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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的獨立價值
1、刑事訴訟法作為刑事實體法的程序法,它能夠獨立保障刑事實體法的實施。它作為程序法本身就具有獨立的價值,體現的是一種程序正義。它回答或者解決了如何發現犯罪,揭露犯罪,懲罰犯罪!它更加的保護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權利和人權問題。
2、刑事訴訟法的價值主要體現在公正、秩序、效益等諸項內容,具體可分為刑事訴訟價值兩個方面:一是指刑事訴訟法的工具性價值,二是指刑事訴訟法自身價值。
3、刑事訴訟法的自身的獨立價值,是說,它區別于其他的法律也不依附于其他法律的范疇。
4、刑事訴訟秩序、公正、效益價值是通過刑事訴訟法的制定和實施來實現的。一方面,刑事訴訟法保證刑法的正確實施,實現秩序、公正、效益價值,這稱為刑事訴訟法的工具價值;另一方面,刑事訴訟法的制定和適用本身也在實現著秩序、公正、效益價值,這稱為刑事訴訟法的獨立價值。懲治犯罪與保障人權。
5、比如,依照不告不理原則,如果沒有控訴機關或人員起訴,就不能對現實中的犯罪行為適用刑事實體法;當出現了某些法定情形時,就要結束適用刑事實體法的程序,而不能適用刑事實體法;對同一案件,如果選擇不同的刑事程序,適用刑事實體法的結果可能會不同。
6、根據《 刑事訴訟法 》第 140條及最高人民檢察院《規則》第268條和第269條規定,對于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人民 檢察院審查起訴 的期限從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起訴之日起重新計算。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中決定自行偵查的,應當在審查起訴期限內偵查完畢。
對現行《刑事訴訟法》的評價
1、現行刑事訴訟法第十二條規定:“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這并非嚴格意義上的無罪推定原則。
2、根據刑法第六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犯罪分子有檢舉、揭發他人重大犯罪行為的,經查證屬實;提供偵破重大案件的線索,經查證屬實,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重大嫌疑人,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等表現的,應當認定為有重大立功表現。
3、新刑事訴訟法對于簡易程序的修改,筆者認為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改變了適用簡易程序的法院層級,即將適用主體由“人民法院”改成了限于“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排除了其他級別的法院適用簡易程序的可能性,這樣的更改有效保障了其他層級法院管轄案件中被告人的權利。
4、被告人對適用簡易程序沒有異議的。簡易程序有利于緩解人民*日益繁重的審判任務,更有利于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可以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早日擺脫訴訟之累。簡易程序可以說是我國刑事司法實踐貫徹“從寬”刑事*和實踐“刑事寬和”理論的典范之一。
5、該規定凸顯了定案證據實質合法、程序適格的訴訟價值判斷。三是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對該條件的立法理解和司法判斷,屬于非獨立的條件要素,系綜合性的評價條款。
刑事訴訟法的精神是什么?
1、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相結合、司法公正、控審分離、控辯對等、訴訟效率。
2、以刑訴法為例:中國的刑事訴訟法法律精神是為了保證刑法的正確實施,懲罰犯罪,保護人民,保障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維護社會主義社會秩序。
3、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我國新時期法治建設的宏偉戰略目標。《刑事訴訟法》在1996年修正后,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轉型以及國際刑事司法的發展趨勢,2004年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決定對《刑事訴訟法》進行再次修改。法律修改需遵循法治精神指引,對刑事訴訟制度或法律條文進行深入論證。
4、刑事訴訟法所規定的訴訟結構、原則、制度、程序,體現著程序本身的民主、法治、人權精神,也反映出一國刑事司法制度的進步、文明程度,是衡量社會公正的一個極為重要的指標。刑事訴訟法具有彌補刑事實體法不足并“創制”刑事實體法的功能。
5、作者通過深入探討,揭示了刑事訴訟法在社會轉型期的時代精神變革。刑事訴訟理念的現代化是核心,旨在推進司法公正與效率。優化配置刑事司法權,旨在實現權力平衡與制約,防止權力濫用。再修改刑事訴訟法的價值取向,旨在適應社會發展與法律進步的需求。
6、刑事訴訟法精神病人的規定是什么?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四條實施暴力行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嚴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經法定程序鑒定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有繼續危害社會可能的,可以予以強制醫療。 第二百八十五條 根據本章規定對精神病人強制醫療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我國的法律精神是什么?
法律精神定義:法律是國家的產物,由統治階級(包括國王、君主和政黨)經過立法程序制定的,用于實現國家統治和管理的基本和普通法律。法律體現了全體國民的意志,是國家的統治工具。 法律精神核心:在社會主義國家中,法律應由人民制定和掌握,以確保國家性質的純粹性和調和社會矛盾的有效性。
憲法精神指的是堅持社會主義本質特征的精神、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的精神、改革開放的精神和實事求是,從實際出發的精神。憲法精神是國家法律精神,主要分為四個方面:堅持社會主義本質特征的精神。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的精神。改革開放的精神。實事求是,從實際出發的精神。
法律精神是指體現社會主義法治內在要求的一系列觀念、信念、理想和價值的 *** 體,是指導和調整社會主義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監督的方針和原則。它包括公正、公平、法律至上、程序至上等方面的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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