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車禍后家屬補償標準相信很多的網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交通事故住院伙食費標準2021也是一樣,不過沒有關系,接下來就來為大家分享關于車禍后家屬補償標準和交通事故住院伙食費標準2021的一些知識點,大家可以關注收藏,免得下次來找不到哦,下面我們開始吧!
本文目錄
2021年石家莊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2021年石家莊交通肇事賠償標準:
交通肇事的責任形式: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賠償內容:
1、醫療費
掛號費+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醫用費用,需結合患者病例及診斷證明。
2、護理費
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護理人數和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標準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3、受害人誤工費
根據受害人的收入狀況和誤工時間確定。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365日)×誤工天數
4、住院伙食補助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天數
5、交通費
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護理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所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6、營養費
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并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7、殘疾賠償金
(1)受害人在60歲以下
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傷殘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元×20年×傷殘賠償系數
(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
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傷殘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元×[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傷殘賠償系數
(3)受害人在75歲以上
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傷殘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元×5年×傷殘賠償系數
8、死亡賠償金
(1)受害人在60周歲以下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3)受害人在75歲以上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元×5年
9、精神損害撫慰金
根據受害人的傷情確定,一般評不上傷殘等級的沒有該項費用,具體每個傷殘等級能獲得多少精神損害撫慰金,主要由法官自由裁量。
侵權人是自然人的,一般1000到10000;侵權人是法人或其他社會組織的,一般按照自然人賠償標準的五至十倍予以賠償。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可在上述基礎上適當提高賠償標準。
10、被撫養人生活費
(1)被撫養人在18周歲以下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城鎮居民家庭人均消費性支出元×(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農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費支出額元×(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系數)
(2)被撫養人在18-60周歲之間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城鎮居民家庭人均消費性支出元×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農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費支出額元×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系數)
(3)被撫養人在60-74周歲之間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城鎮居民家庭人均消費性支出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農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費支出額元×[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系數)
(4)被撫養人在75周歲以上
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城鎮居民家庭人均消費性支出元×5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農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費支出額元×5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系數)
11、殘疾輔助器具費
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維修費用參照配置機構意見確定。
12、后續治療費
該項費用可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司法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費用一并予以主張。
13、整容費
該項費用可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司法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費用一并予以主張。
14、康復費
該項為因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發生的費用。該項費用可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司法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費用一并予以主張。
15、住宿費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護理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受害人死亡,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指出的住宿費。
16、喪葬費賠償計算公式
喪葬費賠償金額=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12個月×6個月
17、財產損失
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可能同時包括財產直接損失(交通事故直接造成財物損毀的實際價值,依據發票和合理性結算)、營運車輛停運損失等。
發生交通事故后,傷者如何主張賠償
我從事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已經有二十多年,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受傷,可以分兩種情況,一種傷情不是很嚴重,一種傷情比較嚴重。
傷情輕微的處理辦法。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傷情比較輕微,雙方當事人可以采用簡易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賠償的解決辦法。在簡易事故處理程序中,規定雙方當時自愿申請,可以采用簡易事故處理程序辦理。交警部門可以當場下發責任認定書,或者三日之內下發責任認定書,并且對交通事故賠償進行調解登記。
