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減輕量刑的依據,以及減輕量刑的依據包括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刑法對減輕處罰是怎么規定的
- 2、9種可以從輕減輕處罰的情形
- 3、根據《刑法》規定,適用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法定情節有?
- 4、判刑的一般原則是什么,判刑的基準及量刑要素有哪些
- 5、減輕處罰的量刑標準是什么
- 6、量刑中有哪些從輕減輕情節
刑法對減輕處罰是怎么規定的
減輕處罰,是指在犯罪分子應當適用刑罰的法定刑幅度以下判處刑罰。我國刑法規定可以或者應當減輕處罰的情節有:預備犯、未遂犯、中止犯、從犯、脅從犯,犯罪后自首、立功的等等。凡是具有法律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的,人民法院在量刑時,根據刑法的具體規定,可以或者應當對犯罪分子在法定刑最低限度以下判處刑罰。
對依照刑法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我國刑法減輕處罰的情形有兩種:一、法定減輕;二、酌定減輕。
1、應當減輕處罰的,主要包括:
(1)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2)造成損害的中止犯;
(3)從犯;
(4)防衛過當;
(5)避險過當;
(6)脅從犯;
(7)犯罪以后自首又有立功表現的。
2、可以減輕處罰的,主要包括:
(1)限制行為能力人犯罪的;
(2)未遂犯;
(3)犯罪以后自首的;
(4)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現的;
(5)又聾又啞的人或盲人犯罪的;
(6)預備犯;
(7)在國外犯罪,已在國外受過刑罰處罰的。
我國刑事處罰中的減輕處罰是指在最低法定刑以下進行處罰,同時分為了應當減輕處罰與可以減輕處罰,也就是說即使具有法定情節,那么也會必然導致會被減輕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 *** 、搶劫、販賣 *** 、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第十七條之一 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十八條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 *** 強制醫療。
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 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第二十條第二款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第二十一條第二款 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第二十二條第二款 對于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第二十三條第二款 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二十四條第二款 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第二十七條第二款 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第二十八條 對于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第二十九條第二款 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于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六十三條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本法規定有數個量刑幅度的,應當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個量刑幅度內判處刑罰。
犯罪分子雖然不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但是根據案件的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
第六十七條 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后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第六十八條 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9種可以從輕減輕處罰的情形
從輕處罰和減輕處罰的情形有以下這些: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情形;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或者過失犯罪的情形;以及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之一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第十九條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第二十二條對于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第二十三條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第二十七條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根據《刑法》規定,適用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法定情節有?
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2、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3、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4、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5、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6、對于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7、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8、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9、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10、對于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11、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于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12、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13、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后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14、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15、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判刑的一般原則是什么,判刑的基準及量刑要素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是處罰犯罪的法律,刑法在社會中起到了預防作用、教育作用和懲戒作用。判處哪種刑罰必須按照刑法的量刑標準來定。
