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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的重大盜竊案,嫌疑人網逃,05年被抓,判三年緩刑四年。量刑是否準確?有沒有枉法裁判?
這個案件屬于重大盜竊案件,判三年緩刑四年,顯然是輕判了。也許是存在枉法裁判問題,也有辦案質量和年代變化的原因。
一是,案件時間夸大大。法律修改,司法解釋也變化了。1992年的刑法,盜竊罪還可以判死刑,以后取消死刑了。那個時候盜竊罪的立案標準是500元,現在是1000至3000元。
二是,對被盜物品沒有進行物價評估,應當按照規定,對被盜物品讓有資質的評估公司進行物價評估,這個是定罪量刑的依據。不是分贓的錢數。
偷竊600元怎么處罰
600元不屬于刑法規定的數額較大,不構成盜竊罪,一般情況下屬于違法行為,公安機關應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給予其罰款和行政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2005年8月28日通過 2012年10月26日修訂 同日公布 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img]盜竊罪的處罰
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一)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的;
(二)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
對比之下,大概可得出結論,你的朋友可能會被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005年竊盜43000元現在還追究嗎?
2005年竊盜43000元現在不追究。根據查詢相關 *** 息顯示:屬于盜竊罪,盜竊罪的一般情形的法定最高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追訴時效的規定,五年之后才不會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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