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教師遺屬補助標準2017的知識,其中也會對教師遺屬補助歸哪個部門管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 1、老師去世后補發多少個月工資
- 2、教師去世后的喪葬費和撫恤金是多少?
- 3、教師退休后死亡補償標準有什么規定?
- 4、2017遺屬補助標準
- 5、教師遺孀每月補助多少
- 6、2017年退休教師死亡工資給多少個月
老師去世后補發多少個月工資
法律分析:1、喪葬費標準,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及離退休職工不分因公與非因公死亡,其喪葬費均按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4個月的標準執行。
2、撫恤金標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以下標準執行,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按現行渠道解決。全國教師死亡的撫恤金都是20個月工資。
3、遺屬補助標準,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由死者生前所在單位按照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確定。退休教師去世后,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國家會發給直系遺屬一次性撫恤金20個月的退休費,另外還有3個月退休費作為喪葬費。領取人一般為配偶或兒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的人民 *** 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備案。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教師去世后的喪葬費和撫恤金是多少?
您好,
一般是該企業全部職工3個月的平均工資。
一、退休教師死亡后喪葬費標準是什么?
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及離退休職工不分因公與非因公死亡,其喪葬費均按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4個月的標準執行。
遺屬補助標準: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由死者生前所在單位按照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確定。
(1)我市2011年度因公死亡和離休干部死亡后遺屬補助標準為698元;
(2)非因公死亡和退休干部死亡后遺屬補助標準為499元;
(3)凡享受遺屬生活補助的人員按戶每月發給煤補35元。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準和計發辦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民發[2007]64號)的規定執行。
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屬于病故的,一次性撫恤待遇仍按當地規定執行。
二、撫恤金標準: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以下標準執行: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按現行渠道解決。
其撫恤金根據《關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08]42號)文件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準,從2004年10月1日起調整為: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喪葬費每個省份的標準可能不同,像我湖南省根據《關于調整我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后喪葬費標準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湘人社發[2013]86號)規定:(一)凡病故的工作人員(含離退休人員,下同),其喪葬費由現行5000元調整為7000元。
教師這個職業本身就是比較神圣的職業,是比較辛苦的職業,我們經常在新聞中也可以聽說關于教師猝死的新聞就說明教師這個職業不要勞累,堅持對于教師的福利待遇是比較好的,對于死亡撫恤金在法規中有詳細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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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教師退休后死亡補償標準有什么規定?
教師退休后死亡補償標準:
1、喪葬費5000元;
2、一次性撫恤金為本人生前20個月的基本離退休費。企業單位與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喪撫待遇政策是不同的,退休教師喪撫金待遇按照事業單位標準支付。國家機關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個月享受的國家規定的基本離退休費為基數計發。離退休人員為本人基本離退休費,即本人離退休時計發的基本離退休費和本人離退休后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離退休費之和。
撫恤金發放標準
1、喪葬費標準: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及離退休職工不分因公與非因公死亡,其喪葬費均按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4個月的標準執行。
2、撫恤金標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以下標準執行: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按現行渠道解決。全國教師死亡的撫恤金都是20個月工資。
3、遺屬補助標準: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由死者生前所在單位按照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確定。
拓展資料:
享受撫恤金的條件享受撫恤金的人,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死者的直系親屬,二是這些親屬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養。這兩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
法律依據:
《關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的通知》: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準。從2004年10月1日起調整為: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2017遺屬補助標準
2017遺屬補助標準
遺屬補助,是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后,其遺屬生活有困難的,死者身前單位可對遺屬給予定期或臨時補助。那么2017遺屬補助標準是多少?下面是我整理的2017遺屬補助標準,歡迎大家查閱!
