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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如何處理
一旦發生交通事故,首先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如果有人身傷亡,要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需要注意的一點是,如果為搶救受傷人員需要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以便于交通管理部門后續的責任認定
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如何處理
一旦發生交通事故,首先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如果有人身傷亡,要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需要注意的一點是,如果為搶救受傷人員需要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以便于交通管理部門后續的責任認定工作。某些未造成人身傷亡且事實清楚的、雙方沒有爭議的事故,可以遵循快速處理辦法,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雙方該怎么做
一、發生交通事故受害人該怎么做
(一)保持冷靜,記錄肇事車輛信息。發生事故后,受害人應保持冷靜并立即采取自救措施,確認交通肇事者及肇事車輛,并記錄肇事車輛號牌、車型、顏色等,防止肇事車輛逃逸。為了防止出現套牌事件,最好讓當事人能夠留在事發現場。
(二)保存好己方受損失的相關證據。無論是人身傷害還是財產損失,在要求賠償時都必須提供確實、充分的證據。不然,到了理賠的時候是不被支持的。
(三)造成嚴重傷情的,應該要求交警部門做傷殘評定在交警調解不成功的話,應該及時到法院起訴,盡快理賠,不要超過了訴訟時效。
(四)不得擅自扣留造成事故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受傷者親屬、朋友或案發地附近的群眾,切莫私自扣留車輛、人質,或哄搶車上物品,否則要承擔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私了要慎重。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雙方盡量不要私了,以免事后傷情惡化,后患無窮。私了僅適用于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或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交通事故。
二、肇事方該怎么做
(一)立即停車。發生交通事故后,車輛必須立即停車。停車后按規定拉緊手制動,切斷電源,開啟危險信號燈,如夜間事故還需開示寬燈、尾燈。在高速公路發生事故時還須在車后按規定設置危險 警告標志 。保持頭腦清醒,要鎮定,切記不要慌張。
(二)及時報案。當事人在事故發生后應及時撥打122電話或委托過往車輛、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機關或執勤交警報案,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及傷亡情況,在警察來到之前不能離開事故現場。必要時,在報警的同時也可以向附近的醫療單位、急救中心以及消防部門呼救、求援。
(三)搶救傷者。如事故中有人受傷,應設法送醫院搶救治療,除輕傷本人拒絕去醫院診斷外,一般可以攔搭過往車輛或通知急救部門、醫院派救護車前來搶救。對于能現場采取搶救措施的,應盡最大努力搶救。在無過往車輛或救護車的情況下,也可動用肇事車將傷員送醫院搶救,但要將肇事車各個車輪的著地點以及傷員倒位描出,做好標記,并要留人員看護現場。
(四)保護現場。保持現場的完整性,能夠獲得事故發生時的原始證據,對判斷事故發生的原因及事故責任的認定均具有重要的意義。因此,在交警到來之前應當保護好現場,除非因搶救傷者和財產需要,不得擅自移動現場肇事車輛、傷者、物品等,必須移動時應當標明位置。如遇下雨、刮風等天氣,應就地取材,用塑料布、席子等物將痕跡蓋起來保護好。如有必要,當事人可以用繩索等設置保護警戒線,防止無關人員車輛進入,避免現場遭受人為破壞。標圍現場時,應盡量做到不妨礙交通。如果車輛通行確實有可能使現場受到破壞和危及安全時,可以暫時封閉現場,中斷交通,待交警到現場勘察完畢后,再行疏通。
(五)做好防火防爆措施。為了防止事故的擴大,駕駛員首先應關掉車輛的引擎,消除其他可以引起火警的隱患。不要在現場吸煙,以防引燃易燃易爆物品。載有危險物品的車輛發生事故時,要及時將危險物品的化學特性,如是否有毒、是否易燃易爆、是否腐蝕性及裝載量、泄漏量等情況通知警方及消防人員,以便采取防范措施。
(六)協助現場調查取證。在交警勘察現場和調查取證時,當事人必須如實向交警部門陳述交通事故發生的經過,不得隱瞞交通事故的真實情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如何處理 @2019
交通事故法律責任是怎么規定的
交通事故責任,是公安交管部門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是否具有交通違法行為、其交通違法行為與交通事故后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等客觀情況認定當事人的過錯責任。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img]交通事故逃逸有什么法律后果
交通事故逃逸有什么法律后果
發生交通事故后很多人不知道怎么處理,一慌張就干脆逃掉算了,都是懷著僥幸的心理,其實交通事故逃逸的后果還是很嚴重的,交通事故逃逸也會受到處罰,下面我為您詳細介紹交通事故逃逸有什么法律后果。
一、交通事故逃逸有什么法律后果
1、對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200元到2000元罰款,可以并處15以下拘留。
2、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沒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由公安機關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3、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由公安機關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終生不得重新領取機動車駕駛證。
二、交通事故逃逸如何處罰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和第一百零一條對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為規定了不同的處罰,分別適用于以下不同的情形:
1、對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的規定,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2、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沒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一款的規定,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3、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并且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二款的規定,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通過上文我為您詳細介紹的交通事故逃逸有什么法律后果的介紹,我們可以知道交通事故發生后,我們還是要好好處理,最好是第一時間找交警處理,不然就會構成犯罪,處罰力度也不低。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律師。
