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扣除員工的生活費是違反勞動法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公司不得扣除員工的生活費,這樣做會對員工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同時也會影響企業的聲譽。本文將分析公司扣除員工生活費的合法性,以及如何在勞動關系中保護自身權益。
一、公司扣除員工生活費的合法性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公司不得扣除員工的生活費,否則會屬于違法行為。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六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不得擅自扣除勞動者的工資或者其他經濟補償。
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擅自收回或者扣除勞動者的工資。
二、如何保護自身權益
1、勞動者應當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相關法規,如發現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應及時與用人單位協商,提出合理的要求;
2、勞動者應當及時向勞動部門投訴,并要求其依法處理;
3、勞動者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勞動者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用人單位停止違法行為,并賠償損失。
從以上內容可以看出,公司扣除員工的生活費是違反勞動法的,勞動者應當及時向勞動部門投訴,并要求其依法處理,以保護自身權益。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