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外企無中文標識的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三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標明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生產日期、保質期、執行標準、使用方法、主要成份、警示語等內容,并按照有關規定標明生產者名稱、產地、生產許可證號、產品標準號、檢驗合格標志等信息。”
《商標法》第十六條規定“任何商品,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以外,其包裝上應當標明中文名稱、生產廠名和地址等內容。”
2. 工商局如何處罰外企無中文標識?
如果外企沒有中文標識,工商局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進行處罰
(1) 要求企業停止生產、銷售或者撤回廣告。
(2) 對企業進行警告,并責令改正。
(3) 對企業處以罰款。
(4) 暫扣或者吊銷企業的營業執照。
(5) 沒收違法所得。
(6) 公布違法行為。
3. 外企該如何避免無中文標識問題?
為了避免無中文標識問題,外企應該做好以下幾點
(1) 充分了解中國的法律法規,確保產品或者服務的標識符合相關規定。
(2) 在產品或者服務上標注中文名稱、生產廠名和地址等內容。
(3) 與中國的代理商或者經銷商密切合作,確保產品或者服務的標識符合中國的法律法規。
(4) 及時了解中國市場的變化,及時調整產品或者服務標識。
綜上所述,外企沒有中文標識會受到工商局的處罰,因此外企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確保產品或者服務的標識符合相關規定。同時,外企應該與中國的代理商或者經銷商密切合作,及時了解中國市場的變化,確保產品或者服務的標識符合中國的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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