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糧食衛生標準,以及糧食衛生標準GB2715_2016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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釀造白酒的標準是什么?
按照國標G B /T 20822-2007規定,白酒釀造分三種類型:固態法白酒要求不得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發酵所產生的呈香呈味物質。而液態法白酒則規定可在食用酒精中加入食品添加劑調味調香勾調成白酒。而最后一種白酒則是以固態法白酒(不低于30%)、液態法白酒勾調而成的白酒。
主要執行標準:
二、產品標準
GB10343-2002食用酒精;
GB10343-2002《食用酒精》第1號修改單;
GB/T10781.1 -2006濃香型白酒;
GB/T10781.2 -2006清香型白酒;
GB/T10781.3 -2006米香型白灑;
GB/T14867-2007鳳香型白酒;
GB/T16289-2007豉香型白酒;
GB/T20821-2007液態法白酒;
GB/T20822-2007固液法白酒;
GB/T20824-2007芝麻香型白酒;
GB/T20825-2007老白干香型白酒;
QB/T2524-2001濃醬兼香型白酒。
擴展資料:
衛生標準:
GB2715-2005糧食衛生標準;
GB2757-1981蒸餾酒及配制酒衛生標準;
GB2757-1981《蒸餾酒及配制酒衛生標準》第1號修改單;
GB5749-2006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GB8951-1988白酒廠衛生規范。
試驗方法標準和相關規范:
GB/T394.2 -1994酒精通用試驗方法;
GB/T394.2 -1994《酒精通用試驗方法》第1號修改單;
GB/T394.2 -1994《酒精通用試驗方法》第2號修改單;
GB/T601-2002化學試劑標準滴定溶液的制備;
GB/T602-2002化學試劑雜質測定用標準溶液的制備;
GB/T603-2002化學試劑試驗方法中所用制劑及制品的制備;
GB/T5009.4 8-2003蒸餾酒與配制酒衛生標準的分析方法;
GB/T6682-1992分析實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
GB/T10345-2007白酒分析方法;
GB/T1034.5 -2007《白酒分析方法》國家標準第1號修改單。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白酒標準匯編
食品衛生要求標準
一、食品衛生標準是怎么規定的
1、食品衛生標準: 食品衛生標準是規定食品衛生質量水平的規范性文件。基本內容是針對人食用各類食品或其中的單項有害物質分別規定了各自的質量和容許量,稱為食品衛生質量指標。
2、食品作為供人食用或飲用的成品和原料,應當是無毒、無害,符合其應有的營養要求,并且具有相應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狀。但是在食品生產、加工、包裝、運輸和貯存等過程中,由于受到各種條件、因素的影響,可能會使食品受到污染,危害人體健康。為了保證食品衛生而制訂的標準統稱為食品衛生標準。
二、食品安全標準是什么
(一)食品相關產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 *** 規定。
(二)食品添加劑的品種、使用范圍、用量。
(三)專供嬰幼兒的主輔食品的營養成分要求。
(四)對與食品安全、營養有關的標簽、標識、說明書的要求。
(五)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質量要求。
(六)食品檢驗方法與規程。
(七)其他需要制定為食品安全標準的內容。
(八)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劑必須詳細列出。
(九) 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要求。
三、食品質量標準
食品質量標準適用供再加工或烹調后食用和可直接食用的加工食品,標準規定的質量指標是用以確保食品質量的規范化。有的規定了食品中應含的人體所需營養成分,如小包裝生肉類食品、干海參( 刺參)、干貝等海產品中所含水分不得超過的最高 *** 。有的規定了食品的烹調性,如方便面復水后,應無明顯斷條、并條;口感不夾生,不粘牙。
質量指標主要包括:
1、感官指標,食用的色、香、味;
2、細菌及其他生物指標,有食品菌落總數、食品大腸菌群最近似數、各種致病菌;
3、毒理學指標,即各種化學污染物、食品添加劑、食品產生的有毒化學物質、食品中天然有毒成分、生物性毒素(如霉菌毒素、細菌毒素等)以及污染食品的放射性核素等在食品的容許量;
4、間接反映食品衛生質量可能發生變化的指標,如糧食、奶粉中的水分含量等;
5、商品規格質量指標。
綜上所述,國家對各種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容器、包裝材料、食品用工具、設備,用于清洗食品和食品用工具、設備的洗滌劑規定‘必須達到的衛生質量和衛生條件的客觀指標和要求定。
[img]糧食衛生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試行)》,加強對糧食的衛生監督管理,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管理范圍系指各種原糧和成品糧(包括進口糧)。第三條 為了搞好糧食在生產,征購、運輸、貯存、加工、銷售和進口等各個環節的衛生管理工作,與糧食衛生工作有關的農業、化工、交通運輸、糧食、工商、外貿、衛生部門要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各負其責,共同努力,采取綜合防治措施,切實把糧食收好、管好、用好。第四條 農業部門要加強農藥的使用管理,貫徹執行GB8321《農藥合理使用準則》,逐步減少高殘留農藥的使用量;要組織和指導農村及國營農場及時收割,脫粒、干燥、除雜,防止糧食在收獲過程中霉變污染。
