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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簡易程序開庭后遲遲不下判決書怎么辦?
民事訴訟簡易程序開庭后卻遲遲不下判決書的,原因很有可能是因為法院的案子太多或者其他一些因素,建議當事人再等一等,法官一般是不會故意不辦案的。
如果遲遲不下判決書,屬于無故拖延審理,當事人可以向受訴人民法院或者上級人民法院投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上級人民法院收到投訴后,應當責令涉事法院改正,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開庭后法官如果遲遲不下判決書,屬于無故拖延審理,當事人可以向受訴人民法院或者上級人民法院投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上級人民法院收到投訴后,應當責令涉事法院改正,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要耐心等待。簡易程序的案件,通常在三個月內審結,而普通程序則需要在六個月內完成。從立案之日起,簡易程序在三個月內可結案,而普通程序則需在六個月內。開庭后,一般情況下判決會在二十天內下達,但在特殊情況下,案件可能會轉為普通程序,延長時間至六個月。
如果法院在期限內遲遲不下判決或者已超審限,可以直接去找審理案件法院的院領導反映情況,也可以去人大、政法委員會投訴,還可以向上級法院、上級人大、政法委員會投訴,督促法院按審限下判。 按規定,一審案件普通程序六個月內結案,簡易程序三個月內結案,二審案件三個月內結案。
法院判決賠錢有期限嗎
法律客觀: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通常情況下,此類期限設定為判決生效后的一段時間,如十日或十五日等。若無明文規定,則應在判決書生效當日開始履行。若敗訴方未能按期履行賠償責任,勝訴方可在兩年內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申請。然而,需注意的是,各類案件及各地法院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的細節差異可能存在。
一審判決,過上訴期雙方無異議則生效;二審判決,作出之日起生效。關于賠款時限,常在判決書中有詳細規定,如“判決生效后X日內支付”。若無具體期限,應自判決生效起立即履行。現實操作中,若對方逾期未予賠償,勝訴方可在兩年內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一般是在六個月內執行。如果基層法院執行不作為,可以半年后申請提級執行,法院做出判決以后并不會主動強制執行,是生效后義務人應當自動履行,你可以先拿判決書要求被告履行賠償責任,如果對方拒不履行判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對方的可執行財產。
北京朝陽法院民事訴訟多久開庭案例
京朝陽法院民事訴訟開庭案例時間為三個月一般的民事案件的審理期限為3個月,特殊情況需要院長批準適當延長。
一般的民事案件的審理期限為3個月,特殊情況需要院長批準適當延長。但是從立案到開庭,原則上不能超過3個月。可以到立案庭咨詢,是否因為證據不全而沒有立案,法院接收材料不等于同意立案。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如果該民事案件依法適用的是簡易程序,審判部門應當在5日內向當事人送達,法院在當事人在收到應訴材料后15日之后安排開庭;如果該民事案件依法適用的是普通程序,則需要在30天之后安排開庭;如果被告人下落不明,則需要公告送達,公告送達的期限是60天,公告送達期滿后視為送達,可安排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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