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給各位分享自力救濟犯法嗎的知識,其中也會對自力救濟行為進行解釋,如果能碰巧解決你現在面臨的問題,別忘了關注本站,現在開始吧!
本文目錄一覽:
- 1、別人欠我我扣押他的貨物違法嗎
- 2、拖欠工資不給員工間接扣留老板貨物違法嗎?
- 3、每天在辦公室門前討要工資違法嗎?
- 4、吃飯未帶錢被扣二個小時,飯店的行為違法嗎
- 5、如果你欠別人錢,別人把你東西騙去或敲詐去算不算犯法?
別人欠我我扣押他的貨物違法嗎
別人欠當事人的錢,當事人扣押他的貨物是違法的。
別人欠當事人的錢,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法律途徑追討,但是他的貨物當事人沒有處理權利,所以扣押他的貨物是違法的。
當事人不上行政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對于他人財物沒有執行權力,只能通過行政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實施。
[img]拖欠工資不給員工間接扣留老板貨物違法嗎?
實踐中,為了拿到工資,有的員工會扣留公司物件,這種行為確實違法,但也確實是無奈之舉。
舉報、仲裁、訴訟、執行,都需要時間和成本,很難短時間內解決問題。
那么,采取扣留公司物件的方式,會有什么后果哪?
公司可能會報警,告你盜竊或侵占,實際情況也很可能被認定為盜竊或侵占,如果數額較大,可能是犯罪,倒把自己坑了。
但是,我認為,如果方法得當,也是可以以扣留公司物品的方式,取得工資。
法律上有種情形,叫做自力救濟,是通過自己的方法,實現自己的權利,這是合法的。
具體方式為,你盡可能扣留價值小,但是對公司很重要的文件、材料等,盜竊與侵占都是按照物品價值來衡量是違法還是犯罪的。如果扣留價值較大的物品,一定扣留物品的價值不要明顯超出自己的工資(如果物品可分的話)。
你扣留公司物品,要明確告知老板,扣留了什么東西,多少東西,說我暫時沒時間歸還公司,暫放在我這,待我到公司領取工資時,我一并給公司拿回去。
確定是否違法犯罪的認定基礎是:是否具有占為己有的目的,所以暫留在我這的說法,可以避免被認定為盜竊或侵占。
還有就是保留上次行為的證據,短信留存、電話錄音等,不然,你做的上述事情,公司可能會一口否認,就說你是盜竊。
以上內容,完全是學術探討,建議還是以合法方式,實現自己的權利。
每天在辦公室門前討要工資違法嗎?
如果每天在辦公室門前討要工資是不違法的,如果是去辦公室里鬧的話屬于違法行為,如擾亂企業正常運營的,可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法律分析
合理的討要工資是不違法的,只要不采取過激的舉動,要工資要按合法程序走,如果去辦公室里鬧的話屬于違法行為,如擾亂企業正常運營的,可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勞動者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請求加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訴時,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以及相關拖欠工資的證據,或者以未按時足額發放工資為由,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請求解除勞動關系并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金,員工對于企業規定的工資分配方案,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也就是說員工有權知道自己的福利和工資構成等,因此,企業不提供工資條是一種侵權行為, 用人單位可以委托銀行代發工資,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并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工資條應該是企業發給員工本月工資的明細,能讓員工清楚了解自己的收入構成,一旦發生糾紛,工資條可以作為員工在這個公司的收入證明及其他明細證明,還能夠監督企業及時發放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五)破壞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聚眾實施前款行為的,對首要分子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吃飯未帶錢被扣二個小時,飯店的行為違法嗎
在飯店吃完飯后不能及時付賬飯店被扣兩小時,不屬于違法行為。
此案例可參照中國對于民事權利自我保護的解釋,全部解釋如下:
作為民事權利人在民事權利受到侵害時,為防止或減少權利受到侵害、或使受到侵害的權利得到恢復而采取的民事保護措施,稱為民事權利的自我保護。
民事權利的自我保護又稱自力救濟或私力救濟,是指權利人在自己的民事權利受到不法侵害時,民事權利的主體自己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護其權利。民事權利的自我保護包括自衛行為和“自助行為。”
“自助行為”是指權利人在緊急情況下,為保護自己的民事權利對他人的人身自由予以拘束或對他人的財產予以扣押或損毀的行為。與緊急避險、正當防衛的性質是相同的。
我國相關法律均對民事權利自我保護過程中的“自助行為”作了嚴格的限制,只有在特定的情況下才能實施。
合理的“自助行為”通常應符合下列條件:
須權利人為保護和行使其合法權益而實施;
須在合法權利受到侵害或妨礙的情況下實施;
須在情勢緊迫而又不能及時請求國家機關予以救助的情況下實施,而且如果在當時不實施此種行為,則權利保護將不能或很難實現;其實施手段不違反法律、公共道德和善良風俗,而且一般只能對債務人、加害人的財產或者行動自由施加臨時性拘束;
須事后及時提請有關當局處理。
這五點也即通常所說的行使“自助行為”所必須具備的四個要件:一是為保護自己的權利;二是情況緊急來不及請求公力救濟;三是采取的手段要適當;四是事后應及時請求國家機關處理。
如果你欠別人錢,別人把你東西騙去或敲詐去算不算犯法?
1、“如果你欠別人錢,別人把你東西騙去或敲詐去算不算犯法?”:
(1)一樣是犯法,是詐騙或是敲詐罪,即使情節的后果較輕也是詐騙或敲詐行為,應受治安處罰。
(2)欠錢是民事糾紛,而詐騙或敲詐是違法行為或犯罪行為,這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系,不能因為被詐騙或被敲詐者欠錢就改變該行為的違法性質,但如果欠對方錢,會在處罰時從輕,僅此而已。
2、“到公安局誰有理?”:當然是被詐騙或敲詐者有理,公安不管解決雙方欠錢的民事糾紛(解決欠錢糾紛應到法院起訴),只管處理詐騙(或敲詐)的違法或是犯罪行為。
3、“事實上我沒欠他錢,是他們瓣出來的,還把我毆打了一頓,說不拿錢就打,東西也沒得拿”:如果你沒欠他錢、也有證據證明被拿走的東西是你的:這是敲詐案了,立即向公安報案吧。
4、欠錢也不允許這樣的“自力救濟”吧?與樓上朋友探討:自力救濟只是在情況緊急、來不及請求公力救濟的情況下才允許公民使用,而且在采取自力救濟措施、能控制對方后也應立即報案相關部門請求公力救濟的:可樓主中所說的這些人的情況,即使是在樓主欠錢的情況下也不屬于自力救濟的范圍、而只屬于違法或犯罪行為了,您認為呢?
關于自力救濟犯法嗎和自力救濟行為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