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華僑房屋拆遷怎么補嘗的知識,其中也會對華僑拆遷補償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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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拆遷城鎮華僑房屋規定
第一條 為保證城鎮建設的順利進行,妥善處理拆遷城鎮華僑房屋,保護華僑業主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華僑房屋是指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城鎮的以下幾種房屋:
(一)華僑、歸僑的私有房屋;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用僑匯購建的私有房屋;
(三)依法繼續華僑、歸僑的私有房屋。第三條 華僑房屋的所有權和繼承權以及宅基地(包括附屬庭園地)的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拆遷華僑房屋和占用其宅基地。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 *** 房地產管理部門或者建設行政管理部門(以下簡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華僑房屋拆遷工作。第五條 需要確認的的華僑房屋,由業主提出申請,經房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 *** 僑務部門審核確認。第六條 依法持有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單位需要拆遷華僑房屋的(以下簡稱拆遷人),必須與被拆遷的華僑房屋業主簽訂補償、安置協議后,方準拆遷。
因城鎮建設需要,拆遷屬落實華僑房屋政策而未發還產權的華僑房屋須經縣級以上人民 *** 批準,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代辦拆遷手續,經辦理公證和證據保全手續后,方可拆遷。第七條 拆遷人必須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對被拆遷的華僑房屋業主給予補償、安置;華僑房屋業主必須服從城鎮規劃和建設需要,在規定期限內辦理有關手續,完成搬遷。第八條 經批準拆遷華僑房屋的,由縣級以上人民 *** 房屋拆遷主管部門以房屋拆遷公告形式予以公布,拆遷人應當同時書面通知業主或者其代理人。業主或者其代理人接到通知后,應在規定時間內與拆遷人辦理拆遷手續(業主居住在國外的可在6個月內,居住在香港、澳門、臺灣的可在3個月內)。因特殊情況不能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的,業主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在期限屆滿前向批準拆遷的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提出延期申請。逾期不辦理的,由當地房屋拆遷主管部門代辦拆遷手續,但補償、安置協議須經公證機關公證,并辦理證據保全手續。第九條 拆遷人與業主應共同協商,簽訂補償、安置協議。雙方協商不一致的,可以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十條 拆遷華僑住宅房屋,業主要求調換產權的,按照原房屋建筑面積在新建住宅房屋中調換相同建筑面積的,不作差價結算;調換建筑面積不足原房屋建筑面積的部分,按照原房屋的同期同一地段商品住宅價格結算;調換建筑面積超過原房屋建筑面積在1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照調換新房屋的同期同一地段商品住宅價格結算。第十一條 拆遷華僑非住宅房屋,業主要求調換產權的,按照原房屋建筑面積在新建非住宅房屋中調換相同建筑面積的,不作差價結算;調換非住宅房屋產權建筑面積不足原房屋建筑面積的部分,按照原房屋的同期同一地段同類用途的商品價格結算;調換非住宅房屋產權建筑面積超過原房屋建筑面積的部分,按照調換新房屋的同期同一地段同類用途的商品價格結算。第十二條 拆遷華僑房屋(包括住宅、非住宅),業主要求作價補償的,按照所拆房屋的使用性質和建筑面積的重置價格結合成新結算,或者由當地房地產交易所參考同期同類房屋市場交易價格給予評估,采用的結算方式由業主選定。第十三條 拆遷華僑房屋附屬設施包括天井、庭院、花園等不作產權調換,但應當予以補償。其中天井面積按照同期同一地段住宅房屋商品價格1:0.5結算予以補償;花園、庭院部分按照花園、庭院所占土地面積的住宅用地基準價以及花園、庭院設施價值給予補償。第十四條 拆遷華僑出租住宅房屋,原承租戶的住房由拆遷人解決,或者由拆遷人與承租戶單位協商解決,原租賃合同終止。第十五條 拆遷華僑房屋,用于住宅和商住建設的,應當就地或就近回遷安置。按城市規劃全部用于市政、公益建設,不能就地或就近安置。需要異地永遷安置,從區位好的地段遷到區位差的地段或者從市區遷到市郊區的,應當適當增加安置面積,其比例不能低于1:1.2。第十六條 本規定適用于舊城區改造拆遷的華僑房屋。第十七條 拆遷香港同胞、澳門同胞和臺灣同胞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城鎮的私有房屋,適用本規定。第十八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7年3月7日廣東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的《廣東省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拆除城鎮華僑房屋的規定》同時廢止。
[img]廣東省拆遷城鎮華僑房屋規定(2004修訂)
第一條 為妥善處理城鎮華僑房屋的拆遷,保護華僑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在本省的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實施華僑房屋拆遷,并需要對華僑房屋所有人進行補償、安置的,適用本規定。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華僑房屋是指以下房屋:
(一)華僑、歸僑的私有房屋;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用僑匯購建的私有房屋;
(三)依法繼承華僑、歸僑的私有房屋。第四條 拆遷人必須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安置;被拆遷人應當在雙方協議期限內完成搬遷。
本規定所稱拆遷人,是指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單位。
本規定所稱被拆遷人,是指被拆遷華僑房屋的所有人。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 *** 負責管理房屋拆遷工作的部門(以下簡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華僑房屋拆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第六條 華僑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拆遷華僑房屋。第七條 被拆遷的房屋需要確認屬華僑房屋或者屬落實僑房政策發還產權的華僑房屋的,由被拆遷人提出申請,經房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 *** 僑務部門審核確認。第八條 拆遷華僑房屋應當依法予以公告,拆遷人還應當同時書面通知被拆遷人。被拆遷人居住在境外的,應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六個月內,與拆遷人簽訂補償安置協議。
因特殊情況不能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的,被拆遷人應當與拆遷人協商延期,由拆遷人在拆遷期限屆滿十五日前,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出延期拆遷申請。第九條 拆遷人應當與被拆遷人共同協商,簽訂補償安置協議。雙方未能達成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
拆遷補償安置爭議經裁決后,當事人不服裁決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十條 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或者房屋產權調換兩種補償方式。
被拆遷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依照被拆遷房屋的補償金額和所調換房屋的價格,結清差價。
被拆遷房屋的補償金額和所調換房屋的價格,可以由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協商確定。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共同委托具備房屋拆遷評估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對委托房地產評估機構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采取被拆遷人投票或者拆遷當事人抽簽等方式確定房地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拆遷屬落實僑房政策發還產權的華僑房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日起至1994年12月31日止用僑匯購建的華僑房屋,補償金額按照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增加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確定,具體增加比例由各地級以上市人民 *** 規定。第十一條 拆遷華僑房屋附屬設施(包括天井、庭院、花園等)不作產權調換,但應當予以貨幣補償。補償金額按照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第十二條 拆遷屬落實僑房政策而未發還產權的華僑房屋,由房屋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所在地同級僑務部門與拆遷人簽訂補償安置協議,補償金額按照本規定第十條第四款的規定確定。補償安置協議應當公證,并對被拆遷人房屋做勘查記錄,拆遷人應當依法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第十三條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未依照本規定履行職責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第十四條 拆遷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臺灣同胞和外籍華人在本省的私有房屋,參照本規定執行。第十五條 本規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福州華僑捐資建的房屋被征遷有何規定?
《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規定:國家依法保護歸僑、僑眷在國內私有房屋的所有權。依法征收、征用、拆遷歸僑、僑眷私有房屋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實施辦法規定:國家依法保護歸僑、僑眷在國內私有房屋的所有權。歸僑、僑眷對其私有房屋,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依法拆遷歸僑、僑眷私有房屋的,拆遷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房屋拆遷管理的規定給予貨幣補償或者實行房屋產權調換。
布吉華僑城拆遷補償標準
80到120元/平每月。深圳華僑城文化控股集團,成立于2017年,拆遷補償標準是80到120元/平每月。地址位于廣東省深圳市,是一家以從事零售業為主的企業。
僑房騰退,村委會有補償嗎
回答:這要看僑房所有權是誰,如僑房所有權本就歸村委會所有,那僑房騰退也就沒有補償。如僑房所有權歸個人所有,那僑房騰退村委會有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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