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鐵們好,相信很多人對吉林省樹木補償標準都不是特別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來為大家分享下關于吉林省樹木補償標準以及吉林市中人退休金何時補發最新的問題知識,還望可以幫助大家,解決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本文目錄
吉林省供熱條例最新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城市供熱管理,保障熱生產企業、熱經營企業和用戶的合法權益,促進供用熱市場有序發展,根據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城市供熱規劃、建設、管理、經營的單位及用戶,均須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本條便所稱城市供熱是指利用工業余熱、地熱、核能供熱和熱電聯產、自備電站、燃煤(氣、油)鍋爐所產生的蒸汽、熱水通過管網有償提供給用戶的生產和生活用熱。
本條例所稱熱生產企業是指為熱經營企業提供熱能的單位。
本條例所稱供熱經營企業是指自備熱源或者利用熱生產企業提供的熱能從事經營性供熱的單位。
本條例所稱用戶是指利用熱經營企業提供的熱能為其生產或者生活服務的單位和居民。
第四條城市供熱實行統一規劃和管理,優先發展集中供熱,限制并逐步取消分散鍋爐供熱。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 *** 城市供熱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供熱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 *** 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與城市供熱相關的工作。
第六條鼓勵國內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投資建設供熱設施,興辦熱經營企業,推廣先進的供熱技術和科學辦法,提高供熱服務質量。
第二章規劃與建設
第七條城市供熱規劃應當符合城市總體規劃,按照合理布局、統籌安排的原則編制。
城市新區開發、舊城改造、道路建設等不得占用供熱發展規劃預留的城市供熱設施用地。
城市供熱規劃一經納入城市總體規劃,不得擅自更改。
第八條新建、改建、擴建的城市供熱工程,必須符合城市供熱規劃,并依法履行基本建設程序。
城市供熱規劃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其配套的供熱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
城市人民 *** 應當對環境效益好和節能效率高的城市集中供熱工程給予支持。
第九條建設城市供熱工程應當依據招標投標法的規定設計、施工單位。
從事城市供熱工程設計、施工的單位,必須具備相應資質。
第十條新建住宅房屋應當實行分戶控制供熱,并預留安裝熱量表位置。現有住宅房屋應當逐步進行分戶控制供熱改造,分戶改造所需費用的承擔辦法由當地人民 *** 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
積極推行安裝使用熱量表。
第三章供熱與用熱
第十一條城市供熱經營實行許可制度。熱經營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穩定、安全的熱源;
(二)有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的資金;
(三)有健全的服務和安全管理制度;
(四)有具備相應的從業資格的供熱技術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成立熱經營企業,由縣級以上人民 *** 供熱主管部門審查批準,頒發《經營許可證》。
供熱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完畢。經審查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第十三條熱生產企業與熱經營企業、熱經營企業與用戶應當簽訂供熱合同。
供熱合同的格式與內容,應當符合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
第十四條熱經營企業應當按照當地人民 *** 確定的供熱起止期供熱。推遲開始供熱或者提前停止供熱的,應當向用戶退還相應熱費。
當地人民 *** 應當根據氣候變化情況適當調整供熱起止期。
第十五條供熱期內,居民用戶的室內溫度晝夜不得低于攝氏18度;低于攝氏18度的,熱經營企業應當退還相應熱費。退費具體辦法由市、州人民 *** 制定。
熱經營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定居民用戶室內溫度檢測點,定期測查室內溫度。
第十六條熱生產企業、熱經營企業應當按照供用熱合同保證供熱,供熱設施發生故障時,應當積極進行搶修,及時通知用戶,并依據供用熱合同對熱經營企業或者用戶予以賠償。
第十七條熱經營企業應當向社會公布承諾的服務標準和質量,設置并公開報修、投訴電話,及時處理用戶反映的問題。
第十八條用戶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擅自增掛暖氣片;
(二)擅自增加水循環設施;
(三)擅自排水放熱;
(四)擅自改變熱用途;
(五)阻礙熱經營企業對供熱設施進行維護、管理。
第十九條供熱期內,當地供熱主管部門應當對供熱運行服務和供熱質量進行檢查監督,設置投訴電話,及時協調處理檢查發現的和投拆人反映的問題。投訴處理情況,應當及時反饋投訴人。
第四章供熱收費
第二十條實行有償用熱制度。
用戶應當及時、足額繳納熱費。熱經營企業提前收取熱費的,應當扣除相當于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息的錢款。
節能建筑,應當減收熱費。
第二十一條熱經營企業可以向用戶直接收取熱費,也可以委托有關單位代收熱費。
第二十二條用戶已安裝熱量表的,按照熱量表讀數計收熱費;用戶未安裝熱量表的,自2005年冬季采暖期起,按照采暖的使用面積計收熱費。采暖的使用面積計算規程,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第二十三條熱價與供熱有關的各類收費標準均應當根據價格管理權限,依據社會平均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以及社會承受能力,由價格主管部門確定。
價格主管部門在確定和調整價格時,應當開展價格、成本調查,舉行聽證會,聽取消費者、經營者和供熱主管部門等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五章供熱設施
第二十四條由骨干管網到成片開發小區的支線管網和小區內的供熱管線的建設資金由建設單位承擔。
