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說法并不完全正確。首先,需要明確的是,如果公司漏報、少報稅款,是需要承擔相應責任并支付罰款的。但是,對于一些情況下的漏稅,稅務部門會給予一定的寬限期和減免政策,以鼓勵企業主動糾正錯誤并主動申報稅款。
具體來說,稅務總局發布的《稅收征管法實施條例》規定,對于主動糾正稅款問題的納稅人,可以免予或減輕罰款。其中,主動糾正稅款問題是指納稅人在稅務機關未發現稅款問題之前主動向稅務機關報告并申報的行為。如果納稅人在稅務機關發現稅款問題之前主動糾正并補繳稅款,可以免予或者減輕罰款;如果納稅人在稅務機關發現稅款問題之后主動糾正并補繳稅款,可以減輕罰款。
但是,這并不是說企業可以漏稅五年免于處罰。如果企業在漏報、少報稅款問題被稅務機關發現之前,主動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補繳稅款,可以免予或減輕罰款,但是稅務機關仍然會要求企業補繳相應稅款。如果企業被稅務機關發現漏報、少報稅款問題,而企業主動糾正并補繳稅款,則可以減輕罰款,但是仍然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罰款。
總之,企業應該遵守稅收法規,主動申報并繳納應繳稅款,避免出現漏報、少報稅款等問題,以免承擔不必要的責任和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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