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是中國江蘇省的省會城市,也是中國重要的文化、科教、經濟和交通中心之一。然而,在南京市,醉駕行為也時有發生。那么,南京醉駕拘留如何處罰呢?以下是詳細的處罰標準。
一、醉駕行為的定義
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規定,醉駕行為是指駕駛機動車的人員,在飲酒、醉酒或者服用其他 *** 品、 *** 等影響安全駕駛的物質后,仍然駕駛機動車的行為。
二、醉駕處罰標準
1. 醉駕行為屬于違法行為,一經查實將被處以罰款、拘留等處罰。
2. 醉駕未造成交通事故的,將被處以拘留5-15日、罰款1000-2000元并吊銷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3. 醉駕造成輕傷或財產損失的,將被處以拘留10-15日、罰款1000-3000元并吊銷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4. 醉駕造成重傷或死亡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三、醉駕后的處置
1. 醉駕被查處后,駕駛員將被帶回交通警察部門進行調查。
2. 酒精測試結果為飲酒后不足80毫升/100毫升的,將被處以罰款、扣分和暫扣駕駛證等處罰。
3. 酒精測試結果為飲酒后超過80毫升/100毫升的,將被處以拘留、罰款和吊銷駕駛證等處罰。
四、醉駕的危害
1. 醉駕是一種非常危險的行為,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給自己和他人帶來生命危險。
2. 醉駕不僅危害自身安全,也會對社會公共安全造成威脅。
3. 醉駕行為會嚴重影響駕駛員的駕駛技能和判斷力,增加交通事故的發生率。
總之,南京市對醉駕行為采取了嚴厲的處罰措施,希望廣大駕駛員能夠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杜絕醉駕行為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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