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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帶民事訴訟和普通民事訴訟的聯系
1、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是指司法機關在刑事訴訟的過程中,在解決被告人刑事責任的同時,附帶解決被告人的犯罪行為所造成的物質損失的賠償問題而進行的訴訟活動。附帶民事訴訟就其解決的問題而言,是物質損失賠償問題,與民事訴訟中的損害賠償一樣,屬于民事糾紛,但它和一般的民事訴訟又有區別,有著自己的特殊之處。
2、法律主觀:附帶民事 訴訟 的起訴條件有以下這些: (一)起訴人符合法定條件; (二)有明確的被告人; (三)有請求賠償的具體要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帶民事訴訟的范圍。
3、法律主觀:(一)二者在訴訟風險方面的區別一是人民法院審理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案件,不收取訴訟費,這是其最大優點,即當事人避免了因預先支付訴訟費用而帶來的風險。民事訴訟要預交訴訟費,同時要承擔“誰敗訴誰承擔訴訟費”的后果。
刑事附帶民事坐牢就不用賠錢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是獨立的,不能因為當事人坐牢而免除民事賠償的責任,所以坐牢出來后,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還款。由于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外,并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
法律分析:刑事附帶民事坐牢也是要賠錢的,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不會互相抵消,兩者都得執行。這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里有規定,由于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外,并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
法律主觀: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的,罪犯坐牢也還需要賠錢,因為法律明確規定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規定有哪些
法律分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范圍僅限于因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造成的實際的必然的物質損失。被害人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有權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具體法律、司法解釋規定如下: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九條規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第一條 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質損失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對于被害人因犯罪行為遭受精神損失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條 被害人因犯罪行為遭受的物質損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為已經遭受的實際損失和必然遭受的損失。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范圍問題的規定》第一條 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質損失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對于被害人因犯罪行為遭受精神損失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主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范圍問題的規定》第一條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質損失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可以提起 附帶民事訴訟 。對于被害人因犯罪行為遭受精神損失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主觀: 附帶民事訴訟 以刑事訴訟的成立為前提。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符合法定條件。 以下主體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①因為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公民。②被犯罪分子侵害造成物質損害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等。
關于附帶民事訴訟其意義在于和附帶民事訴訟制度有何重要意義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