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對于事業單位離婚補償標準和30多歲事業單位上班,離婚有何利弊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編來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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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多歲事業單位上班,離婚有何利弊
有孩子首先不建議離,實在過不下就離婚,也別將就。
你在事業單位上班,有利有弊:(僅是個人觀點)
利:1.如果不打算再婚,你有穩定收入,一般不會面臨事業,收入雖然不多,但是自己供孩子上學可以勉強渡日,日子會很艱難,前提還是你和自己的老人孩子無病無意外的情況下。
2.如果工作時間不是很緊,可以發展副業。增加收入。
3.如果再婚的話,在事業單位上班,收入,職業都穩定,如果是女性的話,你改嫁有一定優勢。你選擇機會和質量會更多更優質。
弊:1.在事業單位上班,一般薪水比較少,即使評上正高工,收入也就到頭了,如果自己一個人帶孩子生活,也不會是很富足的生活。
2.30多歲,而立之年,你的辭職創業成本很大,有太多顧慮,所以冒不起這個險。所以你所在事業單位如果工資少的話,這個職業就會變成一個虱子襖,穿上難受,棄之可惜。
僅代表個人觀點,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價值。
正式工被單位違法解除合同該怎么賠償
感謝邀請
勞動者實際向用人單位提供勞動之日起,雙方勞動合同關系成立。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合同關系后,雙方均應當依法履行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用人單位不得隨意終止勞動合同關系,辭退勞動者。
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必須要有法定或約定的依據,既無法定,有無約定依據,則構成違法辭退,需依法向勞動者支付違法辭退的賠償金。
違法辭退賠償金的額度取決于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及辭退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一年,用人單位則需向勞動者支付2個月的工資作為賠償,工作半年則需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賠償。工作不到半年的視為半年,工作半年以上不到一年的視為一年。
舉例說明
張某2016年5月5日入職北京某公司,月薪8000元,2017年8月5日張某被公司辭退,理由為公司經營效益不好。
公司以經營效益不好為由辭退張某,構成違法辭退,應當向張某支付違法辭退的賠償金。
張某在公司工作1年3個月,公司應當向其支付3個月的工資作為賠償,張某每月工資為8000元每月,所以張某共計可獲得24000元的違法辭退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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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不應該為了老公的事業而放棄自己的事業
不應該!
女人任何時候都不應該為了別人放棄自己。如果是自己覺得一件事情不能讓你成長,不能帶給你更好的,哪完全可以重新選擇或放棄。
如果是為了老公的事業犧牲自己的事業,就是愚蠢的選擇。
女人任何時候都要經濟獨立,哪怕是在家帶娃都要培養自己的賺錢能力,不能讓自己因為生活狀態而消磨掉賺錢能力。
為什么不應該,有以下幾點:
?錢。
這個現實的問題就應該擺在臺面上講。如果你沒有工作,你的生活消費必定要靠老公。長此以往下去,家里的平衡就會被打破,你成了永遠張嘴要錢的那個人。
?自尊。
無論社會多進步,女人還是相對弱勢一方,這個弱勢體現在很多方面,不僅僅是金錢。所以,女人比男人更需要自尊。
?賺錢能力
喪失賺錢能力的女人注定是可悲的,能干的老公隨時可能轉身就走,唯獨自己擁有的賺錢能力才不會讓自己餓死。
?女人工作更有利于家庭穩定和諧
如果長期都是女人在家不做事,夫妻雙方的共同語言就會越來越少,隔閡就會越來越多。
女人本來就喜歡胡思亂想,如果一旦敏感發現問題,就很容易讓整個家庭生活亂套。
?給孩子做榜樣
做一個努力做好的媽媽,讓孩子知道媽媽也在努力著,這樣對孩子的成長也是很好的榜樣。
@星星療愈
總之,女人不該為了老公放棄工作,這不僅是為了自己,還是為了整個家庭!
老婆做事總是讓我寒心,應不應該離婚
這樣的女人真自私,你可以冷落她一段時間,不理睬她。你做飯你自己吃,讓她也感受感受。實在沒辦法等孩子生了就離婚吧。誰離開誰都能過。夫妻是一個共同體,從小事可以看出,她沒把你當作老公。
文章到此結束,如果本次分享的事業單位離婚補償標準和30多歲事業單位上班,離婚有何利弊的問題解決了您的問題,那么我們由衷的感到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