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來為大家解答離婚法院判決房產補償標準這個問題,2021民法典中家庭暴力導致離婚的損害賠償項目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本文目錄
- 離婚了時房子賣掉,要分給對方一半嗎
- 2021新規離婚女方財產
- 夫妻離婚多年后,房產沒分,一方可以賣嗎
- 2021民法典中家庭暴力導致離婚的損害賠償項目
- 起訴離婚夫妻只有一套房產,而且還是按揭的,沒有財產,法院如何判決按揭房呢
離婚了時房子賣掉,要分給對方一半嗎
如何房子是一方單方婚前財產,不用分割,還是他的。
如果是一方出資首付然后夫妻共同還貸,按實際出資比例分割財產。
如果是婚后共同財產出資購買,平均分割。
如果婚后父母出首付,首付部分歸出資方所有。
具體也得按照具體情況分析!
2021新規離婚女方財產
2021年新規規定,離婚的婚前財產是女方的歸屬于女方,結婚以后的共同財產,女方也有一部分,或者是一半或者是一大半,如果是對方出軌的話,離婚以后財產基本上都歸女方,這是保護婦女兒童權益的一種新的規定,所以說男同志們注意了,千萬別出軌,如果你有錯在先離婚,你是凈身出戶的。
夫妻離婚多年后,房產沒分,一方可以賣嗎
房子是什么時候買的,誰出的錢?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離婚時有沒有關于這個問題進行說明?首先得把這幾個問題搞清楚,
一,如果房子是婚后買的房子,房貸是你們夫妻共同償還,那么房子的所有權是你們共同財產。一個人無法單獨出售,你們的所有信息在房產中心是有備案的。1-首先要明確:房子購買的出資,和房產是誰的財產,并不是必然聯系的。有的夫妻兩個人出資,房產卻寫著第三者名字。比如有的夫妻用第三人名字購買房子。2-通常我國法律認為,房屋屬于誰的財產,要看房屋產權證上名字是誰,房子就是誰的。并不考察房屋出資情況。3-有兩種情況出現:第一種是:如果是婚前所購買的房子。雖然是雙方共同出資,但是以一方名字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法律上就認定是名義購買方一方的婚前財產,另外一方的出資是房產擁有方對于他的債務。第二種情況是:如果是在婚后所購買的房子,不管買房子的錢是誰出的錢,不管產權證是誰的名字,都認定為是夫妻共有財產。4、明確這一點,就不會在婚姻財產權益處理時候,發生重大誤解。不少婚姻當中的弱勢群體,基于對對方的信任和喜愛,在買房子時候沒有考慮到這點。當締結婚姻后,夫妻雙方產生矛盾時候,才突然發現自己在財產上發生了重大損失。
二,如果你們雙方在離婚是有過相關協議那這個事情比較復雜了,建議咨詢相關律師或者不動產交易中心。
三,我國的夫妻財產制度實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則上不考慮各方對財產貢獻的大小或收入的有無及高低,離婚時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婚姻法》第39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的權益的原則判決。”協議分割,只要雙方自愿即可,堅持自愿原則,沒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這也是男女平等原則的體現。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中還應體現:1、照顧婦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則;2、有利于生產和生活的原則;3、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原則;4、尊重當事人意愿,財產約定優先于法定的原則。
根據《解釋(三)》第十一條: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并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離婚時另一方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因此,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夫妻共有房產的,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2021民法典中家庭暴力導致離婚的損害賠償項目
在家庭暴力導致離婚的案件中,無過錯方(受害方)除了可以要求醫療費外,還可以要求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
因傷致殘的,還可以要求殘疾賠償金(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殘疾輔助器具費;有被扶養人的還需要支付被扶養人生活費,
其中醫療費的計算應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起訴離婚夫妻只有一套房產,而且還是按揭的,沒有財產,法院如何判決按揭房呢
分以下幾種情況:
1、無論房產在誰名下,只要一方放棄,房產都歸屬另一方。
2、雙方共同出資的且產權證上有雙方名字并規定了份額,離婚時無人放棄,則按份分割,無論是否全款。
3、一方婚前全款出資或者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全資購買的,且指定為單方所有,也并未添加另一方名字的,除非該方放棄,歸該方單獨所有。
4、一方婚前出資且按揭購房,婚后無論有無添加另一方名字,增值部分屬雙方共同財產,應予平等分割。
5、一方出資且按揭,婚后添加另一方名字的,離婚時平等分割。如房產證上約定了份額按份分割。
以上情況,雙方都配合的情況下,只需到房管局正常辦理支付工本費即可。如一方不配合就只能走法院。
好了,文章到此結束,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