嚴禁把拌過農藥的種籽糧上交或混入國家糧庫和集市貿易市場出售,或分給農民食用;禁止農藥與其它有毒有害物質與糧食同庫混存以防擴大污染。灌溉農田用水必須符合GB5084《農田灌溉水質標準》。第五條 化工部門應該盡快研制、提供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供農業使用。第六條 糧食部門要切實做好糧食安全保管工作,提倡科學保糧,推廣缺氧、低溫等保管方法,積極開展“無蟲、無霉、無鼠雀,無事故”的四無糧倉活動,認真貫徹執行安全保糧的各項規章制度。熏蒸后的糧食中藥劑殘留量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才能出庫、加工和供應。第七條 鐵路、交通和糧食等部門,要搞好糧食運輸和包裝的衛生管理。認真執行安全運輸的各項規章制度。裝運糧食應有專用車、船,如無專用車、船,鐵道、交通部門必須按規定撥配清掃洗刷消毒干凈的車、船,確保裝糧的車廂、船倉清潔衛生、無異味。車體內門窗要完好,運輸中要蓋好苫布,防雨防潮。糧食部門要認真檢查,發現不符合衛生要求的車、船等交通工具時應與鐵道、交通部門協商調換或清掃干凈。裝卸糧食的站臺、碼頭、貨場、倉庫必須保持清潔衛生。糧食包裝袋必須專用,不得染毒或有異味。包裝袋使用的原材料應符合衛生要求,袋上的印刷油墨應為低毒或無毒,不得向內容物滲漏。包裝袋口應縫牢固,防止撒漏。第八條 糧食加工和銷售單位,要切實加強成品糧食衛生管理,搞好廠內、廠外、店內、店外的環境衛生,各種機具和包裝袋要保持清潔無蟲,做到不加工、不出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糧食。第九條 糧食部門要對征購、調撥、供應等各流通環節的糧食進行檢驗,嚴格執行糧食質量標準和衛生標準。第十條 糧食在任何流通環節中發生意外污染,有關單位應立即報告當地食品衛生監督機構,任何部門不得擅自處理。第十一條 衛生、外貿、農業、商業等部門要加強對進口糧食的檢驗和檢疫工作。第十二條 食品衛生監督機構對糧食生產經營者應加強經常性衛生監督,根據需要無償抽取樣品進行檢驗,并給予正式收據。第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試行)》的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衛生部負責解釋。
(注:1996年5月29日 衛監發(1996)第33號文中指出本文中的“食品衛生監督機構”改為“衛生行政部門”,文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試行)》”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
糧食衛生標準gb2715-2005廢止了嗎
GB 2715-2005 糧食衛生標準,已廢止,代替的現行標準是:GB 2715-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糧食(2017年6月23日實施)。
大米食用安全的檢測項目有哪些?
大米檢測項目
1、農藥殘留檢測;
2、污染物:鉛Pb,鎘Cd,汞Hg,砷/無機砷As,鉻Cr,苯并[α]芘;
3、真菌毒素:黃曲霉毒素B1、赭曲霉毒素A;
4、理化項目:霉變粒、碎米、不完善粒、糠粉、礦物質、純質率、帶殼稗粒、稻谷粒、水分、黃粒米、互混檢驗、氣味,色澤、堊白粒率;
5、轉基因:水稻及其產品( CaMV 35S, NOS, Bt )。
大米作為人們的日常主食,碎米、不完善粒、雜質最大 *** 、農殘、水分、黃粒米、互混、鎘、砷、鉛、汞等檢測項目是大米檢測的重要指標。
大米(Rice),是稻谷經清理、礱谷、碾米、成品整理等工序后制成的成品。稻谷的胚與糊粉層中含有近64%的稻米營養和90%以上的人體所需的營養元素,是南方人民的主要食品。
分類:按籽粒形狀分為粳米、秈米。按粘度分為糯米和一般大米,按顏色分為黑米、紫米、白大米。按等級分一級、二級。按種植等條件分有機、綠色、無公害。按產地分為東北、南方、盤錦、五常、原陽、按香度分香米。按種植時間分早粳米、晚粳米,早秈米、晚秈米。
質量檢測項目:
主要有色澤、氣味、碎米、不完善粒 、雜質總量的最大 *** 、糠粉最大 *** 、礦物質最大 *** 、帶殼稗粒最大 *** 、稻谷粒最大 *** 、水分、黃粒米、互混檢驗等指標。
大米檢測方法:
GB 1350 稻谷
GB 2715糧食衛生標準
GB/T 5494 糧油檢驗 糧食、油料的雜質、不完善粒檢驗
GB/T5497 糧食、油料檢驗 水分測定法
GB/T5503 糧油檢驗 碎米檢驗法
GB/T5502 糧油檢驗 米類加工精度檢驗
大米檢測依據
GB 276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真菌毒素 ***
GB 276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 ***
GB 5009.1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總砷及無機砷的測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鉛的測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鎘的測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黃曲霉毒素 B 族和 G 族的測定
稻米中重金屬含量的國家標準
根據GB2762-2012食品中污染物 *** ,谷物的鎘殘留小于0.2毫克每公斤。根據GB2762-2012食品中污染物 *** ,谷物的鎘殘留小于0.2毫克每公斤;過去GB2715-2005,稻谷、豆類是0.2。
稻谷重金屬鎘的安全標準是不超過0.2亳克每公斤。精白米中隔含量≤0.2毫克/千克。稻谷重金屬鎘的安全標準是不超過0.2毫克每公斤。稻谷中重金屬鎘的安全標準規定值為≤0.2mg/kg。水稻重金屬鎘的安全標準是不超過0.2毫克每公斤。
稻米中重金屬元素檢測的重要性,稻米是我國人民主要的糧食之一,全國60%以上的人口以稻米為主食。目前,由于工業“三廢”的排放,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以及含有重金屬的農藥、化肥的不合理使用。
農田土壤的重金屬含量日益增高,有可能影響到我國稻米產品的質量安全,其中砷汞鉛鎘四元素是對人體具有積累性危害的毒性系數較高的重金屬,因此國家糧食衛生標準中規定了稻米中砷汞鉛鎘四元素的 *** 分別為0.15mg/kg、0.02mg/kg、0.2mg/kg、0.2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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