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駕駛是指沒有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但被吊銷、逾期未換證或者被依法撤銷機動車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機動車輛的行為。無證駕駛不僅危害自身安全,更會危害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無證駕駛撞人的車主將會受到嚴厲的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無證駕駛的車主將被處以以下罰款和行政拘留
1. 駕駛機動車未取得駕駛證的,處2000元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2. 駕駛機動車被吊銷、逾期未換證或者被依法撤銷機動車駕駛資格的,處2000元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3. 駕駛機動車被吊銷、逾期未換證或者被依法撤銷機動車駕駛資格的,又造成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構不成犯罪的,處拘役,并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并終身禁止駕駛機動車。
此外,無證駕駛撞人的車主還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的規定,無證駕駛撞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綜上所述,無證駕駛撞人的車主將會受到行政處罰和民事賠償責任的雙重打擊。因此,我們應該充分認識到無證駕駛的危害性,切實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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