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北京鄭志律師的知識,其中也會對鄭志律師合肥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員工私自安裝竊聽設備,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違法嗎?
1、法律分析:合法, 安裝攝像頭,監視員工工作,這本身并不是違法。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可能侵犯了個人的隱私權以及勞動法。站在個人的角度上來看,這就是侵犯了個人的隱私權.廁所是一個比較私密的地方,在廁所安裝攝像頭不管是出于什么樣的原因考慮,這都屬于嚴重的侵犯了個人的隱私權。
3、在辦公室里安裝攝像頭,監視員工工作,這本身并不是違法。用人單位在辦公場所安裝攝像頭這一行為,并不必然構成對員工隱私權的侵犯,但用人單位使用攝像頭應受到如下限制:安裝監控設備應當按規定報批備案。
4、從形式上看,公司要求員工安裝監控軟件,監督員工在上班期間的行為本身不涉及違法,關鍵在于公司要明確告知員工遠程監控的時間和范圍,同時也要必須經過員工本人的同意,否則就違反了《個人信息保護法》的規定。
5、上班的時候對員工的監聽是不違法的,尤其是一些比較特殊的工種,必須要經過嚴格的監控。上班的地點屬于公共場合,尤其是生產需要要對一些過程進行監控,當然員工的私密信息是不能進行監控的。
關于北京鄭志律師和鄭志律師合肥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