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運輸合同未對運費進行約定,運費怎么算?
- 2、什么是運輸合同,都有哪幾種運輸合同?
- 3、運輸合同是否包括卸貨,運輸合同在法律上有什么規(guī)定?
- 4、托運人可以隨時解除運輸合同嗎,法律對運輸合同解除有何規(guī)定?
- 5、運輸服務合同能否轉包
- 6、運輸合同沒有約定運費,運費怎么算?
運輸合同未對運費進行約定,運費怎么算?
當事人對運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xié)議補充約定,明確由誰承擔運費。若雙方不能達成補充協(xié)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一般而言,貨物自提的,運費由買方承擔;送貨上門的,運費由賣方承擔。
如果履行地點在買方所在地,履行方式就是送貨上門,運費即由買方承擔;如果沒有約定履行地點的,按交易習慣處理。比如,火車運輸,履行地點是在火車站,汽車運輸——汽車站,航空運輸——機場等等。如果貨物到達履行地點后,即履行義務完成,之后的費用由買方承擔;如果既沒有約定,又沒有習慣的。
如果一方拖欠運費的,構成違約的,需要承擔下列責任:按照合同中約定的違約責任,進行承擔。合同中未約定的,對方當事人可請求違約方承擔支付運費、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在合同中如果沒有明確約定運費的情況下,運費的承擔責任可以根據(jù)合同內容、交易習慣或實際情況來確定。如果雙方無法達成協(xié)議,承運人在提供完整的運輸服務后,有權向托運人收取全部運費。
什么是運輸合同,都有哪幾種運輸合同?
旅客運輸合同是指把旅客作為運送對象的合同。根據(jù)運輸方式的不同,旅客運輸合同又分為鐵路旅客運輸合同、公路旅客運輸合同、水路旅客運輸合同以及航空旅客運輸合同。與旅客運輸相關的行李包裹運輸,可以看作是一個獨立的運輸合同關系,也可以作為旅客運輸合同的一個組成形式。
《合同法》規(guī)定,運輸合同是承運人將旅客或貨物從起運地點運輸?shù)郊s定地點,旅客、托運人或收貨人支付票款或運輸費用的合同。運輸合同包括:客運合同、貨運合同、多式聯(lián)運合同。 運輸合同的特征 運輸合同主體的復雜性所謂運輸合同的主體就是運輸合同權利的享有者和義務的承擔者。
運輸合同是承運人將旅客或者貨物從起運地點運輸?shù)郊s定地點,旅客、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的合同。運輸合同包括:客運合同、貨運合同、多式聯(lián)運合同。運輸合同的分類:(一)根據(jù)運輸對象劃分的運輸合同 運輸對象是借助運輸工具進行空間位移的人身和物品。
運輸合同包括客運合同、貨運合同、以及多式聯(lián)運合同三種。運輸合同的客體是指承運人將一定的貨物或旅客到約定的地點的運輸行為;運輸合同大多是格式條款同。其特征有:運輸合同是有償?shù)摹㈦p務的合同。
運輸合同是承運人將旅客或貨物運到約定地點,旅客、托運人或收貨人支付票款或運費的合同。其特征有:運輸合同是有償?shù)摹㈦p務的合同;運輸合同的客體是指承運人將一定的貨物或旅客到約定的地點的運輸行為;運輸合同大多是格式條款合同。
法律分析:運輸合同的種類有:根據(jù)運輸對象分為客運合同和貨運合同;根據(jù)運輸工具分為鐵路運輸合同、公路運輸合同、水路運輸合同、航空運輸合同以及管道運輸合同;根據(jù)運輸方式分為單一運輸合同和多式聯(lián)運合同。
運輸合同是否包括卸貨,運輸合同在法律上有什么規(guī)定?
