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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錄一覽
- 1、“復議”是什么意思
- 2、離婚調解書復議有什么意義
- 3、申請復議是什么意思
- 4、訴訟行政復議是什么意思
“復議”是什么意思
1、復議 【拼音】:fù yì 【解釋】:一指對已作決定的事再做一次討論;二指司法機關根據有關機關和當事人提出的申請或要求,對已作出的決定重新予以考慮,或重新審查處理。
2、法律分析:附議是同意別人的提議,作為共同提議人。 復議指對已作決定的事再做一次討論或者司法機關根據有關機關和當事人提出的申請或要求,對已作出的決定重新予以考慮,或重新審查處理。
3、復議”的意義在《現代漢語詞典》中解釋為“對已作決定的事作再一次的討論”,英語中表達為“reconsider”,為“再次考慮”的意思。而將“復議”用于行政領域,即“行政復議”,又有著其特殊的含義。
4、復議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向特定的行政機關提出重新處理的申請。接受申請的行政機關依照法定程序對原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和適當性進行審查,并做出相應決定的行政救濟活動。
5、法律分析:復議:指司法機關根據有關機關和當事人提出的申請或要求,對已作出的決定重新予以考慮,或重新審查處理。復核:法院判處死刑案件的特定司法程序。在我國指高級人民法院對于判處死刑的案件做再一次的審核。
6、復議的意思是:對已作決定的事再做一次討論;法律上指作出裁決的機關或其上級機關根據有關機關或人員的申請,重新考慮已作出的裁決。基礎釋義:對已作決定的事再做一次討論:事關大局,廠領導還要~。法律上指作出裁決的機關或其上級機關根據有關機關或人員的申請,重新考慮已作出的裁決:行政~。
離婚調解書復議有什么意義
1、撤銷就是認定這個離婚登記不符合法律規定,恢復到原來結婚狀態;復議就是對這個離婚登記撤銷決定不服,提出異議,要求確認處理離婚狀態。【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2、在法律意義上復議的意思是指司法機關根據有關機關和當事人提出的申請或要求,對已作出的決定重新予以考慮,或重新審查處理。
3、調解最大的好處就是,雙方可以快速就糾紛達成一致意見,從而終止訴訟程序,并可以快速的進入履行程序。調解達成一致意見后,一定要申請法院就調解內容制作調解書,這樣在被告不按時履行義務的時候,可以申請法院就調解書進行強制執行。而且調解是不可以上訴的。
4、離婚調解書的作用離婚調解書主要的作用則是為了讓夫妻在離婚的時候,能夠有好的解決彼此之間矛盾的糾紛,這當中像財產和孩子都是主要的問題。大部分的人都是考慮到在離婚的時候為了挽回自己的損失,會考慮向對方索要起更多的錢財。
5、復婚是指已離婚的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夫妻關系,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重新確立婚姻關系的行為。復婚是一種法律行為,如果男女雙方離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復夫妻關系的,說明雙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離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這種情況下,法律允許雙方重新確立婚姻關系。
申請復議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行政復議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依法向上級行政機關提出申請,由受理申請的行政機關對行政行為依法進行審查并作出處理決定的活動。
行政復議: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或不當侵犯其合法權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機關提出復查該具體行政行為的申請,行政復議機關依照法定程序對被申請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適當性審查,并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一種法律制度。
申請復議是什么意思申請復議是當事人和公民的訴訟權利之一。對司法機關作出的決定,當事人或其他公民有權申請重新復查處理。對于行政機關來說,復議是行政機關系統內部自我監督的一種重要形式;對于行政相對人來說,復議是對其被侵犯的權益的一種救濟手段或途徑。
訴訟行政復議是什么意思
1、法律分析:行政復議: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行政主體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認為行政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復議機關提出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關依法對該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適當性審查,并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行政行為。
2、法律分析:行政訴訟,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使國家行政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所實施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在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法對被訴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并做出裁判,從而解決行政爭議的制度。
3、法律主觀:行政復議是指 行政相對人 認為行政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依法向 行政復議機關 提出復查該具體行政行為的申請,行政復議機關依照法定程序對被申請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適當性審查,并作出 行政復議決定 的一種法律制度。
4、法律分析:行政復議是不服下級行政機關的決定而往上級行政機關申請復議。行政訴訟是不服行政機關的決定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不服行政機關決定的時候可以二選一。不過不服復議決定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服法院,只能向上級法院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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