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關于拆遷補償降低標準很多朋友都還不太明白,不過沒關系,因為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分享關于遇拆遷時,“住改非”房屋如何補償?的知識點,相信應該可以解決大家的一些困惑和問題,如果碰巧可以解決您的問題,還望關注下本站哦,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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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拆遷時,“住改非”房屋如何補償?
您好,就您的提問來說,大致包含三方面要素——征收、住改非、補償
首先看什么是“住改非”。住改非或者叫住改商,指住宅借助臨街的地理優勢位置,具備經營手續,具有了經營行為。此類房屋權屬證明上一般標注的用途是住宅,但卻依法取得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納稅記錄等相關經營手續。
那么這類房屋遇到征收,如何補償呢。京平律師對各地住改非的規定進行分析總結,主要有以下幾種模式;
1、大多數地方按照住宅房屋與非住宅房屋的加權平均值,比如黑龍江某地在拆遷辦法中就是這樣規定的。
2、有些地方住改非也可以按照商業用房進行補償,比如浙江某地區就是如此方式補償住改非,也有的地方表述為按房屋實際用途給。
3、參照商業用房估價,根據是否沿街的具體地理位置進行補償。比如江蘇省的宿遷、淮安、泰州等地多采用此種模式的補償。對沿街的住改非房屋、非沿街的住改非房屋區別對待,綜合營業年限、營業面積等因素。
4有些地方規定一某個時間點后的住改非房屋只按照住宅進行補償。比如湖南張家界就規定,2007年之前的住改非房屋,根據經營狀況、年限、納稅記錄等給予適當補償,
5、采用混合標準,比如重慶某地方就是采用混合標準。
綜上可見,住改非補償一方面各個地方規定不同,另外各家情況不同,建議被征收人,除了房屋本身補償外,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搬遷安置和裝修補償,均可主張。
同時提示大家基于征收的專業性和復雜性,不懂的一定及時咨詢專業律師。總體遵循合理補償原則,保障原有的生活居住水平不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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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棚戶區?棚戶區改造補償是多少?
什么叫棚戶區?棚戶區的拆遷補償是多少?棚戶區是一個不能現代城市比例協調的地方,房子年代久遠,失修,交通不便利,人均面積小,人口密集的地方,為了改善他們的居住環境,提高生活質量,需要進行棚戶區改造。
對棚戶區改造項目,是有國家銀行支持, *** 補貼,讓棚戶區的改造項目順利進行。棚戶區改造拆遷補償分為兩種,貨幣補償和實物安置,也就是說你可以選擇要現金的方式進行補償,也可以選擇安置房實物進行補償。
棚戶區改造以后會先建安置房,再拆遷的方式進行,不能讓老百姓沒有房子住,更不是讓老百姓每天奔波在租房子的路上。棚戶區改造安置可以就近安置或者原地安置的原則,讓老百姓自行選擇。
棚戶區拆遷補償是根據當地的拆遷補償方案進行,因為區域不同,棚戶區的拆遷補償方案也不同,拆遷補償方案要以當地拆遷補償政策為準。
對于棚戶區的改造很多地方都在進行,很多居民也是支持棚戶區改造,改造后居住環境改變了,提高了我們居民的居住環境,棚戶區改造項目是一個造福千萬家的好項目。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你,也歡迎你和大家關注我的頭條號,了解更多的三農信息。
土地征收補償如何發放?
征地拆遷是一個持久戰,取得合理的拆遷補償是一場“硬仗”,而簽訂補償協議之后,我們也不是馬上就能拿到補償款,那么,農村征地的補償是如何發放到我們的手里呢?
征地補償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因此對于農村征地安置補償主要由三個部分構成,即“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這三個部分。那么,這三個部分都是怎么分配的呢?
征地補償怎么分?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了:“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根據該二十條的規定,我們可以知道:
土地補償費是指征收土地給與土地的補償,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而雖然補償是給與村集經濟組織的,但是村集體集體經濟組織在收到土地補償費后,應當按照法律的相關規定,在具有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內部進行分配,發放到本集體經濟組織內每一個成員手里。
地上附著物以及青苗的補償費歸農民自己所有,也就是說直接補償給擁有地上附著物、以及青苗的農民。這里所指的地上附著物主要是指在被征收土地上建造的房屋等建筑物。
安置補助費是國家征收集體土地后,安置被征收單位由于征地造成的多余勞動力的補助費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也就是說,一般而言安置補助費是不發給農民個人的,只有在不需要進行統一安置時,才有可能將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農民個人。
拆遷和騰退區別是什么?分別應該如何補償?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拆遷”“騰退”等名詞頻繁出現,項目名稱不同,法律依據也就不同,補償標準也會有差異。
1、拆遷
拆遷,據的是2001年《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已廢止),確立了一條辦證(拆遷許可證)、公告、評估、裁決、強拆的思路。現在僅適用于2011年之前就開始拆遷,拆遷許可證一直續期,到今天也沒拆完的項目。
2011年《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公布并實施,其實“拆遷”一詞就應該退出“法律舞臺”了,所以現如今,無論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還是集體土地征收,嚴格來說,都應該叫做“征收”,“拆遷”的叫法,只是方便大家理解罷了。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 *** 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2、騰退
騰退,嚴格來說在法律層面是找不到這兩個字的。只是在某些地方以騰退的名義,讓老百姓騰房騰地。騰退的文件主要是由村委會制定,由村民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在這個過程中主要遵守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對相關程序的規定。由此可知,與具有行政強制性的征收拆遷相比,騰退其實是不具有強制性的,而是具有平等地位的村委會與村民,雙方協商一致后搬遷的過程,從本質上來看,更像是協議拆遷,所以補償標準是雙方協商確定的。
但在騰退過程中,一定要注意是否存在以騰退規避征收程序的違反行為,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條:“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因此騰退后土地的使用情況也需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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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拆遷賠償怎么樣?
農村集體土地拆遷以國務院頒布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590號令為指導,各省市區根據自身情況出臺相關政策為輔助推進拆遷安置補償工作。
我是身處拆遷一線的工作人員,就南京市江寧區的拆遷安置政策,個人覺得還是很不錯的,每個項目簽約率達到百分之九十五以上,說明老百姓還是很認可拆遷補償政策的!
影響農村集體土地拆遷安置補償的兩個關鍵因素:
1、拆遷范圍內的農村戶口以及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身份認定,這關系到家庭人口認定結合“人轉戶”可以享受多少面積的房屋安置。
2、房屋的面積,包括房屋結構是磚木或者磚混的面積丈量,拿滿人口認定面積需要自身房屋面積的支撐。
這兩大因素決定你可以拿多少面積房屋,享受多少補償款。下面我就通過才結束的一個項目相關案例說明除了拿房以外,還可以享受哪些補償:
1、房屋補償款。包括原房補償款和購房補償款(安置房價格的一定比例)。
2、搬家獎勵。家庭人口認定的面積*補償標準(50元每平方)。
3、過渡費。認定面積*補償標準(8/9/10元三檔,根據區域劃分)*36個月,每月不足2000元補足2000元。
4、提前搬家獎勵。認定面積*補償標準(410元每平方),一戶不足50000元補足50000元。
5、裝修及附屬物補償。根據評估報告為準,裝修大致以認定面積*500元每平方計算。
6、青苗費及其他獎勵。
結合案例:家庭房屋面積越大,人口認定面積拿滿,享受的拆遷安置補償也越多。
好了,文章到此結束,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