以雙方約定為準,法律尊重雙方當事人合同意思自治。法律上對運輸合同承運方是否負有卸貨義務并無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七章運輸合同 第二百八十八條運輸合同是承運人將旅客或者貨物從起運地點運輸?shù)郊s定地點,旅客、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的合同。
法律主觀:運輸合同是否包括卸貨 以雙方約定為準,法律尊重雙方當事人合同意思自治。法律上對運輸合同承運方是否負有卸貨義務并無規(guī)定。 運輸合同過期還有效嗎 看是否有約定期限,如果是附期限的合同,合同到期自然失效根據(jù)我國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合同有兩種類型,即附期限合同和附條件合同。
運輸業(yè)完成運輸生產(chǎn)的過程,在法律上體現(xiàn)的是運輸法律關系,而運輸法律關系最重要的是運輸合同關系。《合同法》規(guī)定,運輸合同是承運人將旅客或貨物從起運地點運輸?shù)郊s定地點,旅客、托運人或收貨人支付票款或運輸費用的合同。運輸合同包括:客運合同、貨運合同、多式聯(lián)運合同。
托運人可以隨時解除運輸合同嗎,法律對運輸合同解除有何規(guī)定?
1、在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托運人可以隨時要求解除運輸合同,但是應賠償承運人因解除合同而遭受運輸合同律師付費咨詢平臺的損失。
2、法律分析運輸合同律師付費咨詢平臺:托運人不享有隨時解除運輸合同的權利,其解除運輸合同的時間法律有明確規(guī)定,即承運人貨交收貨人之前,托運人可以解除運輸合同,但承運人有損失的應到賠償其損失。
3、托運人并非可隨時要求變更或解除運輸合同,其請求變更或解除貨物運輸合同的時間應是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在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托運人可以隨時要求解除運輸合同,但是應賠償承運人因解除合同而遭受的損失。
4、在此階段,托運人可隨時要求解除合同,但需賠償因此給承運人帶來的損失。依據(jù)《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九條,承運人需在貨物交付前,允許托運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更改目的地或轉交其他收貨人。托運人需承擔由此引發(fā)的承運人損失。第八百一十條則指出,公共運輸承運人不得拒絕通常且合理的運輸請求。
5、托運人不能隨時解除運輸合同,只有在承運人把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托運人才能隨時要求解除運輸合同,但是因此給承運人造成的損失由托運人進行賠償。
6、首先,托運人或貨物憑證持有人有權請求變更或解除合同,具體包括要求承運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要求承運人變更到達地;要求承運人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即變更收貨人。值得注意的是,托運人并非可以隨時要求變更或解除運輸合同,其請求變更或解除的時機應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給收貨人之前。
運輸服務合同能否轉包
1、法律主觀:運輸合同可不可以轉包 運輸合同可以轉包,按照合同運輸合同律師付費咨詢平臺的約定處理即可。 《 民法典 》 第八百零九條【運輸合同定義】運輸合同是承運人將旅客或者貨物從起運地點運輸?shù)郊s定地點,旅客、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運輸合同律師付費咨詢平臺的合同。
2、運輸合同運輸合同律師付費咨詢平臺的轉包在法律框架下是允許運輸合同律師付費咨詢平臺的,但需遵照合同條款進行。轉包是指承包人之間簽訂的合同,實質上是承包權的轉移,即中標單位將合同規(guī)定的權利、義務和風險轉給其他承包人承擔。在建筑、農(nóng)村承包地等行業(yè)內,轉包作為一種常見經(jīng)營手段。
3、運輸合同可以轉包,按照合同的約定處理即可。轉包合同指承包人之間簽訂的轉包合同,實際上是一種承包權的轉讓,即中標單位將與發(fā)包人簽訂的合同所規(guī)定的權利、義務和風險轉由其他承包人來承擔。
4、算轉包。根據(jù)查詢《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條運輸合同定義,轉包是將客戶委托給發(fā)運的貨,轉包給下家承運商陸運運輸,第三方物流把貨給專線屬于更換運輸合同律師付費咨詢平臺了物流運輸商,屬于轉包的運輸范圍,轉讓人退出運輸合同關系。通過專線間的多次轉包進行貨源整合,可以提升運輸效率。
運輸合同沒有約定運費,運費怎么算?
當事人對運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xié)議補充約定,明確由誰承擔運費。若雙方不能達成補充協(xié)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一般而言,貨物自提的,運費由買方承擔;送貨上門的,運費由賣方承擔。
如果履行地點在買方所在地,履行方式就是送貨上門,運費即由買方承擔;如果沒有約定履行地點的,按交易習慣處理。比如,火車運輸,履行地點是在火車站,汽車運輸——汽車站,航空運輸——機場等等。如果貨物到達履行地點后,即履行義務完成,之后的費用由買方承擔;如果既沒有約定,又沒有習慣的。
法律分析:按照海關的有關規(guī)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特殊情況可以委托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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