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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面前親朋好友可以作證嗎?
1、可以,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證人證言必須在法庭上經過公訴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辯護人雙方質證并且查實以后,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 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的人,不能作證人。
2、親朋好友的證言在法律上是具有證據作用的。我國的法律規定,所有知曉案件真實情況的公民都有義務作證。因此,如果你的親朋好友了解案件詳情,他們的證言完全可以被用作證據。但是,證言的使用并非一勞永逸,它需要在法庭上經過雙方的質證與核實。
3、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所謂證人,是指所有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除非該人不能正確表達意志,否則都有義務作證。據此可知,法律并未將親戚朋友排除在證人的范圍之外。而且,在很多情況下,有些事情出了親朋好友可以證明外,恐怕也沒有其他證人了。
4、可以做證人,不過證明力弱一些。如果要證明夫妻雙方感情破裂,或者是證明一方屬于婚姻關系中的過錯方是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的,有時候只有親朋好友才可以證明,所以父母可以作證人。
5、過去的案例中,有弟弟為了資助哥哥上大學偷竊室友4萬元,哥哥在警方誘導下將弟弟誘出,導致弟弟被捕。這種以“大義”為名的強制作證行為,曾引發社會的強烈批評。然而,新法律將這種行為視為包蔽罪的一種,不再鼓勵近親屬出面揭發。
在經濟糾紛案件中被告直系親屬做被告的證人法院認可嗎?
1、可以的,對于證人法律沒有約束,了解事實即可。親屬可以作證,但是親屬證言的可信度一般比較低,需要其他證據佐證。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法庭上親人可以作證的,只要是沒有勝利精神上的缺陷都及和本案無牽連的,都可以作為證人的,證人證言會在查證后在能作為有效證據。
2、法律分析:經濟糾紛證人證言有一定的用處。一般都是誰申請證人出庭誰負責證人出庭作證。證人無法出庭或者不愿出庭的,可以在舉證期限屆滿前申請法院調取證人證言。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3、證據在刑事訴訟中是相當重要的,但是,在進行審判時,所提交的證據也并不全會被人民法院所采納,因為在提交的證據中,有些可能并不合法,無法得到采用。網友咨詢:怎樣的證據不能作為刑事案件的定案依據?浙江東星律師事務所徐秋穎律師解嚴重違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證據材料。
親戚作證人法律規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在法庭上親人可以作證的,只要是沒有勝利精神上的缺陷都及和本案無牽連的,都可以作為證人的,證人證言會在查證后在能作為有效證據。證人證言必須在法庭上經過公訴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辯護人雙方質證并且查實以后,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法律分析:直系親屬可以出庭作證。只要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但直系親屬的證人證言如果是為其親屬作證的,證明力低于其他證人證言的證明力。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三條 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應當出庭作證。
親戚作證人法律規定是親戚朋友也是可以作為證人出庭作證的,可以作證,只要如實作證,且與案件事實有關聯,法院都會采信的。當需要查清案情時,無論是誰,無論與被告人是什么關系,父母、兄弟等等,只要他了解案情或者部分案情,都有義務告知司法機關。法律是有規定的。
法律分析:可以。會認可有親戚關系的證人。但因為有親戚關系,屬于利害關系人,則該證人的證詞需要補足,即該證人證言不能孤立作為定案的依據,需要有其他相應的證據來補充。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有關單位的負責人應當支持證人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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