交通事故逃逸有什么法律后果 @2019
小車出了事故怎么處理方法
法律主觀:
一、開小車出了交通事故怎么辦
交通事故既然這么頻繁的發生,小型交通事故無人員傷亡時,最好能自行協商處理。1、凡在道路上發生的僅造成車輛物品損失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對發生交通事故的事實無爭議的,可私自協商處理交通事故現場。2、交通事故由當事人自行處理現場的應按下列程序辦理:處理交通事故現場前,當事人應記清對方的姓名、單位、車種、車號;處理交通事故現場后,由肇事方寫明事故事實,經雙方簽字后,交給受害方;雙方交換駕駛證或有效身份證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二、交通事故造成的車輛損失賠償標準是什么
根據實際的損壞來賠償處理,保險公司接到報案后,會派人到現場勘察或到交通部門了解出險情況,同時對車輛進行定損,估算合理費用,并通知車主到保險公司指定的修理廠處理事故車輛。如車主要求自行修理,應辦理自修手續,修理費如超出定損費用,將由車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的費用。車輛的損失包括車輛維修的維修費用、必要的停車費、車輛貶值損失等,侵權人均應予賠償。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損失是否包括被損車輛停運損失問題的批復的精神,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于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
保險公司的賠償的范χ僅限于保險標的的直接損失,如維修費用、重置費用等,不包括間接損失。保險合同是補償性合同,保險標的的保險價值通常以受損財產的實際價值計算,最高賠償額以保險金額為限。
三、交通事故負全責的后果有哪些
根據法律規定交通事故全責后果是將會承擔全部的民事賠償的責任。
人身損害賠償
1、醫療費。在實務中包括實際支出的費用和后期治療費。在訴訟中,實際發生的費用以一審辯論終結為截止時間,此前發生的數額為責任人賠償的數額。此后發生的費用可以協商解決,大多是另案處理,等實際發生后,再行賠付。
2、誤工費。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
(2)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
(3)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4、護理費。要準確確定受害者的護理費應當明確護理的期限、護理人數、每天的護理費。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者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20年。護理分為特別護理、一級護理、二級護理、三級護理。護理人數原則上為一人,如果醫療機構或鑒定機構出具意見需要多人護理的,可能要求支付多人的護理費。護理費=每天的護理費*護理天數*護理人數
5、交通費。是指因交通事故受傷的人員到醫院治療、住院治療、轉院治療以及參加處理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及親朋處理交通事故相關事實而發生的交通費用。確定交通費應考慮其必要性和合理性。
綜上,出了交通事故首先冷靜下來,然后是報警,等待交警過來處理,在是看交通事故責任在誰,然后是走保險,如果造成傷亡的可能要承擔賠償和法律責任。那么以上就是找法網小編總結關于開小車出了交通事故怎么辦相關知識,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其他疑問的可以咨詢找法網相關律師。
法律客觀: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交通肇事后有什么后果
1、不管是發生什么樣的交通事故,建議在肇事行為出現了之后,肇事者都應該要留在現場,及時報警等待警方前來進行處理。
2、責任認定:肇事司機可能無責任或只有部分責任;
3、損害賠償:賠償費用少則幾千塊,多則上萬元甚至于幾十萬元;
4、行政處罰: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
5、刑事責任:情節嚴重的則會判刑。
6、【法律依據】
7、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第2款規定:對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司機,不論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都將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
8、根據《刑法》第133條及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肇事后逃逸的,屬法定的加重情節,傷者因搶救不及時而死亡的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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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法律后果
一、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 道路交通安全法 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 發生交通事故 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這里所說"責任"是指民事責任,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賠償責任。法律將該責任確定為推定過錯責任。由于當事人逃逸導致事故現場遭到破壞,使交管部門對事故責任難以認定,首先推定其有過錯,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若其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才可減輕其責任,這方面也加重了逃逸人的舉證責任。 二、行政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二款規定:造成 交通事故后逃逸 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該規定是對 交通事故逃逸 人員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將被吊銷駕照且終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論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 三、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 犯交通肇事罪 的,處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 逃逸致人死亡 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后逃逸 屬情節加重犯,刑法將此規定了較重的量刑。 需要提及的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法定最高刑是十五年,故意殺人罪法定最高刑是死刑。如全國關注的鄭州市公安局民警張金柱交通肇事案。張在駕車行駛時因車速過快,將騎自行車的蘇東海和其兒子蘇磊撞得飛彈起來摔倒在地,同時將蘇的自行車掛在肇事車下。沿途群眾不斷驚呼,張仍瘋狂逃跑,將蘇東海掛在車上拖行1.5 公里后被武警和群眾截獲才被迫停下。最終蘇東海重傷,蘇磊經搶救無效死亡。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張死刑,以交通肇事罪 判處三年有期徒刑 ,數罪并罰執行死刑。
關于交通事故有法律后果怎么辦和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