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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幾次可以判決
1、開庭幾次下判決在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具體如下:簡單的案件可以一次開庭判決處理,復雜的可以要多次才可以認定違法事實進行判決處理;另外案件爭議大或者影響大的,出判決的時間就會晚一些,當事人可以給法官打電話詢問案件進展,傳票上有法官聯系方式。
2、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刑事案件在一個審判程序中只開一次庭,開庭審理的時間長短或者天數根據具體案件而不同。當在第一次開庭時出現應當中止審理的情形時,就同一案件就會開兩次庭。但無論如何法院都會控制開庭的次數,每個案件都會在庭審前做好準備,爭取一次開庭審理完畢。
3、一般情況下,一個案件單獨一審只開一次庭即可定案。開庭審理的時間長短或者天數根據具體案件而不同。當在第一次開庭時出現應當中止審理的情形時,就同一案件就會開兩次庭。但無論如何法院都會控制開庭的次數,每個案件都會在庭審前做好準備,爭取一次開庭審理完畢。
4、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一審案件在一個審判程序中只開一次庭,但是開庭審理的時間長短或者天數根據具體案件而不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 人民法院對提起公訴的案件進行審查后,對于起訴書中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的,應當決定開庭審判。
5、法律分析:民事案件一般至少開庭一次,且應以查明案情為標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九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經過閱卷、調查和詢問當事人,對沒有提出新的事實、證據或者理由,合議庭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的,可以不開庭審理。
民事訴訟開庭一次能判決嗎
1、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一個案件單獨一審只開一次庭即可定案。開庭審理的時間長短或者天數根據具體案件而不同。當在第一次開庭時出現應當中止審理的情形時,就同一案件就會開兩次庭。法律對民事訴訟案件開幾次庭并沒有相關的規定,只要案件審理需要,法院可以開庭數次,法律只對審限有規定。
2、法律主觀:民事訴案件至少要開一次庭才可以判決,如果有中止審理的情況,可以多次開庭審理。法院最后如果是調解結案、撤訴結案都可以不用開庭。但法院是判決結案的,至少需要開庭一次。
3、【法律分析】民事訴訟開庭幾次并沒有明確的規定,法庭可以根據當前的案情,自己來決定開庭幾次,只要不超過審判期限就行了。上訴后,二審法院并不一定是要經正式開庭才會判決的。
4、法律分析:第一次開庭如果沒有以下情形一般會判決: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當事人臨時提出回避申請的;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5、法律分析:民事糾紛第一次開庭,未判決而閉庭的,若人民法院認為需要再次開庭審理的,會提前三日通知當事人。若認為已經審理清楚的,不會再開庭,而會直接判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八條 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民事法庭和刑事法庭的區別
民事審判和刑事審判的區別:訴訟的目的不同。民事訴訟所要解決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權利和義務的爭議;刑事訴訟所要解決的是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確實犯罪和犯什么罪以及應處何種刑罰問題;提起訴訟的主體不同。
法律分析:刑事法庭和民事法庭的區別較多,主要是審理案件的類型不同,法官擁有不同的權利等,作用都是具有制止社會違法事件,維護社會的公平公正,促使社會各成員和平相處,維持社會健康運行。民庭辦案人的權利比刑庭大。因為有些刑事案件的決定權在審判委員會,而有的民事案件決定權就在合議庭。
二者的區別:從訴訟主體來看,刑事訴訟是“官告民”,但也有例外,刑法體系中的自訴案件,原告也是公民或法人;民事案件的訴訟主體的地位則是平等的。
.收集證據的目的不同。刑事訴訟證據目的是證明被告人有罪或無罪、罪輕或罪重,是法庭給被告人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據。而民事訴訟證據是圍繞原告提出的訴訟請求,證明被告的行為給原告造成的損害,以便通過確認這些損害而從被告處獲得賠償的目的。3.證人作證的態度不同。
法律分析:二者承擔的審判工作不一樣,民庭審理民事案件,刑事庭審理刑事案件萊垍頭條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條 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檢察、批準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審判由人民法院負責。
刑事民事的區別有哪些刑事民事的區別如下:(1)適用法律不同,民事案件適用的是民法系的法律,刑事案件適用的是刑法系的法律;(2)調整法律關系不同;(3)訴訟程序不同;(4)執行方式不同;(5)舉證責任不同。
民事案件庭審筆錄可以作為另案起訴的依據嗎
1、您好,可以作為證據。庭審筆錄可以作為證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二條一方當事人在法庭審理中,或者在起訴狀、答辯狀、代理詞等書面材料中,對于己不利的事實明確表示承認的,另一方當事人無需舉證證明。
2、法律分析:只是查閱開庭筆錄應該是可以的準許的,但是案件的其他材料有可能不能看。要提前和法官聯系,然后帶著當事人的身份證,本人前往,之前最好復印身份證件備用。
3、首先,證據:是證明(案件)事實的依據。也就是說,只要能證明案件事實,都可以作為證據提供。其次,民事訴訟案件的撤訴筆錄,若存在事實確認或當事人民事訴訟自認,可直接作為另案訴訟的證據使用。
4、可以作為證據使用。當事人有時會以此案的庭審筆錄所涉及的案件事實作為彼案的證據,或者同一法律關系的案件,前案原告撤訴再起訴,后案被告將前案的庭審筆錄作為證據。從庭審筆錄的來源來看,其可以作為證據。庭審筆錄除了是對案件審理活動的記錄外,最重要的還是以文字的形式固定了案件的相關證據。
5、庭審筆錄固然不能等同于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但作為證據,佐證相關事實,至于庭審筆錄到底有多大證明力,能否為法院采信,只能依據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而非直接依據庭審筆錄免除當事人的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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