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心臟病住院能報工傷么的知識,其中也會對心臟病住院能報銷嗎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 1、在工作時間突發心臟病住院四天后死亡,是否可視為工傷
- 2、你好、我想咨詢一下上班時間突發哮喘、心臟病之類的情況住院治療可以算工傷嗎、
- 3、突發心臟病算不算工傷嗎?
- 4、我有心臟病領導知情按排重活心臟病復發住院算工傷嗎?
在工作時間突發心臟病住院四天后死亡,是否可視為工傷
不能認定為工傷.
按照勞社部函〔2004〕256號
關于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三條、“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這里“突發疾病”包括各類疾病。“48小時”的起算時間,以醫療機構的初次診斷時間作為突發疾病的起算時間。
我見過類似的案例,有50多個小時死亡的,就差1,2個小時啊,但是法律是有硬性規定的.
[img]你好、我想咨詢一下上班時間突發哮喘、心臟病之類的情況住院治療可以算工傷嗎、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
也就是說,只有在死亡的情況下才能認定為工傷。
突發心臟病算不算工傷嗎?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突發心臟病的,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根據上述規定應當視同工傷,可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工傷是指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外出期間或在上下班途中等情況下,由于工作的原因受到的傷害。如果勞動者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則可認定為因工死亡或者視同工亡,勞動者或其近親屬可以取得工亡待遇。
2、在下班后才死亡,并不屬于《工傷保險條例》所規定的情形,因此,并不屬于因工死亡的范圍。
3、《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認定工傷的前提條件就是因工作原因導致的,如果非工作原因導致的傷害那么顯然是不可以認定為工傷事故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認定不清楚的,或者認定工傷認定的結果存在法律適用錯誤的,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處理。
我有心臟病領導知情按排重活心臟病復發住院算工傷嗎?
視情況而定48小時內死亡的視同工亡否則的話只是醫療,不是工傷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
關于心臟病住院能報工傷么和心臟病住院能報銷嗎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