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超限和安全設施不全是兩個獨立的違法行為,可以同時被處罰。
超限是指車輛的尺寸、質量、軸重等超過法定標準。根據《道路運輸車輛超限超載行為處罰辦法》,超限行為將被處以罰款、暫扣車輛等行政處罰。
安全設施不全是指車輛上的安全設備如燈光、制動器、輪胎等不符合規定。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駕駛機動車輛時搭載的人員不得超過核定人數,車輛必須安裝和使用符合規定的安全設施。安全設施不全將被處以罰款、扣留車輛等行政處罰。
同時,如果一輛車超限且安全設施不全,將會被同時處以超限罰款和安全設施不全罰款。
總之,超限和安全設施不全都是違法行為,都會受到相應的處罰。如果同時存在,將會被同時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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