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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和什么由公安機關負責
1、法律分析: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檢察、批準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審判由人民法院負責。除法律特別規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都無權行使這些權力。
2、本題考查法律常識,主要考查憲法的相關知識。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須經過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人民法院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所以C項正確。故正確答案為C。
3、刑事案件的審理過程中,公安機關除了對偵查拘留執行逮捕外,還要負責逮捕后對嫌疑人的看守,以及協助檢察院進行補充偵辦。在往遠說,如果判決后是監外執行,公安機關還要負責部分執行。
檢察院有拘留的權利么
1、【法律分析】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刑事訴訟法132,檢察機關是可以作出刑事拘留的刑事訴訟法132,符合規定的犯罪嫌疑人,檢察機關可以對其進行拘留。 檢察院決定拘留的程序 人民檢察院拘留犯罪嫌疑人應首先審查拘留對象是否符合上述兩種條件,是否可以用其他強制措施防止社會危害性發生。
2、法律分析:檢察院可以進行拘留。根據相關規定,檢察機關可以作出刑事拘留,符合規定的犯罪嫌疑人,檢察機關可以對其進行拘留。拘留是指將對象拘禁限制,但拘留不一定需要法院命令,警察機關亦有拘留權,但各國允許拘留的總時間長度不一,有些國家甚至于可以無限期地拘留對象。
3、檢察院是有拘留權但是不能隨意對他人拘留的。對于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檢察院作出拘留決定后應送達給公安機關去執行并且應當立即執行,檢察院可以協助公安機關去執行。犯罪嫌疑人都是由檢察院決定拘留并發出拘留證的。如果檢察院不去辦理刑事拘留手續或不出示拘留證就直接拘留人是嚴重違法的。
檢察院在調查警察時有權拘留嗎
檢察院是有拘留權但是不能隨意對他人拘留刑事訴訟法132的。對于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刑事訴訟法132,檢察院作出拘留決定后應送達給公安機關去執行并且應當立即執行,檢察院可以協助公安機關去執行。犯罪嫌疑人都是由檢察院決定拘留并發出拘留證的。如果檢察院不去辦理刑事拘留手續或不出示拘留證就直接拘留人是嚴重違法的。
法律規定經偵調查期間會抓人嗎?公安機關進行經濟偵查期間,如果符合條件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等的強制措施。
沒有證據,警察不能拘留。法律明確規定,拘留必須基于充分證據。若警察無證據,只會進行傳喚,且時間一般不超過24小時。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或檢察院在調查案件時,對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種強制性措施,要求他們暫時留在警方或檢察院的控制之下,以便進行進一步調查。沒有證據,拘留行為就是非法的。
刑事訴訟拘留的條件是什么?
1、《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拘留條件為: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等。
2、拘留的條件主要包括以下幾點: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法定依據,即發生了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應當依法及時訊問,并按照法定程序采取拘留措施。正文:拘留是一種嚴厲的強制措施,其適用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和程序。
3、哪些條件下檢察院能決定刑事拘留人民檢察院對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決定拘留:(一)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二)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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