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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征地拆遷,被征收人有哪些權利?
1、被拆遷人主要的實體權利 (1)所有權;房屋 土地使用權 ;地役權; 其中被拆遷人對房屋的所有權,是被拆遷人享有其他權利的基礎。被拆遷人基于對房屋的所有權才會完整的參與到征地拆遷的全程。
2、法律主觀:征地拆遷中保障合法權益如下:公眾意見權。市、縣級人民 *** 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并予以公布,征求公眾意見。聽證權。多數被征收人認為征收補償方案不符合規定的,應當組織聽證會。知情權。
3、被征收人有權選定房地產價格評估的機構。 被征收人可以選擇征收補償的方式,一般補償方式可以是貨幣補償也可以是房屋產權調換。
4、法律分析:城市房屋強制拆遷中應受到保護的公民權利:生命健康權。財產權。勞動保障權。知情權。公平交易權。
5、被拆遷人有選擇補償安置的權利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一條:“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6、法律分析:農村征地時為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被征地農民應當以正確的態度面對征地拆遷問題,注意了解征地流程、了解補償項目,積極要求并監督是否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面對不法侵害,依法提起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
拆遷戶的權利有什么
1、法律分析:土地使用權、房產權、居住權、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權、交通補貼、經濟作物方面的權益。
2、享有安置房的使用權,可以擁有安置房的使用權,使用安置房的時間不受限制,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由使用。享有安置房的所有權,安置房屬于拆遷安置戶的財產,可以自由處置,以獲取經濟收益。
3、承租人要想正確維護自身權益,認清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法律效力如何便顯得至關重要了。
土地征收的審批權限
1、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批準征用土地的權限是: (1)征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低于35公頃。 (2)征用其他土地低于70公頃。 土地征用的程序 用地單位要得到被征土地的使用權,須按國家規定的合法程序進行。
2、《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征用土地實行國務院和省級人民 *** 兩級審批,取消市、縣人民 *** 征用土地的審批權。國務院批準征用土地的權限是:(1)征用基本農田。
3、法律分析:土地審批權,根據土地類型和大小不同,由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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