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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
1、刑事訴訟法法的基本原則為:(一)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由國家專門機關依法行使原則;(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原則;(三)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原則;(四)人民檢察院對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督原則;(五)各民族公民有權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原則;(六)審判公開原則。
2、刑事訴訟法基本原則具有統一性,平等性,因為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適用于所有人,對所有人的效力都是一樣的。刑事訴訟法基本原則是由刑事訴訟法規定的,貫穿于刑事訴訟的全過程或主要訴訟階段,公、檢、法機關和訴訟參與人進行刑事訴訟活動都必須遵循的基本行為準則。
3、法律主觀: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有: 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由專門機關依法行使,與嚴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則;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原則; 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原則; 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督原則。
為什么刑事訴訟要嚴格依法進行
”這條原則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是只有人民法院經過依法審判刑事訴訟以什么為基礎進行,才能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決刑事訴訟以什么為基礎進行,認定被告人有罪;二是在偵查、起訴和審判過程中刑事訴訟以什么為基礎進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能被看成是訴訟一方當事人刑事訴訟以什么為基礎進行,是訴訟主體,而不是受追訴的客體,舉證責任在控訴方,因而,必須依法保護他們的合法權利。
程序法定原則是指刑事訴訟活動應當依據國家法律規定的刑事訴訟程序進行。這意味著無論是偵查、起訴還是審判,都必須嚴格遵循刑事訴訟法所規定的步驟、方法和時限,以確保訴訟的公正、公平和效率。例如,在起訴階段,檢察機關必須按照法定程序對案件進行審查,確保案件符合起訴條件,否則不得隨意提起公訴。
刑事訴訟主要特征具體如下:刑事訴訟是法定的國家機關(如檢察機關和法院等)行使國家刑罰權的活動;刑事訴訟中國家權力的動用具有主動性、普遍性和深刻性的特點;刑事訴訟是訴訟主體遵循訴訟規則的相互作用過程;刑事訴訟必須嚴格依照法定的程序進行。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必須嚴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為了保證刑法的正確實施,懲罰犯罪,保護人民,保障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維護社會主義社會秩序。
我國證據法與刑事訴訟法的關系
1、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條規定刑事訴訟以什么為基礎進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必須依靠群眾,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對于一切公民,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許有任何特權。
2、所以,證據法與訴訟法刑事訴訟以什么為基礎進行的關系也是非常明顯的刑事訴訟以什么為基礎進行:由于證據具有公開性,決定證據行為必須公開透明,在訴訟環節中,如公安等偵查機關、人民檢察院的職權活動,具有閉合性,它不符合證據法的本質,故應屬于刑事訴訟法調整。再一方面,訴訟法它本身具有程序的不可回轉性,即某一程序過去了,就不能重新再來。
3、因此,證據法與訴訟法的關系十分明顯。由于證據具有公開性,證據行為必須公開透明。而在訴訟環節中,如公安等偵查機關、人民檢察院的職權活動則具有閉合性,不符合證據法的本質,應歸于刑事訴訟法調整。
4、刑訴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規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刑事訴訟以什么為基礎進行;(二)據以定罪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三)結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這是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次對“證據確實、充分”做出解釋性規定。 關于物證、書證的排除規則。
刑事訴訟法的法律淵源有哪些
【法律分析】刑事訴訟法的法律淵源主要包括下面幾點:第一,憲法。憲法是我國的根本法,是別的法律法規賴以產生、存在和發展的基礎和前提,是一個國家法律制度的基石,她不僅是公民權利的保障書,還是是依法治國的前提和基礎。所以,刑事訴訟法的修訂,也必須以憲法為根據,不能違法憲法的規定第二,法律。
刑事訴訟法的淵源主要包括以下幾種:(1)憲法。(2)刑事訴訟法典。(3)其他有關法律。(4)有關法律解釋。(5)有關行政法規、規定。(6)國際條約、公約。
刑事訴訟法的淵源是指刑事訴訟法的表現形式,是刑事訴訟法律規范的存在形式或載體。中國刑事訴訟法的法律淵源有以下幾種:憲法 憲法作為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規賴以產生、存在、發展和變更的基礎和前提條件,是一個國家法律制度的基石,是公民權利的保障書,是依法治國的前提和基礎。
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結構是什么
刑事訴訟以什么為基礎進行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結構是確立了進行刑事訴訟的基本方式以及專門機關、訴訟參與人在刑事訴訟中形成的法律關系的基本格局刑事訴訟以什么為基礎進行,它集中體現為控訴、辯護、裁判三方在刑事訴訟中的地位及其相互間的法律關系。
中國刑事訴訟結構以法院判決為核心,呈現直線型特征。公安機關在訴訟中居于主導地位,權力強大,掌控訴訟流程。檢察機關與法院的活動受公安機關直接影響,而對抗手段有限。公安機關所擁有的行政權,應受司法權監督,以確保權力平衡。中國檢察機關權力廣泛但分散、脆弱,對公安機關缺乏實質性管理手段。
我國刑事訴訟形成了以法院判決為中心,檢察機關干預公安機關偵查,提請法院審判,人民法院和公安機關很少聯系的直線型結構。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處于相對重要的地位,權力強大,影響控制著刑事訴訟后面的每一個環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是規范國家機關在刑事訴訟過程中的行為和權利義務的法律。其主要結構分為四大編:第一編「總則」,此部分闡述了刑事訴訟的總體任務和基本原則,如管轄、回避、辯護與代理、證據、強制措施、附帶民事訴訟、期間與送達,以及其刑事訴訟以什么為基礎進行他相關規定的說明。
通行理論認為的三角結構控、辯雙方處于三角形底邊的兩端,表示法官站在公正的立場對控、辯雙方的紛爭予以裁判。有人提出的,倒三角結構理論公訴機關與審判機關處在同一水平線上,而被告人處于被控訴和被審判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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