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20年前土地給別人現在能要回來嗎,以及土地二十年前送人,現在能收回嗎?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 1、土地種了20多年有人想要回怎么辦
- 2、不要的土地,20多年還能要回么
- 3、土地被占用20年還能要回嗎
- 4、20多年前土地能要回來嗎
- 5、耕地借給別人20幾年能要回來嗎
- 6、土地20年沒種還能要回來嗎
土地種了20多年有人想要回怎么辦
1、法律分析:原則上是要不回來了。理由有兩點:一是我國的農村土地是以登記為基礎的,你家不能提供相關的土地使用權證明,無法確定具體的地塊;二是承包期內,承包方可以自愿將承包地交回發包方。
2、與村委商量解決;商量未果能夠訴訟 *** 。在簽訂相關合同或者協議的情況下,就很好 *** ,如果沒有就去尋求其他證據。
3、種了20年的土地能否被別人要回去,需視情況而定:一般情況下,如果在土地上有合法的所有權或使用權,并且按照法律規定履行了相應的義務,那么其他人通常不能隨意要回土地。
4、土地互換沒有協議,對方想要回是可以的。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法律條例規定,農民互換土地有糾紛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發生爭議或者糾紛,當事人應當依法協商解決。當事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 *** 調解。
不要的土地,20多年還能要回么
種了20年的土地能否被別人要回去,需視情況而定:一般情況下,如果在土地上有合法的所有權或使用權,并且按照法律規定履行了相應的義務,那么其他人通常不能隨意要回土地。
法律分析:別人土地拋荒20年不能要回去。連續二年未使用的,經原批準機關批準,由縣級以上人民 *** 無償收回用地單位的土地使用權;該幅土地原為農民集體所有的,應當交由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恢復耕種。
如果是非法占有就可以要回來的,只要對方是非法占有土地,那么非法占有期間當事人的權利一直處于受到侵害的狀態,可以專向法院提起訴屬訟要求對方歸還土地使用權并賠償損失,并不會超過訴訟時效。
已經不要了的土地,過了20多年原則上不能要回來。
土地被占用20年還能要回嗎
如果是非法占有就可以要回來的,只要對方是非法占有土地,那么非法占有期間當事人的權利一直處于受到侵害的狀態,可以專向法院提起訴屬訟要求對方歸還土地使用權并賠償損失,并不會超過訴訟時效。
種了20年的土地能否被別人要回去,需視情況而定:一般情況下,如果在土地上有合法的所有權或使用權,并且按照法律規定履行了相應的義務,那么其他人通常不能隨意要回土地。
非法占用的土地要責令退還。對已建的建筑物及設施,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要予以沒收: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要予以拆除。除此之外,可以并處罰款。罰款數額為非法占用土地的每平方米30元以下。
20多年前土地能要回來嗎
種了20年的土地能否被別人要回去,需視情況而定:一般情況下,如果在土地上有合法的所有權或使用權,并且按照法律規定履行了相應的義務,那么其他人通常不能隨意要回土地。
法律分析:不要的土地,20多年不能要回。放棄土地承包權后,在本期土地承包期限內是無法獲得土地經營權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條 承包期內,承包方可以自愿將承包地交回發包方。
已經不要了的土地,過了20多年原則上不能要回來。
因為原國家土地管理局有規定,超過20年的,一般就要認定土地屬于現使用者所有。還有就是土地權屬爭議,要先經過 *** 處理,然后才能訴訟。
法律分析:別人土地拋荒20年不能要回去。連續二年未使用的,經原批準機關批準,由縣級以上人民 *** 無償收回用地單位的土地使用權;該幅土地原為農民集體所有的,應當交由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恢復耕種。
法律分析:如果有土地承包合同和經營權證,可以要回來。
耕地借給別人20幾年能要回來嗎
如果是非法占有就可以要回來的,只要對方是非法占有土地,那么非法占有期間當事人的權利一直處于受到侵害的狀態,可以專向法院提起訴屬訟要求對方歸還土地使用權并賠償損失,并不會超過訴訟時效。
種了20年的土地能否被別人要回去,需視情況而定:一般情況下,如果在土地上有合法的所有權或使用權,并且按照法律規定履行了相應的義務,那么其他人通常不能隨意要回土地。
【法律分析】:可以的,如果是非法占有就可以要回來的,只要對方是非法占有土地,那么非法占有期間當事人的權利一直處于受到侵害的狀態,可以專向法院提起訴屬訟要求對方歸還土地使用權并賠償損失,并不會超過訴訟時效。
已經不要了的土地,過了20多年原則上不能要回來。
土地20年沒種還能要回來嗎
根據中國的土地管理法規,如果土地所有權人在三十年內沒有使用或者管理土地,那么 *** 有權收回土地并進行重新分配。但是如果別人在這個時間段內租賃了這塊土地并進行了種植或者其他經營活動,那么土地所有權人不可以隨意要回土地。
【法律分析】:可以的,如果是非法占有就可以要回來的,只要對方是非法占有土地,那么非法占有期間當事人的權利一直處于受到侵害的狀態,可以專向法院提起訴屬訟要求對方歸還土地使用權并賠償損失,并不會超過訴訟時效。
法律分析:農村戶口土地放棄二十多年無法索回。連續兩年棄耕拋荒的無法再繼續要回。
已經不要了的土地,過了20多年原則上不能要回來。
如果有土地承包合同和經營權證,可以要回來。
如果是你自己自愿放棄的,那就要不回來了,如果你放棄了土地,但是戶口還在,是可以要回來的,如果都不是,那就要不回來了。
20年前土地給別人現在能要回來嗎的介紹就聊到這里吧,感謝你花時間閱讀本站內容,更多關于土地二十年前送人,現在能收回嗎?、20年前土地給別人現在能要回來嗎的信息別忘了在本站進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