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來為大家解答成都征地補償新標準這個問題的一些問題點,包括成都2021失地農民社保?也一樣很多人還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來為大家分析分析,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如果解決了您的問題,還望您關注下本站哦,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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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征地買社保補償標準?
答:四川征地買社保補償標準如下:
1、縣級以上人民 *** 給予被征地農民的一次性養老保險補償標準,按不低于被征地時所在市、州上年度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3倍確定;
2、對被征地時60周歲以上的人員,按照一次性養老保險補償標準給予全額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四川地區宅基地退耕還林的補嘗標準是多少?
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四川省占用林地補償標準規定如下:
第二十九條經批準占用、征用林地或臨時占用林地的項目建設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法向林業主管部門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并按國家相關規定向被占用、征用林地的林權權利人支付林地補償費、林木及附著物補償費、安置補助費(臨時占用林地無安置補助費)。第三十條林木及附著物補償費按以下標準計算:(一)零星林木補償按各市(州)人民 *** 制訂并報省人民 *** 批準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以及各市(州)人民 *** 按規定進行相應調整的標準執行。(二)成片林木及苗圃地補償按《四川省物價局、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林業廳關于收取森林植被恢復費和林地林木補償費的通知》(川價字非〔1993〕4號)第四條規定標準計算。第三十一條各類建設項目占用征用退耕還林地的,占地單位應將占用退耕還林地已兌現的政策性補助和苗木補助費等退耕還林異地置換費繳納給當地有關主管部門,由當地林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落實異地置換,并將有關補助兌現給新置換農戶。第三十二條經批準占用林地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應按照規定的用途、地點、面積和范圍使用林地。
成都2021失地農民社保?
一、成都市失地農民領取失業金條件
1、參加失業保險并一次性繳納失業保險費,土地被征用后未就業并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年滿16周歲以上的在校學生不屬于失業人員)。男55周歲、女45周歲以上人員,失業狀態下,才能申請。
2、申請被征地失業金,之前在單位參過保的要看他的最后一次參保地點在那個地方,如:最后一次參保地點在成都的只能在成都申請失業金。有的居民有被征地失業金和單位失業金的兩種是疊加起來的,到時候系統自動計算月數。
3、被征地失業金具體領取月數,請按照就業局最后核算出來的月數為準。
二、辦理所需材料
1、成都市被征地農民失業保險金申領表原件;
2、本人身份證、社保卡、農業銀行卡或折子原件、復印件(復印在一張紙上);
3、《成都市征地農轉非人員安置補助費支付、社會保險辦理協議》原件、復印件。
四川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明細表2021?
一、一審法庭辯論終結時間在2021年6月1日之后2022年5月30日之前采用下列數據計算。(以下數據僅供參考,具體以川高院數據為準)
二、各項指數:
全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307元;
全省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7001.4元;
全省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15050元;
全省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5366.7元;
全省職工平均工資37924元;
三、死亡賠償金計算公式《最高院人損解釋》:
城鎮居民:按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計算
A年齡X≤60歲20307元/年×20年=406140元
B年齡60歲≤X≤75歲20307元/年×(80-X)年=★元
C年齡X≥75歲20307元/年×5年=101535元
農村居民:按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
A年齡X≤60歲:7001.4元/年×20年=140028元
B年齡60歲≤X≤75歲7001.4元/年×(80-X)=★元
C年齡X≥75歲7001.4元/年×5年=35007元
四、喪葬費《最高院人損解釋》: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37924元/年÷2=18962元
五、殘疾賠償金《最高院人損解釋》:
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傷殘等級賠償系數
注: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18667-2002)3.6等級劃分:本標準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狀況,將受傷人員傷殘成都劃分為10級,從第1級(100%)到第10級(10%),每級相差10%。
六、誤工費:《最高院人損解釋》:[國家賠償的標準]
月工資=32784元/年÷12月=2732元/月
日工資=2732元/月÷21.75日=125.6元/日(勞社部發【2008】3號)無收入證明,參照同行業或相近行業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七、護理費《最高院人損解釋》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本地司法實踐操作標準50元/天】
八、交通費《最高院人損解釋》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九、住院伙食補助費《最高院人損解釋》:
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四川省行政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川財行[2007]227號】2007.9.6)第13條確定: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為50元/日
【本地司法實踐操作標準為20元/天】
十、營養費《最高院人損解釋》: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十一、被撫養人生活費《最高院人損解釋》:
1.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以下數據僅指受害人為唯一撫養人的賠償指數)
A年齡X≤18歲:15050元/年×(18-X)年=★元
B年齡60歲≤X≤75歲15050元/年×(80-X)年=★元
C年齡X≥75歲15050元/年×5年=75250元
2,農村按農村標準依此計算。
2021年成都市工傷賠付基數?