一、判刑的一般原則
1、量刑的規范依據。量刑時,應當依照刑法規定的量刑原則和要素,結合本意見規定的量刑基準、量刑要素、量刑適用規則、量刑方法,決定被告人的刑罰。
2、量刑的事實依據。量刑應與被告人犯罪的社會危害性和人身危險性相適應,在刑法規定的法定刑幅度內進行。
3、量刑的時空均衡原則。量刑應當實現在地域和時間上的均衡。不同時期、不同法官之間對犯罪構成要件、量刑要素相同或相似行為的被告人作出的量刑結果應當基本平衡。
4、量刑從輕規則。對被告人的從輕處罰,應以分則規定的量刑要素所決定的刑罰為基準,再依據所具有的從輕的量刑要素比率確定宣告刑。充分考慮所犯罪行社會危害性和人身危險性決定從輕處罰的幅度,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刑。不得將多個從輕量刑要素合并為減輕量刑要素。
5、量刑從重規則。對被告人的從重處罰,應以分則規定的量刑要素所決定的刑罰為基準,再依據所具有的從重要素及本意見確定的從重比例,綜合決定宣告刑。
6、量刑減輕規則。在量刑要素未細化的前提下,對被告人的減輕處罰,應在法定刑幅度以下選擇適當的刑罰作為判定刑。只具有單個減輕處罰量刑要素的被告人,對其減輕一般只能下降一個法定刑,刑期不得低于基準刑的40%。具有兩個以上減輕處罰量刑要素或者既有減輕處罰量刑要素又有法定從輕處罰量刑要素的被告人,對其減輕處罰的幅度可適當加大,但刑期不得低于基準刑的20%。
7、量刑均衡原則的適用。量刑既要考慮主刑的細化與均衡,又要考慮附加刑的細化與均衡。
8、量刑前提。量刑的前提是查明影響量刑的一切事實,著重查明犯罪事實,在此基礎上,全面、準確地提取對量刑起作用的要素。
9、自由裁量權規則。合議庭、獨任庭在適用本意見確定擬定的宣告刑后,綜合考慮個案的社會危害性及人身危險性,可行使10%以內的自由裁量權(僅指主刑),確定最終的宣告刑。本分則另有規定的,適用分則規定。
二、判刑的基準
1、量刑基準。為防止量刑失衡,應當確立各罪的量刑基準,即按刑法分則構成規定,對已確定適用一定幅度法定刑的個罪,在排除各種輕重情節的情況下,依其一般既遂狀態的基本事實而應判定的刑罰。
2、量刑基準的確定。非數額型一般典型犯罪,以法定刑中段略下為量刑基準。法定刑幅度為單一有期徒刑的,以該幅度的五分之二為量刑基準;法定刑僅為兩個刑種的,以兩個刑種的結合點為量刑基準(不同刑種的結合點,合議庭或獨任庭可根據案情選擇適用);法定刑為多個刑種的,以中間刑種或中間刑種的結合點為量刑基準,但法定最高刑為有期徒刑三年的,量刑基準為有期徒刑一年;法定最高刑為有期徒刑五年的,量刑基準為有期徒刑二年;法定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一年。數額型犯罪,以犯罪數額比對相應的法定刑幅度確定量刑基準。絕對確定法定刑的,以絕對確定的法定刑為量刑基準。
三、量刑要素
1、量刑要素分類一。量刑要素分為法定要素和酌定要素。法定要素系法律明文規定在量刑時必須考慮的因素;酌定要素系雖無法律的明文規定,但根據刑事政策和審判實踐經驗,在量刑時可以酌情考慮的因素。
2、量刑要素分類二。量刑要素包括社會危害性要素和人身危險性要素兩類。社會危害性要素是指由犯罪的客觀危害和犯罪人的主觀惡性綜合體現決定的因素;人身危險性要素是指反映犯罪人再次犯罪可能性的因素。
3、法定量刑要素。定的量刑要素由刑法總則和分則分別規定。總則規定的量刑要素包括未成年人犯罪、限制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盲聾啞人犯罪、防衛過當、避險過當、犯罪的預備、未遂、中止、共同犯罪中的首要分子、主犯、從犯、脅從犯、教唆犯、累犯、自首和立功等。分則規定的量刑要素包括分則條文在罪狀描述中反映的社會危害程度,如犯罪行為的程度、犯罪的次數、犯罪的數額、犯罪的后果、犯罪對象的個數等。
4、酌定量刑要素。酌定的量刑要素一般包括犯罪對象、犯罪手段、犯罪時間、地點、犯罪動機、起因、犯罪前的一貫表現、犯罪后的態度、退贓和賠償情況等。
[img]減輕處罰的量刑標準是什么
減輕處罰:犯罪分子具有《刑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刑法》規定有數個量刑幅度的,應當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個量刑幅度內判處刑罰。
減輕處罰是指“應當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這里所說的“法定刑,”是指根據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輕重,應當分別適用的刑法。具體來說,如果所犯罪行的刑罰,分別規定有幾條或幾款時,即以其罪行應當適用的條或款作為“法定刑”;如果是同一條文中,有幾個量刑幅度時,即以其罪行應當適用的量刑幅度作為“法定刑”;如果只有單一的量刑幅度,即以此為“法定刑”。除正確理解“法定刑”之外,還應注意,“減輕”與“從輕”是有區別的,在同一法定刑幅度中適用較輕的刑種或者較低的刑期,是“從輕處罰”,不是“減輕處罰”。在法定刑以下減輕處罰,應是指低于法定刑幅度中的最低刑處罰。
量刑中有哪些從輕減輕情節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從輕、減輕處罰的法定情節有:1、未成年犯。2、滿七十五歲的人過失犯罪。3、防衛過當。4、避險過當。5、犯罪中止。7、脅從犯。刑事案件被告人從輕、減輕處罰的酌定情節有:1、自首。2、坦白。3、立功。4、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5、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6、聾啞人或盲人。7、犯罪預備。8、犯罪未遂。9、教唆未遂。10、當庭自愿認罪。11、退贓、退賠。12、積極賠償受害人。13、取得被害人或其家屬諒解。14、行賄罪中酌定減輕處罰的情節: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15、故意傷害罪中酌定減輕處罰的情節:(1)因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2)因被害人的過錯引發犯罪或對矛盾激化引發犯罪負有責任的;(3)犯罪后積極搶救被害人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二條?為了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的,是犯罪預備。對于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關于減輕量刑的依據和減輕量刑的依據包括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