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是我國安全生產領域的基本法律,對單位出現工傷的處罰做出了相關規定。單位出現工傷事故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及時報告,組織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并立即進行調查,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同時,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包括罰款、停產整頓、吊銷生產許可證等。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是我國刑事領域的基本法律,對單位出現工傷事故的刑事責任做出了相關規定。單位或者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采取不安全的生產工藝或者生產條件,造成人員傷亡,或者造成巨額財產損失的;
(二)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造成人員傷亡,或者造成較大財產損失的。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是我國行政處罰領域的基本法律,對單位出現工傷事故的行政處罰做出了相關規定。行政機關可以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單位給予罰款、責令停產整頓、吊銷生產許可證等行政處罰。
綜上所述,單位出現工傷會受到罰款、停產整頓、吊銷生產許可證等行政處罰,同時還可能涉及刑事責任。因此,企業在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時,應當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保障員工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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