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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古代可以皇帝犯罪可以審判嗎
- 2、在古代,對于上朝遲到的官員,皇帝會怎樣處罰他們呢?
- 3、古代時哪八種人犯罪只能由皇帝判罪
- 4、古代皇帝罰自己的兒女是怎么罰的
- 5、古代時期皇權至上那么皇帝能不能隨便殺人?
- 6、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為什么古代皇帝沒有一個坐牢的?
古代可以皇帝犯罪可以審判嗎
而且皇帝口含天憲,言出法隨,他可以修改法律,也可以使用特赦的特權,想要用法律讓皇帝坐牢那是不可能的。除非推翻他的統治,由新的統治階級審判。
肯定不會了,這只是一種象征性的說法,并不會真的如此執行,因為皇帝本人就是最高權力者。具體可以參考一下曹操那件事,曹操的馬把百姓莊稼踩踏了,按照軍令曹操應該被處死,但他只是割發而已。
在帝制專制時期,法律是不針對皇帝、太上皇、太后和皇后的。這類人員是法律的制定者,不在刑律的管轄之內。即便是皇帝有錯或有罪,也不會得到懲罰,能下個罪己詔就已經算破天荒了。
皇帝又擁有最高司法權,一切重案、要案、疑案,以及一切死刑案件(隋唐以后)皆須皇帝裁決、批準。皇帝可以法外用刑,也可法外施恩,赦免任何罪犯。
大理寺是中國古代掌管刑獄的中央審判機關。“理”為中國古代對法官的稱呼,秦漢時期以廷尉為最高司法之官,一度曾將廷尉改作大理,后又改回。
在古代,對于上朝遲到的官員,皇帝會怎樣處罰他們呢?
1、對于官員遲到的情況,不同朝代都會有所懲罰。唐朝時期一般是扣除一定階段的俸祿,就是罰工資。明朝時期,如果有官員上朝遲到,會被直接處以杖刑,一次最少二十大板。
2、以清朝時期為例,康熙十二年定例:官員接駕不到及常朝之日不朝……皆罰俸一月。官員詐稱上朝者,罰俸一年。捏供同上朝之官,罰俸兩月。乾隆三十年再定例:該朝之時托故曠闕者,照失誤朝賀例罰俸一月。
3、古代官員早朝遲到,是一項頗為不輕的嚴重罪名,以至于被堂而皇之寫入法律,會受到扣發工資或者苦刑、勞役等形式的嚴厲處罰。因此一般情況下很少有人敢蓄意遲到。
4、如果文武百官遲到的話,那么他們的懲罰就是會被皇帝發去俸祿。至于幾個月那還要視情況而定,如果你是偶爾遲到有特殊原因向皇帝解釋清楚,那么可能只罰你一個月或者兩個月,如果情節嚴重的話可能就要發個三個月到四個月。
5、我們先來看看史料上是怎么說的,《清會典事例》記載,“康熙十二年定例:官員接駕不到及常朝之日不朝……皆罰俸一月。官員詐稱上朝者,罰俸一年。捏供同上朝之官,罰俸兩月。
古代時哪八種人犯罪只能由皇帝判罪
所謂“八議”是指法律規定的以下八種人犯罪,一般司法機關無權審判,必須奏請皇帝裁決,由皇帝根據其身份及具體情況減免刑罰的制度。
“八議”制度的內容:這8種人犯了死罪,官府不能直接定罪判刑,而要將他的犯罪情況和特殊身份報到朝廷,由負責官員集體審議,提出意見,報請皇帝裁決。這8種人犯流以下的罪,都要減一等論罪。
議:即“八議”,是指法律規定的以下八種人犯罪,一般司法機關無權審判,必須奏請皇帝裁決,由皇帝根據其身份及具體情況減免刑罰的制度。
所謂“八議”是指法律規定的以下八種人犯罪,一般司法機關無權審判,必須奏請皇帝裁決,由皇帝根據其身份及具體情況減免刑罰的制度。這八種人是:議親、議故、議賢、議能、議功、議貴、議勤、議賓。
除非特殊情況,都是交給各個部門,皇帝極少有親自問案的,那樣不合規矩,而且皇帝大多數不擅長問案,如果問案不順利還容易有損皇帝的權威。
古代皇帝罰自己的兒女是怎么罰的
古代帝王的兒子不喜歡學習一般都要連累陪讀的,會懲罰陪讀,或者是體罰,再或者是抄寫某一篇的文章十遍或者是幾十遍的。道光帝的確把不喜歡學習的兒子給踹死了。
這兩件事加起來,讓朱元璋決定需要好好懲罰一下朱檀,但畢竟是自己的親兒子,不忍心殺掉其性命,于是采用髡邢來懲罰。
所以皇帝的孩子犯法是不可能滅九族的,不讓自己也免不了被禍害。
輕者貶為庶民,重者降罪,更嚴重的,就是砍頭了。在這種嚴厲的懲罰條例下,哪怕你不想學,為了自己的小命,也得好好學起來。而且要是學好了,皇帝一高興,沒準還會給你封一個好的名號。
然后皇上會選一堆人做為太子的伴讀,教太子讀書。太子詩書禮樂射是都要學的。年紀再大一點的皇上為了鍛煉他,還會帶他到皇家的圍場狩獵。然后再大一些,太子就要監國處理國事了。
古代時期皇權至上那么皇帝能不能隨便殺人?
在古代皇上殺人是不犯法的。他是最高權力的代表,他占有全國一切的生殺權利的,是可以隨便殺人的。
如果是暴君昏君,有實權的話可以啊,比如殷紂王,罪名之一就是殘害忠良。
從法律而言,古代皇帝并不能隨心所欲殺人,但在實際操作中,因為人治大于法治,因皇帝個人意志而踐踏法律規定的行為時有發生,不過,即使如此,動不動殺人的皇帝也是非主流,并非歷史常態。
原則上不可以,但他想殺誰,就可以殺誰,封建社會最頂端的人就是有這個特權,理由是可以整出來的。
不是的。中國古代皇帝的權力是很大,可也不能隨便殺人,中國儒家思想很厲害的,當皇帝胡作非為危害到了整個社會的穩定,皇族、官僚等地主階級如果力量夠強大,就會聯合起來將之廢黜,反之如果不能制約他,那就只有造反了。
事實上,即使在古時的封建社會里,法律規定即使是皇帝也不可以隨意殺人,更不用說做官的了。但是,歷史又告訴我們,“違反”法律的皇帝或官員大有人在,即便英明的君主也不能避免,如:康熙。
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為什么古代皇帝沒有一個坐牢的?
1、準確來說,不是王子犯法不一定與庶民同罪,而是王子犯法一定不與庶民同罪。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典故出于《史記·商君列傳》。事實上,王子犯法與民同罪更多的是民間美好愿望的表現而已。
2、首先糾正一下..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這一說法是古代(及具體哪個朝代我也不知道) *** 吏治為了樹立律法的威嚴,體現國家法律武器的力量而提出的,就是無論是誰觸犯了法律,哪怕是天子(皇帝)也要受到責罰。
3、同罪 但是天子如果修改一下章程或者鉆一下漏洞 最后可以金蟬脫殼 比如 TZ在馬路上 PK了幾個人 可以 找有關FZR 指控 這幾個人有問題 各種問題。屬于防衛過當PK。比如判SX可以改SH。再過些時日改JWZX。慢慢的 緩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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