傷情嚴重的處理辦法。在交通事故中有人受傷,并且傷情比較嚴重,應該及時地在醫院進行救治。目前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國家并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必須要有另一方的當事人墊付醫療費,所以在實際處理中都是由傷者的家屬自行來墊付醫療費。當然,墊付醫療費的過程中,家屬出現資金緊張的話,可以向辦民警提出申請對方的保險公司進行墊付。
在特殊情況下,可以申請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進行墊付。
傷者提出賠償的途徑都有哪些?發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辦案民警會根據發生交通事故時當事人的過錯行為,以及過錯行為所造成的后果嚴重程度,劃分交通事故的責任。根據責任的劃分,雙方當事人可以向事故辦民警提出申請調解。
雙方當事人也可以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民事賠償的調解。
另一方當時不愿意進行民事賠償的調解,或者說雙方當事人經過多次民事賠償的調解,都沒有達成賠償協議的,只能通過人民法院進行民事訴訟。
機動車的民事賠償。機動車國家是強制要購買交強險的,在傷者受傷之后。作為機動車的保險公司,可以在審核之后對傷者進行醫療費的墊付,但是目前最高的墊付醫療費不會超過18000元。
在交通事故責任劃分之后,保險公司在強制險的范圍內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如果對方還購買了商業三者險的,在交強險賠償之后,有剩余的部分,將會按照責任的劃分,在商業險的范圍內進行民事賠償。
在機動車造成的傷人事故中,作為傷者一定要清楚的知道,保險公司是真正的賠償義務人。保險公司在賠償結束之后,有剩余的部分才會由駕駛人員來承擔。
駕駛人員不承擔賠償責任的情況。在有的交通事故當中,機動車的駕駛人員雖然是過錯行為人。但是在民事賠償的時候,他并不是真正的賠償人。
比如說未成年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對方傷害的未成年的家屬,也就是監護人才是真正的賠償人。
貨運汽車發生交通事故后,貨車的車主是真正的賠償人,貨車的司機只是過錯行為人。
單位或者公司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駕駛人員只承擔過錯行為,也就是咱們說的過錯責任,在民事賠償的時候,單位或公司是要承擔民事賠償的。
保險公司在賠償完之后,作為咱們傷者的家屬一定要明白。還有哪些人可以被列為被告?除了保險公司之外,有的時候除了機動車駕駛人員,還有其他人也要承擔相應的賠償。
傷者主張賠償的項目都有哪些?傷者在賠償的時候除了醫療費之外,還有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等其他的一些項目。在與保險公司進行民事賠償協調的時候,保險公司會列出準確的清單。
在交通事故民事賠償過程中,如果是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的,人民調解委員會也會給你列出清單的。在這一點上你不需要過多的擔心。
在人民法院進行民事訴訟的時候,我建議你最好聘請律師。因為交通事故的民事賠償,有很多項目是需要專業人士來計算的。
傷者的傷殘賠償。在交通事故處理過程中,有的傷者受傷比較嚴重,可能會影響到今后的日常生活,就需要進行傷殘鑒定。目前在傷殘鑒定方面,可以自行委托第三方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也可以和對方的保險公司進行溝通。現在有的保險公司根據傷者的傷情,是可以做出傷殘賠償的。
在民事賠償的案例當中,傷殘的鑒定是需要當事人出院之后3~6個月,病情已經穩定,治療終結才可以做傷殘鑒定的。
在傷殘鑒定的時候千萬不要單方面地去做,這樣容易造成傷殘鑒定無效。對方的保險公司不認可的,到人民法院是要重新進行傷殘鑒定的。
民事賠償的法院判決。現在有一部分交通事故并不是通過調解來解決,民事賠償很多當事人,可能通過調解之后沒有達到自己的滿意結果,會通過人民法院民事訴訟,解決交通事故的民事賠償。在這里我提醒當事人注意一點,交通事故的發生本身,就是一場意外。對于雙方當事人來說,都是想快速解決交通事故的民事賠償。
通過人民法院,解決民事賠償可能會耗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不到萬不得已不采用這種方法。
我的個人建議。發生交通事故后,作為傷者要首先了解自己的病情。如果需要做傷殘鑒定了,一定是在做完傷殘鑒定之后再進行民事賠償的調解,否則前期所達成了調解協議,會給自己造成很大的麻煩。
總而言之一句話,當發生交通事故后,傷者一定要確認自己的所有損失,要有一個準確的數額。在計算的時候盡量多咨詢。遇到自己不清楚的問題,一定要和自己的事故辦民警進行溝通。因為事故辦案民警是對這個案件最清楚的人,同時在民事調解的時候也可以咨詢人民調解委員會。
每一起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傷害,都是不一樣的,千萬不要問一些似懂非懂的人,這樣容易使你走入誤區的。
以上就是我對這件事情的個人看法,如有不妥之處,還希望大家在評論區留言補充,謝謝。
交通事故住院伙食費標準2021
一、2021道路交通事故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標準
住院伙食補助費是指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后,因其在醫院治療期間支出的伙食費用超過平時在家的伙食費用,而由加害人就其合理的超出部分予以賠償的費用。因住院治療而產生的超出平時在家的伙食費的費用支出,這在性質上也是一種受害人的財產損失,而且此損失也與加害行為具有相當因果關系,應當進行賠償。
1、住院伙食補助費,一般都是參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標準來補助。其陪護人員不享受此項賠償。這個標準能夠與受害人當地的生活水準保持可比性,比較公平合理。
在伙食補助費的實際認定上需要注意的是,
首先是當地國家機關,這一點要注意是受害人當地;
其次是一般工作人員,不能把此任意擴大;
最后還應當注意是“可以參照”,并非必須參照,這就要求人民法院在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充分發揮自由裁量權來確定伙食補助費,如果有比“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更合理的標準確定,如在某些時候由于特殊的自然災害導致伙食費用的高漲,此時再依據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確定顯然有失公允,應當依據實際發生的合理費用確定。
2、住院伙食補助費的計算期間。
原則上伙食補助費的賠償期間是住院期間,即根據受害人住院期間這段時間計算伙食補助費,有多少天,再乘以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每天的標準,就可以得出具體的伙食補助費
3、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對于此規定的理解,要著重把握以下幾點:
1)、適用此款規定的前提條件。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是賠償義務人賠償此筆費用的前提條件。對于是否有必要到外地治療,賠償權利人應提供充分的證據加以證明。例如,當地醫療機構出具的建議到外地治療的書面文件,或者當地確實沒有條件治療而需要到外地治療的證據等。法院對此要從嚴審查,同時,允許賠償義務人提出異議并提供相關證據。當地醫院完全能夠治療的,而受害人決定到外地治療,由此發生的住宿費等,賠償義務人不予承擔。
2)、關于不能住院的客觀原因。這是指:受害人能夠住院的,應當住院;受害人不能住院而在醫院外住宿,必須因為醫院已無病床等客觀的情況引起,而不是受害人或其親屬等自身的原因造成。
3)、關于“合理部分”。對于受害人到外地治療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合理部分。何為合理,應視具體個案而定。比如,要考慮不同地區之間的物價和消費水平。住宿費的賠償標準,原則上是按照公務員出差住宿標準,但是,由于實際的出差標準過低以及住宿標準過高的原因,賠償標準可以適當高于公務員出差標準。
4)、受害人在外地治療,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也應該予以賠償。
END,本文到此結束,如果可以幫助到大家,還望關注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