第二十五條熱生產企業、熱經營企業、房屋產權單位對各自管理的供熱設施應當定期進行檢查維修,保障正常運行。
第二十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拆改、移動供熱設施。需要拆改、移動的,應當經熱經營企業同意。
第二十七條涉及城市供熱設施安全的建設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向有管理權的單位查明供熱管網情況。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影響城市供熱設施安全的,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應當與有管理權的單位商定保護設施,由施工單位實施。
第二十八條熱生產企業、熱經營企業、用戶對熱量表的計量結果發生爭議時,依照有關規定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裁定。
第二十九條居民用戶室內的供熱設施故障,除熱經營企業的原因外,由產權人委托維修并承擔維修費用。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未取得《經營許可證》擅自經營供熱的,由縣級以上人民 *** 供熱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經營,并處以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一條違反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熱經營企業推遲開始供熱或者提前停止供熱的,由縣級以上人民 *** 供熱主管部門處以應當供熱而未供熱期間熱費總額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用戶擅自增加水循環設施、排水放熱或者改變熱用途的,由縣級以上人民 *** 供熱主管部門給予警告,并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用戶故意損壞或者擅自拆改、移動公共供熱設施的,由縣級以上人民 *** 供熱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上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
第三十四條供熱主管部門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本條例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吉林市哪些停車場是正規的收費標準是什么
吉林市的停車場混亂,魚目混雜,都是承包的。有的價格還挺高,幾乎都不給收費票據。有的隨便收費沒人管。建議相關部門加大執法力度,完善停車制度,正規化。
吉林市停車場管理辦法
2008年7月7日吉林市人民 *** 第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08年7月15日吉林市人民 *** 令第195號公布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中文名吉林市停車場管理辦法頒布單位吉林市人民 *** 頒布時間2008.07.15實施時間2008.09.01第一條為加強停車場管理,規范停車秩序,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協調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停車場管理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停車場,是指供車輛停放的各種室內、室外場所及其配套設施。分為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場、臨時停車場。公共停車場是指為社會車輛提供停車服務的場所。專用停車場是指供本單位、本住宅區停放車輛的場所。臨時停車場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確定的停車場所。第三條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是停車場的主管部門。負責停車場的監督、管理,協調各部門在停車場管理中的工作。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停車場的規劃管理。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停車場的建設管理。第四條 *** 鼓勵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投資建設停車場。鼓勵建設停車樓、地下停車場,并且提供優惠政策。第五條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會同規劃、建設部門組織編制停車場布局規劃。第六條規劃部門在進行公共建筑、住宅等項目的規劃時,應當按照國家、省、市的相關規范或者規定的要求,結合實際,合理規劃配建停車場。第七條財政投資建設的體育場(館)、展覽館、車站、碼頭、廣場等大型公共設施,應當將停車場建設納入工程預算,并且按規劃必須保證停車場的建設。第八條新建、改建、擴建的大型賓館、飯店、商店、影(劇)院、醫院、旅游場所、倉庫等建筑及商業街(區)等,應當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標準配建或增建停車場。根據專項規劃具備建設停車場條件的,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第九條停車場的規劃、設計、建設,應當聽取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意見。停車場的規劃設計方案經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方可辦理規劃行政許可。停車場竣工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參加工程驗收。第十條經依法批準的停車場,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第十一條按照規劃確定的停車場用地,由建設單位負責建設,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公共停車場的統一管理。第十二條停車場的建設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設置必要的停車引導和停車場標志;(二)設置規范的標志標線,確定停車位;(三)設置出入口標志、行駛導向標志標線、彎道安全反光鏡、坡(通)道防滑線;(四)配置必要的通風、照明、排水、監控等設施。