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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適用的是行政訴訟法,那么“官告民”應適用什么法律?求教!_百...
民告官用行政訴訟法,官告官看具體情況選擇刑法或者民法。行政訴訟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依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在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并作出裁決的制度。
法律分析:我國目前行政訴訟制度是建立在‘民告官’的基礎上,如果允許‘官告民’勢必需要修改我國行政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的 *** 息顯示,相對于民事案件的增長量,行政案件的增長量一直不算大,在法院受理案件總量中的占比也相對小。
在我國,也叫單行刑法和附屬刑法。民法是調整平等民事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組織之間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是法律體系中的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
不對。俗稱民告官。因為主要是行政相對人對于行政行為不服提起的行政訴訟。行政機關是被告。法律依據:《行政訴訟法》第二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者的區別:從訴訟主體來看,刑事訴訟是“官告民”、行政訴訟是“民告官”。但也有例外,刑法體系中的自訴案件,原告也是公民或法人;行政訴訟的抽象行政行為,則不具有可訴性,無法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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