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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錄一覽
- 1、工傷行政訴訟答辯狀
- 2、工傷勞動仲裁答辯狀范文
- 3、用人單位工傷答辯狀
工傷行政訴訟答辯狀
原告在行政復議被依法維持的情況下,又提起行政訴訟,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工傷認定具體行政行為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正確,符合法定程序,應判決維持。 行政訴狀所述工傷事故是答辯人自傷自殘行為所致與事實不符。
工傷勞動爭議答辯狀范文(一) 答辯人:東莞XX五金電器有限公司,住所:東莞市望牛墩鎮XX工業區,法定代表人:杜XX。代理人:曾永前律師,廣東凡立律師事務所。
一)首部即標題,寫文書名稱“行政答辯狀”。(二)行政訴訟答辯狀的正文當事人欄:在標題之下,直接列寫答辯人的單位全稱和住所。接下去另起一行列寫該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電話。
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所以,題主如果選擇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案件審理。
在此做出以上的應訴答辯,請求法官駁回高賀娟的無理訴訟。
工傷勞動仲裁答辯狀范文
工傷勞動爭議答辯狀范文(一) 答辯人:東莞XX五金電器有限公司,住所:東莞市望牛墩鎮XX工業區,法定代表人:杜XX。代理人:曾永前律師,廣東凡立律師事務所。
答辯狀 范文_第1篇: 答辯人:XX有限公司 被答辯人:XXX 答辯人因XXX訴答辯人 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報酬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XXX于2004年5月26日進入我公司工作,工作崗位為財務部會計,月薪人民幣貳仟玖佰壹拾元。
此外,被答辯人因工作期間未依法為答辯人購買社會保險,答辯人將保留向勞動監察機構申請要求被答辯人補繳社保的權利。
用人單位工傷答辯狀
1、工傷勞動爭議答辯狀范文(一) 答辯人:東莞XX五金電器有限公司,住所:東莞市望牛墩鎮XX工業區,法定代表人:杜XX。代理人:曾永前律師,廣東凡立律師事務所。
2、工傷認定舉證答辯書 答辯人:鑄造有限公司,地址:市工業區。
3、如答辯人系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應在其項后寫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及其與答辯人的關系;答辯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其名稱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和職務。
4、不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情形,答辯人不應向被答辯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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