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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縣房地產管理局的主要職能有哪些?
南縣房地產管理局主要履行以下職能職責: 法規執行與規劃制定:執行國家和地方的房地產法律、法規,制定并實施本地的房地產發展規劃,包括近期、中期和長期計劃,同時研究并制定相關的實施辦法和規章制度。
管理職能已從單一的公有住房管理、經營、維修和收取土地使用費,擴展到涵蓋房屋產權產籍管理、拆遷、安全、房地產開發、物業管理、白蟻防治、租賃、裝飾裝修、房產測繪、評估以及直管公房等多個方面。
此外,南縣建設局還管理兩家建筑企業,分別是建筑工程公司和建筑二公司,這兩家公司積極參與當地的基礎設施建設和房地產項目的實施,為南縣的城市建設和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
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房地產管理法規、政策,草擬制定地方性房地產管理辦法、規定,并組織實施。編制并組織實施全市房地產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行業統計和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工作。
依法行政: 所有行政執法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公開身份進行收費,以保證公正和合法。 群眾監督: 我們鼓勵社會各界對我們的工作進行監督,任何不規范行為都歡迎舉報。一旦舉報并查證屬實,我們將嚴肅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公之于眾。
南縣地方稅務局的征管工作由多個部門負責,確保稅收的有序征收。以下是各部門的主要職責:第一稅務分局主要管轄南洲鎮城區的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以及全縣的交通運輸稅收,負責征收管理工作。第二稅務分局負責茅草街鎮、三仙湖鎮、廠窖鎮、武圣宮鎮和青樹嘴鎮的稅收征收,是區域稅收的重要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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