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河南省2017年賠償標準,以及河南省2017年賠償標準是多少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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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南拆遷補償政策有什么新規定
2017年河南的拆遷補償政策是什么,關于拆遷補償又有哪些是值得關注的熱點問題。關于拆遷補償的辦法又有哪些。以下是我為大家整理的關于2017年河南拆遷補償政策,給大家作為參考,歡迎閱讀!
2017年河南拆遷補償政策
全省征地補償安置費均有上漲
據了解,按照規定,隨著經濟社會發展,綜合地價標準每過兩三年就應調整一次。征地區片的綜合地價,由各地 *** 根據經濟發展條件、居民生活水平、土地供求關系等因素決定,并要綜合考慮物價上漲、區位條件、人均土地數量、當地群眾對土地依賴程度等多種因素。
河南省此前執行的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自2013年10月開始實施,和3年前的標準相比,城鄉綜合地價此次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鄭州市建成區三環以內和部分辦事處的村莊,新的征地補償安置費為每畝22.5萬元,而在2013年調整后的標準中,與此區域大致相當的地區征地補償安置標準為每畝20萬元。駐馬店市上蔡縣韓寨鄉康湖村,在此次調整前,補償安置費用為每畝3萬元,調整后為每畝3.7萬元。
鄭州市中牟縣官渡鎮,此前的征地補償安置費為每畝4.2萬元,如今調整到5.5萬元,上漲了近31%。而“地王窩”鄭州龍湖區域,此前龍湖辦事處除陳崗村的部分土地外,其他集體土地每畝地的征地補償安置費為6.88萬元,而此次調整后已經達到10萬元,同比上漲了45%。
補償多少錢登錄網站可查詢
新的河南拆遷賠償標準已經公布,社會各界均可以查詢。
進入官網查詢的具體步驟是這樣的:打開“河南省國土資源廳”官方網站,下拉頁面至“市場信息”欄目,在頁面右側有“征地補償標準”字樣,單擊之后即可進入搜索頁面。搜索得到的頁面包含“區片編號”“征地補償安置費”“區片范圍描述”等,其中“征地補償安置費”分別依每畝和每公頃的標準予以表示,“區片范圍描述”分為“鄉鎮名稱”和“行政村”兩欄。
河南農村宅基拆遷補償辦法
為了加快城市建設步伐,保護拆遷人與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河南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鄭州市城市建設拆遷管理條例》、《關于調整國家建設征用土地補償安置標準等若干問題的通知》(鄭政文〔1993〕144號)和《鄭州市人民 *** 關于調整國家建設征用土地補償安置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鄭政文〔2004〕87號)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拆遷和補償的原則
1、在我區城市規劃區內進行建設,需要拆遷房屋及其附屬物、市政公用設施及其他建筑物、構筑物,并需要對被拆遷人補償、安置的,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2、建設項目經城市規劃管理部門選址定點后,需要拆遷的,應持下列資料向區城市建設拆遷管理部門申請房屋拆遷許可證:
(1)建設項目批準文件;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3)國有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
(4)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
(5)辦理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出具的拆遷補償安置資金證明。
3、拆遷范圍內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或合法使用權證的均按被拆遷人安置、補償,同一被拆遷人有兩處或兩處以上住房同時被拆遷的,安置、補償時合并計算面積。
4、被拆遷房屋及其附屬物的權屬、面積和使用性質的認定,以房屋所有權證為準,無房屋所有權證的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為準,被拆遷房屋以外的其他建筑物、構筑物的權屬、面積的認定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為準。批大建小的以實際建筑面積為準,批小建大的以批準的建筑面積為準。合法宅基地上被拆除房屋面積計算標準以河南省建筑工程預算定額建筑面積計算規則進行計算。
5、拆除違章建筑、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和批準建設時規定如遇規劃調整應無條件拆除的臨時建筑,不予安置與補償。拆除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安置,但應按建造成本價結合剩余期限給予適當補償。
6、宅基使用證(宅基地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簡稱宅基使用證)以外或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拆除時,不予安置、補償。已經倒塌的建筑物,倒塌部分不予安置、補償,能正常使用部分,按實際使用面積給予安置、補償。