2021年成都工傷賠償標準:
一、醫療費
《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3款規定:“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第45條規定:“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簽訂服務協議,并公布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的名單。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民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第46條規定:“經辦機構按照協議和國家有關目錄、標準對工傷職工醫療費用、康復費用、輔助器具費用的使用情況進行核查,并按時足額結算費用。”
根據該規定,受害人獲得工傷事故醫療費賠償有前提條件,即除緊急情況外,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且其各項費用需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在滿足上述條件后,受害人可獲得醫療費賠償。
二、停工留薪期間工資
第一、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第二、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第三、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第四、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按因工死亡處理享受全部的工亡待遇;
第五、一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喪葬補助金和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停工管理。
三、護理費
(一)依據護理期間的不同,可以把護理費分為三類:
1、是受害人在治療期間,需要他人幫助而付出的護理費;
2、是受害人在傷情治愈后的康復期間,需要他人幫助而付出的護理費;
3、是受害人因殘疾而永久性喪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的長期持續幫助而支出的護理費。
注:在受害人住院治療期間,醫院統一安排的護士護理的費用,因為已納入醫療費的范圍,因而不應列入護理費。
(二)護理期限
1、一般原則,計算到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為止;
2、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是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1)如果受害人實際需要的護理期限,超過了法院判決的期限,甚至超過了二十年的最長期限,就超過期限的護理費,受害人有權再次請求賠償(最高法院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32條規定:超過確定的護理期限,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繼續給付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經審理認定賠償權利人確實需要繼續護理的,人民法院應當判令賠償義務人繼續給付相關費用五至十年。)。
(2)如果受害人實際被護理的期限,短于法院判決確定的期限(例如,受害人在此期限內康復已無需護理,或者在這個期限未滿時受害人就死亡的)而賠償義務人一次性已經支付了該期限內的全部護理費,受害人基于法院的判決一次性取得該筆護理費的,受害人或者其繼承人不負返還的義務。
四、交通費
(一)關于醫生出診的交通費。
由醫生到受害人處出診的,如果出診的交通費已經納入醫療費中,那么,受害人從醫療費中得到賠償,無需再納入交通費中。如果并未計入出診費中,而是由受害人另行支付,則該支出應按交通費予以賠償。
(二)關于受害人或其陪護人員使用私家車的費用。
在前往治療或轉院中使用私家車作為交通工具的,應賠償其正常的實際支付的費用,如相應的、合理的燃料費、停車費、過路費等。
(三)關于交通費的計算標準。
在實踐中,一般認為,交通費應當參照侵權行為地的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的車旅費標準支付交通費。但是,也要根據受害人的實際情況和救治的實際需要,靈活予以掌握。
1、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車為主,在特殊情況下,可以乘坐救護車、出租車等,但應當由受害人說明使用的合理性。
2、乘坐火車的,應以普通硬座火車為主,特殊情形下,需要乘坐軟座、臥鋪的,也應當容許,但應當由受害人說明其合理性。
3、在緊急情況下,還應當允許乘坐飛機,也要由受害人說明其正當理由。
五、住院伙食補助費
1、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由于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對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的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2、原則上伙食補助費的賠償期間是住院期間,即根據受害人住院期間這段時間計算伙食補助費,有多少天,再乘以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每天的標準,就可以得出具體的伙食補助費。
六、營養費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規定,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由此,人民法院在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對營養費的確定,以兩者為依據,一是受害人的傷殘情況,二是參考醫療機構的意見。
1、所謂"傷殘情況",按照文義解釋,應當既包括一般傷害,也包括殘疾的情況。一般來說,一般的傷害可能不需要賠償受害人的營養費。但是,營養費是根據治療和康復的需要來決定的。在特別的情況下,傷害重,未必造成殘疾;傷害輕,未必不造成殘疾。而且,從醫學上和治療的需要來說,也并非只要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達到殘疾的程度,就必須支付營養費。因此,這里所說的傷殘,不能機械地理解為構成傷殘等級的情況。
2、在確定具體的營養費時,還應當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認為受害人確有補充營養食品作為輔助治療的需要,并對需要的營養品的等級做出評估,在此基礎上確定具體的營養費。
七、傷殘補助金
1、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2、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3、傷殘補助金是根據相應的工傷等級享受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沒有上工傷保險的由單位)支付的傷殘待遇。
八、輔助器具費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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