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鐵們,大家好,相信還有很多朋友對于強制執行離婚房產補償標準和離婚后安居房如何分割?的相關問題不太懂,沒關系,今天就由我來為大家分享分享強制執行離婚房產補償標準以及離婚后安居房如何分割?的問題,文章篇幅可能偏長,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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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后安居房如何分割?
謝邀,你的問題要平分了,原因是你與她一起買房子的,如果房子是你自己的錢買的,就是自己的了,婚前婚后的財產是不一樣,但是你們共同買的房子,當然也有對方的一份,你明白嗎?
二婚為一方子女花錢離婚有補償嗎?
關于再婚財產權糾紛問題,相信在司法實踐中相當常見。下面就題主所問,談幾點個人初淺看法:
一、我理解題主想問的應當是:二婚了又要離婚,但在二婚關系存續期間為對方子女花了錢,離婚時己方是否可以就上述開支的費用主張一定數額的補償?以下觀點均以此理解進行分析。
二、不論是初婚、再婚,法律都對婚姻存續期間的夫妻共同財產、個人財產認定有著相應規定。一般是這樣認定的:婚前有合法、有效形式約定的按約定(共同共有、各自所有、部分共有),沒有約定的視為共同共有,但個人婚前財產、個人必須生活用品和傷殘補助或其他人身專享的除外(仍然屬于個人財產)。意即財產權的歸屬形式是本案需要考慮的因素之一。
三、不論初婚、再婚,要看己方與對方子女是否形成事實上的撫養、扶養關系。意即雙方是否具有法律意義上的撫養、扶養關系也是本案需要考慮的又一個主要因素。
四、據上述二、三兩點,本案可能出現以下幾種不同結果:
1、用共同財產支付且有撫養、扶養關系:己方可以以支付費用總額的一半為限額主張適當補償,這是基于之前的撫養義務與以后的扶養義務相抵消考慮。
2、用共同財產支付但無撫養、扶養關系:
A、如果當時約定是借款:己方照樣可以以支付費用總額的一半為限額主張償還,這是基于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來考慮的。
B、如果當時未作約定:己方照樣可以以支付費用總額的一半為限額主張適當補償,這是基于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贈與法律事實關系來考慮的。至于對方是否應當適當補償,適用贈送民事法律關系規定(一般情況下,贈與是不能反悔的,除非贈與人因此贈與行為導致了生活極度困難,或者受贈人出現了嚴重侵害贈與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或者受贈人自愿全部或部分放棄贈與)。
3、用個人財產支付且有撫養、扶養關系:與四、1同理,但主張金額可以以全額為限。
4、用個人財產支付但無撫養、扶養關系:與四、2同理,但主張金額可以以全額為限。
五、上述觀點僅供參考,不代表專業人士觀點。
債務人收到法院發的強制執行通知后,但是沒錢償還,會有什么后果?
當債務人收到法院發的強制執行通知書后,如果不還錢,各地法院處理的辦法也許不一樣。我自己的那一次,當債務人不還錢時,法院決定將債務人帶到法院,逼迫其制定還款計劃,并且要限制他的行動自由,還款期間,不經法院同意,不準外出。當法院執行局派人到她家找她時,由于害怕,法院的人從前門進,他卻從后窗跳樓了,脊椎摔骨折。當時我聽到法院的人這樣對話:"還帶不帶他走"?頭說:"你帶走給他治病啊”!后來,讓其家屬將他送到醫院了。醫院一住就是三個月。強制執行不了了之。我的朋友有一次,趁春節之際,將債務人帶到法院給一間住房,不讓回家了。這也許不算拘留,算限制自由吧!讓寫還款計劃,讓家里送錢,可是,一個月之后也是不了了之啦!
現在問沒錢償還會有什么后果?看來后果不明顯,咱們也知道屬于民事糾紛,不能打,不能罵,沒錢又能怎樣?我那一次,法院庭長是這樣給我說的:老x,要不你先回家?(在外地),等以后發現他有錢了,咱們再執行!這算不算后果。
也知道有錢不還可評老懶,可是,假若知道他有錢并且知道錢在哪兒,不就己經執行了嗎?不知道他哪有錢,咋能申請評他老懶?不好辦!有時我想,如果家家都有存款可能就好執行了!
房屋產權一人一半,離婚后對方不同意賣房怎么辦?
北京冠領律師為您解答:1、如果協議離婚,先前約定房屋產權一人一半,目前對方不同意賣方,這種財產有爭議的情況下,可以到法院進行裁判,獲得法院的裁定后,可以進一步往下進行執行程序;2、如果是訴訟離婚,法院已經裁定房屋產權一人一半,那么現在向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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