7、拆除私有住宅房屋,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產權調換。拆除非住宅房屋(辦公、生產經營性用房等)實行貨幣補償,不予安置。
8、合法宅基地上的房屋被拆除時,被拆除房屋和宅基地均給予補償。土地由拆遷人補償,拆遷后土地征為國有,土地使用權歸拆遷人所有(含村莊道路等)。
9、拆遷非住宅房屋:道路建設拆遷時,被拆遷人的房屋拆除后,剩余部分不影響使用,只對被拆除部分房屋進行補償,拆除后土地使用權仍歸被拆遷人所有;被拆遷人的房屋拆除后,剩余的房屋和土地無法使用,對被拆遷人所有合法房屋和土地均給予補償,拆除后土地征為國有,土地使用權歸拆遷人所有(集體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土地不予補償,拆除后土地使用權歸集體所有)。
10、拆遷房屋及其附屬物、構筑物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拆遷人應當提出補償安置方案,報區城市建設拆遷管理部門審查同意,經公證機關公證,并辦理證據保全、補償費提存后,可先行拆遷:
(1)產權不明或所有權人下落不明的;
(2)產權有糾紛尚未解決而城市建設又急需拆遷的;
(3)產權共有人對補償安置方式達不成協議的;
(4)房產管理部門代管的。
11、拆遷當事人對被拆遷房屋補償協商一致的,可以不對被拆遷房屋或者安置房屋進行評估;協商不一致的,由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共同協商委托具有房地產評估資質的機構對被拆遷房屋或者安置房屋進行分類評估。拆遷當事人就委托評估機構達不成一致意見的,由市城市建設拆遷管理部門組織有關當事人在具有資質的評估機構中隨機抽定。拆遷當事人對分類評估結果有異議,被拆遷房屋的補償金額以分戶評估價格確定。分戶評估的評估機構由拆遷當事人雙方協商共同委托。
12、拆遷人或者被拆遷人對分戶評估或安置房屋的評估結果有異議的,可申請區城市建設拆遷管理部門裁決。
13、被拆遷房屋的分類評估和安置房屋的評估費用由拆遷人承擔;被拆遷房屋的分戶評估費用,由拆遷當事人協商,協商不成的,由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各承擔百分之五十。
14、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訂立后,被拆遷人在搬遷期限內拒絕搬遷的,拆遷人可以申請區城市建設拆遷管理部門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期間,拆遷人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
15、拆遷當事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或者因拆遷補償安置發生爭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區城市建設拆遷管理部門裁決,按裁決意見辦理。拆遷當事人的對裁決意見不服,可以依法申請復議,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在訴訟期間不停止拆遷的進行。
16、自拆遷公告公布之日起,在拆遷區域內,停止辦理戶口的遷入和分戶手續。重新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或使用權證分戶的,均不予認可。
二、拆除私有住宅房屋的安置原則
1、拆除國有土地上的住宅房屋,按照拆一還一的原則進行安置。
2、拆除合法宅基地上的住宅房屋,居住房屋的建筑面積大于宅基使用證所示土地面積,安置房面積以拆除居住房屋面積為準,但最大不能超過宅基使用證所示土地面積的1.7倍;居住房屋的建筑面積小于宅基使用證所示土地面積,安置房面積以宅基使用證所示土地面積為準。或者根據鄭州市人民 *** 鄭政〔2003〕32號文件的規定,安置房的面積以基準建筑面積為依據,每戶為228平方米。
3、在拆遷區域內,一戶有兩處宅基地且不夠分戶條件的,拆遷時按一處宅基地進行安置,另一處宅基地只補償,不安置,土地補償按照補償標準不予上浮。新批未進行建設的宅基地,且符合審批條件的,宅基地給予補償,可購買安置房,但土地補償按補償標準不予上浮。
4、拆遷領取本地社會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被拆遷人的房屋,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由拆遷人購買建筑面積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房屋進行產權調換:
(1)屬于被拆遷人的自住私有房屋;
(2)被拆遷人在他處確無住房;
(3)按市場評估價補償不足以讓被拆遷人購買建筑面積五十平方米經濟適用房;
(4)被拆遷人選擇異地產權調換。
5、安置房屋層次分配上,按照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并辦理空房交接手續的先后順序進行選擇。對雙目失明、下肢殘廢、家中只有老人的同等條件下層次分配上給予適當照顧,一戶分到兩套或兩套以上住房的,實行高低層次搭配。
6、安置房樓層增減率為1層增5%,2層增12%,3層增15%,4層增10%,5層減2%,6層減40%。可根據情況進行調整。
7、安置地點:(1)合法宅基地上房屋拆除時,由拆遷人就近安排安置樓或異地安置,并負責安置樓的建設及結算工作。(2)國有土地上住宅房屋拆除時,由拆遷人在規劃的住宅小區內安置,并負責安置樓的建設及結算工作
三、被拆除房屋補償標準和安置房的價格
1、拆除國有土地上私有住宅房屋
