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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不予取保候審條款
1、刑事訴訟法中不適用取保候審的條件是什么 最高人民檢察院《規則》第38條規定:對于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
2、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較輕,沒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及其他妨礙訴訟順利進行的,應當采用取保候審。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法律主觀:刑事訴訟法 中規定的 取保候審的條件 有四點,滿足這四個條件之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相關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可以 取保候審 : (一)可能判處 管制 、 拘役 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 有期徒刑 以上 刑罰 ,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以下簡稱“《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中并沒有明確指出哪些情況屬于不適宜進行取保候審的范疇,但是通過對該條款的深入理解與分析,我們仍然可以作出相應的推論。
5、不能辦理取保候審的罪行如下:法定最低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嚴重危害社會治安類的犯罪;法定最低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上的暴力犯罪;危害國家安全類的犯罪。
刑訴法第51條規定的取保候審的流程是如何規定的
1、取保候審的流程:取保候審的申請。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申請取保候審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取保候審的決定。
2、《刑訴法》第51條沒有規定取保候審,取保候審的流程為:首先由犯罪嫌疑人向辦案機關提出取保候審申請;其次,經辦案機關審查后,同意取保候審的,申請人需向辦案機關提供相應的擔保:一種是提出保證人擔保,另一種是提供保證金。
3、在刑事案件中家屬申請取保候審的流程是先向辦案機關提出申請,辦案機關同意的會填寫取保候審報告書,經縣市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的,制作取保候審決定書并向犯罪嫌疑人宣讀,通知當事人交保證金或提出保證人,最后執行取保候審。
不拘留直接取保有免于刑事訴訟的嗎
1、不拘留直接取保并不一定意味著可以免于刑事訴訟。但在某些情況下刑事訴訟51條規定,符合特定條件刑事訴訟51條規定的嫌疑人可以采用直接取保的方式。例如刑事訴訟51條規定,如果案件處于羈押期限內,但案件尚未解決,且需要采取取保候審措施時,可以直接辦理取保候審。
2、不一定。沒有刑事拘留,如果符合條件的可以直接辦理取保候審。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也可以。 不一定。沒有刑事拘留,如果符合條件的可以直接辦理取保候審。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也可以。
3、法律分析刑事訴訟51條規定:沒有拘留直接取保候審并不是說明情節不嚴重。在刑事訴訟中,沒有刑事拘留的,一樣也可以辦理取保候審,因為刑事拘留和取保候審都是刑事訴訟過程中的強制手段,且取保候審不以刑事拘留為前提條件。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審條件,就可以申請辦理取保候審,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4、不拘留可以直接取保候審的。在刑事訴訟中,沒有刑事拘留的,一樣也可以辦理取保候審。因為刑事拘留和取保候審都是刑事訴訟過程中的強制手段,且取保候審不以刑事拘留為前提條件。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審條件,可以申請辦理取保候審。
5、取保候審不是免除刑事責任,所以會留案底。取保候審是指犯罪嫌疑人免于刑事羈押,不用在拘留所等待審判,取保候審不是免除刑事責任,所以取保候審會留案底。
6、主要考慮以下幾種情況刑事訴訟51條規定:首先,如發現被告人的行為符合《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的免刑或無罪情形,法院將宣告無罪或免于刑事處罰。其次,如果認為被告符合緩刑條件,法院將宣告緩刑。反之,可能會判處實刑。取保候審僅僅是在刑事訴訟期間為保障訴訟順利進行而采取的措施,與最終判決是否為實刑并無直接關聯。
誰知道刑事訴訟法第51規定條的內容?
第五十一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五十一條 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人民檢察院起訴書、人民法院判決書,必須忠實于事實真象。故意隱瞞事實真象的,應當追究責任。
取保候審的執行。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為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在執行時,應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讀《取保候審決定書》,并令其簽名或蓋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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