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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慶市鼎湖區人民法院機構設置
肇慶市鼎湖區人民法院機構設置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部門:辦公室: 主要負責協助院領導處理政務,組織協調重要會議和活動,負責機關接待、宣傳、文件管理、檔案圖書工作,管理固定資產、基本建設及環境秩序,保障經費、辦公用品和車輛管理,以及專項物資裝備的計劃、購置和分配。
肇慶市鼎湖區人民法院于1988年3月12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批準成立,批復文件編號為法(司)復(1998)15號。正式成立的日期是1988年6月15日,當時在廣利鎮舉行了隆重的掛牌儀式。該法院的辦公地點設在鼎湖區坑口街道辦事處的港口路。鼎湖法院目前由39名干警組成,他們是維持司法運作的重要力量。
00-18:00。根據肇慶鼎湖區人民法院官網得知,肇慶鼎湖區人民法院的上班時間是9:00-18:00。1988年3月12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法(司)復(1998)15號文批復廣東省高級法院,同意設立肇慶市鼎湖區人民法院。
市人委機關駐地在肇慶市江濱二馬路7號。 1988年1月7日,國務院批準撤銷肇慶地區,將肇慶市升格為地級市,原肇慶市改為肇慶市端州區。1988年3月2日,肇慶市端州區黨政機關掛牌辦公。 1949年11月,首設縣級肇慶市,后幾經并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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