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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地對合作社土地怎么補償
您好,他這種賠償就是說按照你這個5年到10年的,這個所有的這種土地的總產值進行賠償。比如說,你們這個農村里面這個土地的,一年可以是20萬的這種純收入。那這個時候,5年制的總賠償就是他賠償100萬給這個農村合作社。
如果你們種植的特種的這個經濟作物,它需要很長的這種時間,很長的這種生長的時間,那這個時候,那你的這個賠償的金額,相對來說更高一些,可能會扯到8倍10倍的這種賠償額,都是有可能的,當然這需要根據相關條例去進行協商和討論。
2021年農村林地建房新規
2021年農村林地不可以建房,因為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土地是用途管制的,林地是指符合林業規劃的樹木用地,只能用作種樹,建房的地必須是建設用地,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土地才能建房,當然,林地可以建設看護房,這是為了保護林地的需要,但是建筑面積要符合規定,不能超過用地比例。
2021年鄭州征收林地補償標準
1、征用林地補償費分為以下六種:
(1)防護林地補償費標準:造林當年為1000元/畝,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800元。
(2)用材林:同防護林。
(3)經濟林(果園、桑園下同)竹林:以造林、培育全過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畝產值三至五倍計算。暫定投產前每畝按1500~5000元計算,投產后每畝按5000~30000元計算。
(4)特殊用途林(包括國防林、實驗林、母樹林、環境保護林、風景林、名勝古跡林、紀念林、自然保護區林和珍貴樹種林,下同):以防護林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三倍計算或以被征用、占用目標的實際價值計算。暫定造林當年每畝為2000~3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1000~2400元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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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苗木以征用、占用當前或前三年平均畝產值計算。暫定一般用才樹苗一年生苗木每畝1500~2000元,二年生苗木每畝2500~3000元,三年生以上的苗木每畝3500~6000元;珍貴綠樹苗以一般用材樹苗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五倍計算或雙方面議。
(6)“四旁”林木:按植樹、培育全過程的投入加增值計算。暫定一般用材樹植樹當年每株五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3~5元計算;珍貴常綠樹木以一般用材樹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五倍計算或雙方面議。林地上林木、苗木以外的青苗附著物、建筑設施等,按有關規定另行計算。
2、森林植被恢復費:暫定每畝30000元,免交墾復基金。征用、占用森林地單位在被征用、占用林地鄰近補足林地的,不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
3、林地補償費:按照本市征用、占用菜地標準和規定辦理。
倉儲用地賠償標準
一、土地使用權的補償。會按照占用的性質和使用年限等來算出區域補償價。
二、地上附著物的補償。這部分補償主要對地上的不可搬遷物進行補償。
三、搬遷費。搬遷費是指企業將倉庫內的可搬遷的設備、原材料、庫存產品及其他庫存搬遷到新地址所產生的費用。四、停產停業損失補償。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 *** 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 *** 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永久占用林地收費標準
一、辦理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十八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第十七條。
二、申報范圍
1、確需征用占用林地的單位或個人。
2、因工程建設,確需征用或者占用林地的。
三、申報材料
(一)申請人需提交的材料:
1、征用占用林地的建設單位法人證明。建設單位或其法定代表人變更的,要有變更證明。
2、使用林地申請表。
3、項目批準文件。
4、被征用或者被占用林地的權屬證明材料。
5、有資質的設計單位作出的項目《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5公頃以下的可提供《使用林地現狀調查報告》。
6、建設單位與被征用占用林地單位或個人簽訂的林地、林木補償協議,安置補助費協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統一制定補償、補助方案的,要有該人民 *** 制定的方案。
7、其他證明材料。
(二)有關林業主管部門需提交的材料:
1、現場查驗報告;
2、恢復森林植被措施。
四、辦理程序
(一)申請人向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
(二)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具體明確的審查意見與恢復森林植被措施和現場查驗報告一并逐級上報省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
(三)審核同意或批準的,按照規定預收森林植被恢復費。對長期征用或者占用防護林林地或者特種用途林林地面積10公頃以上,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跡地面積35公頃以上,其他林地面積70公頃以上的;臨時占用防護林或特種用途林林地面積5公頃以上,其他林地面積20公頃以上的,上報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審批。征用或者占用林地低于上述數量的,由省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向申請人核發有關批件(其中:長期征用或者占用林地的核發《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臨時占用林地以及國有森林經營單位在所經營的林地范圍內修筑直接為林業生產服務的工程設施占用林地的,以文件形式批準)。審核不予同意或不予批準的,由省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告知復議或者訴訟權利。
五、辦理期限
20個工作日。
六、審批權限:
征(占)用林地審批權限表
林地類型
工程建設項目(公頃)
臨時用地
(公頃)
審批機構
防護林(包括公益林)、特種用途林
10公頃以上
5公頃以上
國家林業局
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采伐跡地
35公頃以上
其它林地
70公頃以上
20公頃以上
防護林(包括公益林)、特種用途林
10公頃以下
5公頃以下
省林業廳
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采伐跡地
35公頃以下
10公頃以上
20公頃以下
其它林地
70公頃以下
七、征占用林地收費標準及依據
(一)林地補償費:
按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辦法第十五條標準執行:
1、占用宜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跡地、火燒跡地的林地補償費,按當地耕地補償標準的50%支付;征用的按60%支付。
2、占用用材林的林地補償費,按當地耕地補償標準的60%支付;征用的按70%支付。
3、占用防護、特種用途林林地補償費,按當地耕地補償標準的70%支付;征用的按75%支付。
4、占用經濟林的林地補償費,按該經濟林成熟期3年平均產值的1至3倍支付;征用的按2至4倍支付。
5、占用苗圃地的林地補償費,按占用前留床苗出圃價值的1至3倍支付;征用的按2至4倍支付。占用、征用苗圃地還應當補償苗圃地建設的費用。
(二)林木補償費:
按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辦法第十六條標準執行:
1、占有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灌木林地的林木補償費,按營造同樹種林木費用的1至3倍支付;征用的按2至4倍支付。
2、占用采伐跡地、火燒跡地的林木補償費,按存有株數折算成同樹種林木畝數,并按營造相應畝數同樹種林木費用的1至3倍支付;征用的按2至4倍支付。
3、占用用材林中、幼齡林林地的林木補償費,按營造同樹種林木費用的1至3倍支付;征用的按2至4倍支付。
4、占用防護林、特種用途林、用材林近熟林林地的林木補償費,按樹種主伐期出材量實際價值的10%支付;征用的按15%支付。
5、占用經濟林林地的林木補償費,按經濟林實際造林投資、培育費用及成熟期年產值的1至3倍支付;征用的按2至4倍支付。
6、占用苗圃地的林木補償費,按苗木出圃時的價值支付;征用的按出圃時價值的150%支付。
個人所有的零星林木的補償標準按《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執行。
(三)安置補助費
按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辦法第十七條標準執行:
征占用林地的安置補助費,參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償費標準執行。
(四)森林植被恢復費:
按《財政部國家林業局關于印發〈森林植被恢復費征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綜[2002]73號)執行:
1、用材林林地、經濟林林地、薪炭林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收取6元。
2、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收取4元。
3、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林地,每平方米收取8元;國家重點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地,每平方米收取10元。
4、疏林地、灌木林地,每平方米收取3元。
5、宜林地、采伐跡地、火燒跡地,每平方米收取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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