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交警犯法嗎,以及交警管犯罪嗎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交警的違法行為
- 2、交警查違章獲利違法嗎
- 3、交警追車發生事故屬于違法嗎
交警的違法行為
交通警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1)為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機動車發放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的。
2)批準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機動車安裝、使用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的警報器、標志燈具,噴涂標志圖案的。
3)為不符合駕駛許可條件、未經考試或者考試不合格人員發放機動車駕駛證的。
4)不執行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制度或者不按規定將依法收取的費用、收繳的罰款及沒收的違法所得全部上繳國庫的。
5)舉辦或者參與舉辦駕駛學校或者駕駛培訓班、機動車修理廠或者收費停車場等經營活動的。
6)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7)違法扣留車輛、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車輛號牌的。
8)使用依法扣留的車輛的。
交警查違章獲利違法嗎
合法,警察在執法過程中,有強制權利。但是一般違章在高速公路是不得攔截的,可以引導違章車輛到臨近下高速口或服務區停車處罰。不能在高速公路上攔車處罰。交通執法隨意上路查車,屬于典型的公路“三亂”行為 :
1、只有交警可以隨時上路執法;
2、交通稽查只能是設點檢查,且具體的點,必須經省級人民 *** 的批準;
3、與交警聯合執法時,交通部門可以有“借口”上路執法,本質上還是違法的。交通警察執勤執法操作規程規定,除執行特殊緊急任務外。執法活動中確需攔車的,應當以確保安全為原則,交警執法必須的向被檢查對象主動出示執法證件,未主動出示執法證件的,被檢查對象有權拒絕。交通警察查處機動車駕駛人的違法行為,應當按下列程序執行:
(一)向機動車駕駛人敬禮;
(二)指揮機動車駕駛人立即靠邊停車,可以視情要求機動車駕駛人熄滅發動機或者要求其下車;
(三)告知機動車駕駛人出示相關證件;
(四)檢查機動車駕駛證,詢問機動車駕駛人姓名、出生年月、住址,對持證人的相貌與駕駛證上的照片進行核對;檢查機動車行駛證,對類型、顏色、號牌進行核對;檢查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查詢機動車及機動車駕駛人的違法行為信息、機動車駕駛人記分情況;
(五)指出機動車駕駛人的違法行為;
(六)聽取機動車駕駛人的陳述和申辯;
(七)給予口頭警告、制作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違法處理通知書或者采取行政強制措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 第五十五條 交通警察執勤執法時,應當按照規定著裝,佩戴人民警察標志,隨身攜帶人民警察證件,保持警容嚴整,舉止端莊,指揮規范。交通警察查處違法行為時應當使用規范、文明的執法用語。
[img]交警追車發生事故屬于違法嗎
法律分析:對于肇事逃逸車輛,交警一般情況下不會追的。因為交警追逐逃逸車輛極容易威脅到公共安全,得不償失。交警追截車輛發生事故是違法的。除執行堵截嚴重暴力犯罪嫌疑人等特殊任務外,攔截、檢查車輛或者處罰交通違法行為,應當選擇不妨礙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地點進行,并在來車方向設置分流或者避讓標志;遇有機動車駕駛人拒絕停車的,不得站在車輛前面強行攔截。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志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警察執勤執法規范》 第七十三條 除機動車駕駛人駕車逃跑后可能對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有嚴重威脅以外,交通警察不得駕駛機動車追緝,可采取通知前方執勤交通警察堵截,或者記下車號,事后追究法律責任等方法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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