第十三條公共停車場變更登記事項或者歇業的,應當按照規定向工商、稅務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并自變更、歇業之日起15日內書面告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并辦理相關手續。經營性公共停車場應當依法辦理工商、稅務登記手續,并在注冊登記后15日內,持有關材料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第十四條經營性公共停車場的管理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在停車場出入口的顯著位置明示停車場標志、服務項目、監督電話;(二)在醒目位置公示停車保管費;(三)配置必要的照明、消防和通訊設備;(四)制定并落實車輛停放、安全保衛、消防管理等制度;(五)指揮車輛按序進出和停放,維護停車秩序,確保停車設施的正常運行;(六)工作人員佩帶明顯標志;(七)法律、法規、規章的其他有關規定。第十五條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需求,征得城市道路主管部門的意見后,在道路上依法劃定公共停車場停車泊位,統一管理并收取停車占道費用。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擅自設立停車場或在道路上施劃停車泊位。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阻撓、妨礙停車場的設置,不得影響公共停車。第十六條經公安交通部門核準后,土地使用權人可以利用閑置土地設立臨時停車場。第十七條舉行大型活動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利用道路、廣場等地確定臨時停車場,并收取停車占道費用。第十八條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根據需要配建滿足本單位使用需要的專用停車場,由本單位自行管理,并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第十九條規劃和建設居民住宅區,應當根據需要配建專用停車場。住宅區內規劃建設的專用停車場不能滿足住宅區居民停車需要時,經住宅區業主大會決定,可將住宅區內道路以及其他空置場地設置為專用停車場,并遵守下列規定:(一)不得影響道路交通的安全、暢通;(二)不得占用綠地;(三)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四)符合國家、省、市停車場設置標準和設計規范。第二十條公共停車場、住宅區專用停車場、臨時停車場禁止停放裝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或者其他違禁品的車輛。住宅區專用停車場、住宅區內道路、方磚及其他場地禁止停放大型貨車。第二十一條違反本辦法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處罰。造成他人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違反第十條規定,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的,處以10000元的罰款,并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其繳納停車場再建費用;(二)違反第十二條(一)、(二)、(三)、(四)規定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以2000元至5000元的罰款;(三)違反第十三條規定,逾期未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或者未按規定辦理變更手續的,責令補辦手續,并處以200元至1000元的罰款;(四)違反第十四條(一)、(二)、(三)、(四)、(五)、(六)規定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以200元至1000元的罰款;(五)違反第十五條第二款、第三款、第十六條規定,擅自設立停車場,擅自劃定停業泊位,阻撓、妨礙停車場的設置或者影響公共停車的,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以200元至2000元的罰款;(六)違反第二十條規定,在公共停車場、住宅區專用停車場停放裝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或者其他違禁品車輛的,或在住宅區專用停車場、住宅區內道路、方磚及其他場地停放大型貨車的,責令立即改正,并處以1000元至2000元的罰款。第二十二條經營性停車場因過錯造成停放車輛遺失或損壞的,經營管理者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第二十三條拒絕、阻礙行政執法人員執行公務,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二十四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第二十五條行政執法人員應當秉公執法。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 *** ***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未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第二十六條本辦法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這個是網上流傳2008年的管理辦法,是不是應該更新了,吉林市10年的變化很大的,增加了很多車輛。
吉林省中人退休金補發細則
2022年吉林省暫時不補發中人正式退休金。具體的補償比例,是根據退休的年限來確定的,2014年退休的人群獲得10%的補償比例,以此類推,一直到2024年,最終可以獲得100%的補償比例。那么按照這樣計算,我們2022年退休的人,基本上大致是可以獲得,70%~80%的過渡性補償比例。所以說只要是你符合機關事業單位中人的退休條件,那么肯定是有這部分過渡性的補償養老金待遇的。
吉林市中人退休金何時補發最新
2022年吉林省暫時不補發中人正式退休金。
具體的補償比例,是根據退休的年限來確定的,2014年退休的人群獲得10%的補償比例,以此類推,一直到2024年,最終可以獲得100%的補償比例
那么按照這樣計算,我們2022年退休的人,基本上大致是可以獲得,70%~80%的過渡性補償比例。
吉林省農村土地國家能收回嗎
土地承包期再延長30年不變的政策國家早有定論。最近國家在所有的新聞媒體同時又重申了這項政策。別說是吉林省,就是在全國,國家也不會收回已經承包給村民的土地。請問,你何出此言?為何又有此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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