(1)被拆遷人要求償還產權,被拆除房屋的補償金額和安置房的價格均按房地產評估價格計算,二者結算產權調換差價。或者根據被拆除房屋不同區位、結構,按每平方米800—900元結合樓層增減率和成新折舊給予補償,安置房面積在安置標準以內按每平方米800—900元結合樓層增減率計價付款,超出安置標準部分(不能超過安置房最小套房屋面積)每平方米增加100—200元結合樓層增減率計價付款。
安置房面積超過安置標準1.2倍的,超出部分按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被拆除房屋已繳納房屋維修基金的,安置房與被拆除房屋等面積部分,不再繳納房屋維修基金,超出部分按規定繳納房屋維修基金;被拆除房屋未繳納房屋維修基金的,安置房按規定繳納房屋維修基金。
被拆遷戶交納上述費用及辦證費后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2)被拆遷人要求貨幣補償的,被拆除房屋根據不同區位按每平方米900—1100元結合樓層增減率和成新折舊給予補償。
2、拆除合法宅基地上住宅房屋
(1)被拆遷人要求償還產權,被拆除房屋的補償金額和安置房的價格均按房地產評估價格計算,二者結算產權調換差價。或者根據被拆除房屋的不同結構,與宅基使用證所示土地面積等面積部分,被拆除房屋按照每平方米450—500元結合成新折舊給予補償;超過宅基使用證所示土地面積但未超過宅基使用證所示土地面積1.7倍部分,被拆除房屋按照每平方米400—450元結合成新折舊給予補償;超過宅基使用證所示土地面積1.7倍部分,被拆除房屋按照每平方米350—400元結合成新折舊給予補償。宅基地根據不同區位按照宅基使用證所示土地面積每平方米150—250元(根據情況每平方米可上浮100元)給予補償。根據被拆除房屋的安置原則及安置房的不同區位,安置房面積在安置標準以內按每平方米750—850元結合樓層增減率計價付款,超出安置標準部分(不能超過安置房最小套房屋面積)每平方米增加50—100元結合樓層增減率計價付款。安置房的面積小于安置標準的,不足部分每平方米增加50元。
安置房面積超過宅基使用證所示土地面積1.7倍或者超過基準建筑面積228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規定交納有關稅費。
安置房按規定繳納房屋維修基金及辦證費后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2)被拆遷人選擇貨幣補償的,被拆除房屋按房地產評估價格給予補償,或者被拆除房屋和宅基地按上述規定補償外,宅基地按宅基使用證所示土地面積每平方米再補償50 元。
3、拆除國有土地上的非住宅房屋,按照被拆除房屋的房地產評估價格給予補償,或按重置價結合成新折舊進行補償。
4、拆除集體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及其它附屬物,按照鄭州市人民 *** 鄭政文〔1993〕144號和鄭政文〔2004〕87號文件規定進行補償。被拆除房屋建設時按規定應審批而未被批準建設的不予補償。
5、合法宅基地上被拆除居住房屋以外的其它附屬設施:簡易房(棚)、獨立的大門、廁所、圍墻、樹按照鄭州市人民 *** 鄭政文〔1993〕144號和鄭政文〔2004〕87號文件規定給予補償,其它不予補償。
6、2000年1月1日(峽窩鎮轄區內2005年4月1日)以后,宅基地上新建、改建、擴建的建筑物、構筑物,未經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拆遷時不予補償、安置。
7、被拆除房屋成新折舊,三年以內的房屋不折舊,超過三年的每超過一年折舊1%,最高折舊不超過50%。合法宅基地上被拆除房屋,五年以內不折舊,超過五年的每超過一年每平方米折舊2—3元,最高折舊不超過被拆除房屋每平方米補償標準的50%。
四、安置過渡時間與補償
1、實行期房安置的,由被拆遷人自找過渡房過渡,過渡安置期為18個月,過渡費按拆除有證房屋(宅基按照居住房屋)建筑面積每平方米5元/月計算,如遇特殊情況過渡期超過18個月,自逾期之日起,每超過六個月,過渡補助費增加一倍。過渡補助費第一次發放12個月,超額發放或剩余過渡費按實際過渡時間待回遷時一并結算。
2、實行現房安置或貨幣補償的,按拆除有證房屋(宅基按照居住房屋)建筑面積每平方米5元/月計算,一次性支付三個月的過渡補助費。
3、搬遷補助費按拆除有證房屋(宅基按照居住房屋)建筑面積每平方米5元計算,一次性安置發一次,過渡性安置發兩次。
4、非住宅房屋(辦公、生產經營性用房等)被拆除時,按有證房屋建筑面積每平方米10元發給搬遷補助費。
五、獎懲辦法
1、在規定的搬遷時間內,提前10天(含第10天)前搬遷完畢并辦理空房交接手續的,按照拆除有證房屋(宅基按照居住房屋)建筑面積每平方米獎勵10元。
2、在規定的搬遷時間內,最后10天搬遷完畢并辦理空房交接手續,按照拆除有證房屋(宅基按照居住房屋)建筑面積每平方米獎勵5元。
3、違章建筑、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等不予補償的被拆除房屋,在規定時間內拆遷完畢的可適當給予獎勵。
4、被拆遷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時間內未搬遷的,依據《鄭州市城市建設拆遷管理條例》的規定進行強制拆遷。
5、對辱罵、毆打房屋拆遷工作人員,阻礙房屋拆遷工作人員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被拆遷戶必須保證被拆除房屋主體的完整性,不得私自拆除門、窗等。否則,按拆除物品的價值從補償費中扣除。
7、拆遷工作人員以權謀私、弄虛作假、敲詐勒索、收 *** 賂的,給予行政處分,觸犯法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責任。
8、本辦法由上街區人民 *** 拆遷辦公室負責解釋,自2006年1月1日起實施。
[img]2017年河南省交通事故十級傷殘賠付標準是多少?
