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2013貴州省人身損害賠償標準,以及2013貴州省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最新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貴州人身損害賠償標準,貴州人身損害賠償標準規定
貴州省人身損害賠償標準計算數據:
一、上一年度貴州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0667.07元/年;
二、上一年度貴州省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5434.00元/年;
三、上一年度貴州省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為13702.87元/年;
四、上一年度貴州省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為4740.18元/年;
五、上一年度貴州省城鎮單位從業人員年平均工資37448元(喪葬費暫按3210.67元/月)計算;
六、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省內30元/天,特區50元/天。
七、各行業職工平均工資、行業職工平均工資(年/人)
1、全省平均37448元
2、農林牧漁業30850元
3、采礦業43113元
4、制造業36187元
5、電力煤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59344元
6、建筑業36560元
7、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47049元
8、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53384元
9、批發與零售業40325元
10、住宿和餐飲業25372元
11、金融業81630元
12、房地產業33617元
13、租賃與商務服務業30121元
14、科學研究、技術服務與地質勘查業39087元
15、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27779元
16、居民服務及其他服務業28224元
17、教育42432元
18、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44298元
19、文化、體育與娛樂業35937元
20、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40549元
貴州省人身損害賠償標準計算公式:
一、誤工費
誤工時間×收入狀況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
受害人無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
二、護理費
護理時間×收入狀況×護理人數
護理人員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
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三、交通費
正式票據為憑
四、醫療費
正式票據為憑
五、住院伙食補助費
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省內100元/天。
六、營養費
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七、殘疾輔助器具費
按照民政部門的假肢與矯形康復機構的意見,來確定賠償的殘疾輔助器具費用。
一般要求配置國產普通型,根據輔助器具的使用壽命,按照我國人口平均壽命計算,計算到71歲。
八、殘疾賠償金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x20年
九、死亡賠償金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人X20年。
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十、被扶養人生活費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x20年。
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十一、喪葬費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十二、精神撫慰金
法律沒有具體規定精神撫慰金的統一標準,各地法院在確定精神撫慰金的數額時有相當大的自由裁量權。
[img]2022年貴州省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最新)
最新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如下:
1、醫療費,應以所在地治療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治療費、住院費的單據或病歷、處方認定;
2、誤工費,受害人誤工日期,應當按其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并參照法醫鑒定或者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等認定;
3、伙食費,按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
4、護理費,應以法醫的鑒定或者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認定;
5、營養費,確需補充營養食品作為輔助治療的,其費用可以酌情賠償。
人身損害賠償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人身損害賠償的構成要件如下:
1、要有損害事實存在;
2、要有侵害他人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的行為;
3、損害事實和違法行為間要有因果關系;
4、實施違法行為的人須有過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貴州省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包括以下內容:1、醫療費:醫藥治療費的賠償,一般應以所在地治療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治療費、住院費的單據或病歷、處方認定。必要時,可以委托法醫予以鑒定。2、誤工費:受害人誤工日期,應當按其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并參照法醫鑒定或者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等認定。3、伙食費: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乘住院天數賠償。4、護理費: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應以法醫的鑒定或者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認定。5、交通費:交通費的賠償,一般應以公共電(汽)車、火車的硬座、輪船三等以下艙位等的收費標準計算。但傷情危急,交通不便或當地無上述車(船)的除外。6、住宿費:必須到外地醫院治療的受害人,因醫院無床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確需候診且傷情不允許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費高于住宿費的,其本人和必要的護理人員的住宿費應予賠償。7、營養費:經法醫鑒定或治療醫院證明,受害人傷情嚴重,確需補充營養食品作為輔助治療的,其費用可以酌情賠償。8、殘疾賠償金:侵害他人身體致其喪失全部或部分勞動能力的,應當賠償殘疾賠償金。9、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制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應當根據治療醫院的證明或法醫意見,結合使用者的年齡、我國人口平均壽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賠償數額。10、生活費:依靠受害人實際撫養的人,是指受害人死亡或喪失勞動能力以前實際扶養、贍養、撫養而無其他生活來源的人。11、撫慰金:精神損害撫慰金是因侵害人的侵權行為給受害人造成肉體痛苦或身體傷殘、死亡的同時,給受害人或受害人的近親屬造成精神痛苦和創傷的一種經濟補償方式。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具體數額,由法院根據實際情況酌情判決。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第七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第八條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第九條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第十條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第十一條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第十二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貴州交通事故賠償金標準?
解答貴州交通事故賠償金標準: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護理費=醫療當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貴州省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2013貴州省人身損害賠償標準的介紹就聊到這里吧,感謝你花時間閱讀本站內容,更多關于2013貴州省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最新、2013貴州省人身損害賠償標準的信息別忘了在本站進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