??2017遺屬補助標準
總的來說,遺屬補助條件分為喪葬費和生活困難補助兩方面。
1. 喪葬費:2008年8月31前,企業員工死亡后喪葬費標準為1500元;2008年9月1日開始,廳級以上人員喪葬費標準為4000元,其他為3500元;
2.遺屬生活困難補助:2008年8月31日錢,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月130元;2008年9月1日后,調整為農業人口遺屬每人每月230元,非農業人口遺屬每人每月280元。
除了喪葬費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外,遺屬補助還可能包括以下幾點。
3. 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按照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標準執行;
4.符合下列條件的遺屬,適當提高補助標準:
①死者系因公犧牲并被授予烈士稱號的,其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在3款規定數額基礎上提高50%。
②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死者的遺屬,其生活困難補助標準在3款規定數額基礎上提高30%。
③因公死亡人員的遺屬以及孤獨單身的遺屬,其生活困難補助標準在3款規定數額基礎上提高20%。
④兼有①、②、③項幾種情況的,只能按其中一項提高補助標準,不能累加。
5.遺屬按規定享受的補助費總額,不受死者生前原工資總額或離退休費總額的限制。
6.死者生前父母分別由死者及其兄、弟、姐、妹共同供養者,其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由死者原所在單位按規定補助標準的50%發給,不足部分由死者兄、弟、姐、妹共同分攤負擔。
遺屬補助對象要求
遺屬補助對象不管在年齡、收入上都要達到一定標準,才可獲得遺屬補助。以下是遺屬補助對象的'要求
(1)父(包括自幼撫養死者長大的撫養人)、夫年滿60周歲,或者不滿60周歲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無固定收入者。
(2)母(包括自幼撫養死者長大的撫養人)、妻年滿50周歲,或者不滿50周歲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無固定收入者。
(3)子女(包括遺腹子女、養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不滿16周歲或年滿16周歲尚在普通中學學習,或者基本喪失勞動能力者。
(4)弟、妹(包括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弟妹)不滿16周歲或年滿16周歲尚在普通中學學習,或者基本喪失勞動能力者。
(5)遺屬系普通高校、中專、技校學生,(不包括碩士、博士研究生)可列入定期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范圍
拓展閱讀——企業遺屬補助標準上調
今年1月1日起,我市對國有企業職工死亡后其供養遺屬、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和計劃外長期臨時工三類人員的待遇標準進行調整,以保障他們基本生活水平隨經濟發展有所提高。
據了解,國有企業離休人員死亡后,凡1937年7月6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其生前供養的配偶的生活困難補助費,由每人每月1610元調整為1860元;抗戰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其生前供養的配偶的生活困難補助費,由每人每月1360元調整為1570元;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其生前供養的父母、配偶的生活困難補助費,由每人每月1230元調整為1420元。
國有企業職工(含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符合供養條件的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為:系非農業人口的,由每人每月770元調整為870元;系農業人口的,由每人每月640元調整為720元。
對于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的調整,文件規定,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中,在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享受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的人員,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30元。調整后,每名因工死亡職工的月供養親屬撫恤金總額不得超過統籌地2014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對于計劃外長期臨時工晚年生活補助費的調整,根據規定,領取晚年生活補助費的計劃外長期臨時工,其生活補助費標準由每人每月790元提高到8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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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遺孀每月補助多少
1、離退休老干部去世后,遺孀及子女應得到一次性撫恤金,遺孀如果沒有其他收入來源的,還可以按月得到撫恤金。
2、一次性撫恤金的標準根據是否是病故而不同: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非病故,即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3、遺孀的月撫金標準,由各地制定,沒有全國統一的標準,但一般為死者生前基本工資或者基本離退休費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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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2017年退休教師死亡工資給多少個月
1、喪葬費標準: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及離退休職工不分因公與非因公死亡,其喪葬費均按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4個月的標準執行。
2、撫恤金標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以下標準執行: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按現行渠道解決。
3、遺屬補助標準: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由死者生前所在單位按照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確定。
拓展資料:
喪葬費:喪葬費是指用于職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殘廢退職后死亡時喪葬事宜的一次性費用。由原工作單位支付。國家有關勞動保險條例規定,其數額一般是該企業全部職工3個月的平均工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死亡時,所辦理喪事的有關費用支出,不論職工級別,按規定的數額一次發給,由家屬掌握包干使用。
撫恤金:撫恤金是發給傷殘人員或死者家屬的費用。撫恤金是國家按照相關規定對特殊人員撫慰(撫慰包括精神撫慰和物質撫慰等)和經濟補償。享受撫恤金的人,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死者的直系親屬,二是這些親屬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養。這兩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
遺屬補助標準:遺屬生活困難補助:2000年1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間,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后,符合供養條件的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月130元。2008年9月1日起調整為:農業人口遺屬每人每月230元,非農業人口遺屬每人每月280元。
參考資料:
國家補貼—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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