交通事故殘疾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一、最高法《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司法解釋》第25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二、具體的計算方法
1、計算公式:
殘疾賠償金=(城鎮/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傷殘賠償系數(本案10%))
①殘疾賠償金(60周歲以下)=(城鎮/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傷殘賠償系數)
②殘疾賠償金(60周歲以上75周歲以下)=(城鎮/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實際年齡)×傷殘賠償系數)
③殘疾賠償金(75周歲以上)=(城鎮/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傷殘賠償系數)
2、賠償系數:
在我國河南省征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一、河南省 征地補償標準 是多少 1、 征地補償 安置費:按照《河南省人民 *** 關于調整河南省 征地 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標準進行補償。 2、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及青苗補償費:按照《漯河市人民 *** 關于調整漯河市建設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的通知》文件據實補償,其中征收耕地的青苗補償費標準為1.8萬元/公頃。 3、社會保障費用:根據社會和勞動保障部門核定標準執行,計13.2萬元/公頃。 二、農業人員安置途徑 本批次征收土地需安置農業人口446人,需安置勞動力人口268人。安置途徑采取貨 *** 置、發展第三產業安置和 社會保險 安置。對 喪失勞動能力 和人均耕地0.5畝以下的農業人口,以貨 *** 置和社會保險安置為主,其它安置方式為輔;對人均耕地0.5畝以上的,采取貨 *** 置為主,其它安置方式為輔。其中社會保險安置按市人社部門審核意見(漯人社函〔2016〕10號)執行。 漯河市2016年度第三批鄉鎮建設用地征收土地方案已經河南省人民 *** 于2017年3月11日以豫政土〔2017〕84號文件批復,其批準用途為交通運輸用地、工礦倉儲用地和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本批次被征收土地分別位于召陵區后謝鄉謝莊村、牛趙村、方莊村、孫店村、呂倉村、席郭村、鄧店村、西坡李村、白坡村、前謝村和源匯區空冢郭鎮趙崗村。征收召陵區后謝鄉謝莊村耕地3.7524公頃、其他農用地0.0573公頃,牛趙村耕地4.6378公頃、園地0.1687公頃、其他農用地0.1435公頃,方莊村耕地2.1277公頃,孫店村耕地2.1391公頃、其他農用地0.0877公頃,呂倉村耕地0.7181公頃、其他農用地0.1259公頃,席郭村耕地0.1192公頃、其他農用地0.0365公頃,鄧店村耕地0.5708公頃、其他農用地0.1019公頃,西坡李村耕地0.5985公頃、園地0.2754公頃、其他農用地0.0087公頃,白坡村耕地1.2631公頃、園地0.4609公頃、其他農用地0.0927公頃,謝莊村耕地0.3073公頃、其他農用地0.0143公頃;征收源匯區空冢郭鎮趙莊村耕地5.6302公頃、其他農用地0.0199公頃,總面積23.4576公頃(其中耕地21.8642公頃)。 河南省進行土地征收補償的時候,應當根據調整征收土地補償的通知來進行具體金額的發放,最新出來的征地補償標準,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用是1.8萬元每公頃,除此之外還包括社會保障費用,是按照每公頃13.2萬元來進行計算的。
2017年河南淮陽青苗補償標準
根據淮政〔2016〕45號【淮陽縣人民 *** 關于印發《淮陽中學操場建設土地征收補償方案》的通知】文件可以得知:
四、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
1、骨架大棚據實清點,補償標準:鋼(混凝土)結構大棚30元/㎡,竹木結構大棚15元/㎡;
2、水果類果樹根據其盛果期近三年的平均產量乘以當年或上年該產品的市場價格,再乘以折算倍數計算。經測算,果樹樹齡1-3年(盛果期前)的,補償標準為12000元/畝;樹齡4-15年(盛果期)的,補償標準為18000元/畝。補償款需扣除7000元/畝的包干補償。
3、其他地上附屬物采取包干補償方式進行,標準為7000元/畝。
4、墳單棺每座1800元,雙棺每座2000元,在規定時間內搬遷的每座再獎勵1000元。
5、青苗補償標準為500元/畝。
關于河南省2017年賠償標準和河南省2017年賠償標準是多少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