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會計和出納是一個人會出什么問題的知識,其中也會對會計跟出納是一個人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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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和出納是夫妻會要承擔什么后果
有補償。根據查詢華律網信息顯示,如果是用人單位主動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單位的原因造成勞動者離職的,單位應當視情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因此會計和出納的夫妻員工被辭退有補償。
會計出納同一個人法律后果是違法,根據情節判決。法律依據:會計和出納應當實行任職回避,由不同的人擔任。由一人擔任是違反《會計法》的。根據《會計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會計機構內部應當建立稽核制度。
因為會計和出納,是兩個相關聯系又相互監督制約的崗位,如果由夫妻共同擔任,就可能失去相互監督制約的功能,帶來財務風險。
在一家企業里面,出納和會計由一人來兼任會出現什么樣的問題?
1、會計和出納由同一個人兼任,這是會計法明確禁止的。弊端顯而易見,尤其在你們這種制度不嚴管理松散的單位更容易出問題。出納管錢,會計管賬。若分開,兩者可以互相制約。
2、內部控制分離性不足:內部控制的基本原則之一是分離職責。當同一人員負責會計記錄和現金管理時,缺乏適當的分離性,可能導致對關鍵財務過程的監督和審計不足。
3、會計和出納是同一人的話,一是違背會計制度帳款分離的原則,二是沒有內部牽制制度,三是容易給公司的財務造成經濟損失,尤其是有野心的人,會利用漏洞侵吞公款。
會計出納一人 *** 會出現什么問題
會計與出納,是不可以同一個人兼任 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如果一個人兼任會計和出納,他可能面臨著以下風險:無法遵守內控制度:一些公司對于現金的管理非常重視,并設置了各種內控制度。然而,如果同一個人既是會計師又是出納,他很可能會無法兼顧并遵守這些規定。
不兼容職務,分開由不同人負責,可以起到互相監督的作用。如果會計出納是同一個人,在一定程度上會增加老板的資金的危險,容易出現收入不上帳或者故意多報費用,但這只是可能,并不是絕對的。
會計和出納由同一個人兼任,這是會計法明確禁止的。弊端顯而易見,尤其在你們這種制度不嚴管理松散的單位更容易出問題。出納管錢,會計管賬。若分開,兩者可以互相制約。
會計和出納不能兼任。因為出納和會計屬于不相容職務,出納人員兼任會計可能會出現出納篡改了會計資料,發生財務舞弊行為。
一個管錢一個管賬。錢和賬都歸一人管了,風險是什么不用說了吧。考過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都知道,明文規定會計和出納不可是一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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