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擔保代償補償標準的知識,其中也會對2013年國家明文規定擔保公司擔保代償率不得超過多少?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
交通事故被保險公司代償了怎么辦?
保險代償后可以協商還款,債務就轉交給保險公司或擔保公司了。保險公司或擔保公司發起追償時,會采用剛柔相濟的原則追償,還款金額一般不可協商,還款時間、還款方式一般可以協商。追償是指保險人對被保險人因保險事故造成的損失進行補償后,向第三者責任方提出索賠的行為。保險代償后,保險公司或擔保公司就會發起追償。
擔保人代償5年征信能消除嗎?
關于擔保人的情況我不說了,樓上基本上都說了。
我補充一點關于征信報告的事,征信報告里有個人信用記錄,如果作為擔保人,如果所擔保的貸款逾期,會計入借款人征信報告,但不會記入擔保人征信報告,所就是說,擔保人無需過慮,銀行處理逾期貸款是要有一段時間的,等法院判決下來,再執行借款人財產,再找到您這位擔保者,中間有一段時間,如果您覆行擔保責任,代償貸款后,您就是守信之人,何來征信報告記入不良記錄之說?又何來進入黑名單?
應收代償款什么意思?
收代位追償款和應收代償款是一個概念。
收代位追償款和應收代償款,應收代償款是縮寫。應收代位追償款(Subrogationrecoveryofreceivables)應收代位追償款是用于核算企業(保險)按照原保險合同約定承擔賠付保險金責任確認的應收代位追償款。
擔保賠償準備是根據擔保業務低收益、高風險行業,為確保企業的償付能力,擔保企業應從每年提取風險準備金,用以彌補由于發生周期較長、后果難以控制的大額代償而導致的重大虧損。
代償與擔保的區別?
概念不一樣,代償是結果,擔保是過程。代償不一定是擔保造成的,債務人到期不能償還債務或故意不償還債務,作為關聯方的第三人,就要代替債務人償還,沒有擔保人,只是作為父母兄弟朋友愿意自動代為償還,也是代償。如果債務人自動到期償還債務,擔保人就不需要代償。
2013年國家明文規定擔保公司擔保代償率不得超過多少?
財政對擔保機構補貼有代償率指標要求,“代償率低于2%”:
2012年5月,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修訂發布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資金管理辦法》(財企〔2012〕97號,規定了申請擔保資金的擔保機構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取得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2.經營擔保業務2年及以上,當年新增中小企業擔保業務額占新增擔保業務總額的70%以上或當年新增中小企業擔保業務額10億元以上。3.東部地區擔保機構當年新增擔保業務額達平均凈資產的3.5倍以上,且代償率低于2%;中部地區擔保機構當年新增擔保業務額達平均凈資產的3倍以上,且代償率低于2%;西部地區擔保機構當年新增擔保業務額達平均凈資產的2.5倍以上,且代償率低于2%。4.平均年擔保費率不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50%等。
關于本次擔保代償補償標準和2013年國家明文規定擔保公司擔保代償率不得超過多少?的問題分享到這里就結束了,如果解決了您的問題,我們非常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