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編來為大家解答土地確權后補償標準這個問題,最高法關于農民失地保障補償標準及截定案例?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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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退出宅基地和土地怎么補償?
自愿退出宅基地和土地集中安置和經濟補償。
農戶自愿退出宅基地的經濟補償標準為:已經拿到土地確權證書的宅基地,自愿退出后,每平米可獲補償80元,超出確權證上的面積,每平米補40元;對于未進行確權的,經村委會核實并報當地主管部門,每平米可獲補償70元,超出宅基地標準使用面積的,每平米補40元,補償面積不超過160平米。
土地確權以后,還能變動嗎?有何依據?
答:能動。
(一)分田單干,我們的農業走入死路,黨和國家一再強調,要盤活農村集體資產,其中就包括農村集體土地。
(二)農村土地三權分置改革,就是要給農民充分的自 *** ,讓土地流轉動起來。
(三)土地確權,國家的初心,不是發展小農經濟,而是,讓農民在土地流轉中,得到土地流轉租金收入。
(四)農村集體資產股份制改革,其中沒分到底的土地,還可以把它以股份制的辦法分到底,這叫所謂的農村土地市場化,讓土地動起來。
(五)總之,農村土地必須動起來,如果不動起來,資本下鄉,城市有錢人就無法到農村租地。現在看來土地確權,把土地古定給了農民,農民寧可荒廢,也不流轉,有備予于土地確權的本意,再次走入死路,我認為土地私有化,不適合中國農業發展。
土地確權以后,占地能得到補償嗎?
如果是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征收土地可以得到補償的。
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市、縣和鄉(鎮)人民 *** 應當加強對安置補助費使用情況的監督。
最高法關于農民失地保障補償標準及截定案例?
最高法已經制定了農民失地保障補償標準并提出了截定案例。因為農民失地問題一直備受關注,為了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最高法制定了農民失地保障補償標準,以確保農民在失地后得到合理的補償。同時,最高法也提出了截定案例,即在征地過程中必須經過合法、公平、公正的程序,盡可能地避免和減少對農民的損害,這也是保障農民權益的重要措施。據悉,農村土地征收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工作正在全國進行,這將更好地保障農民權益,為農村穩定健康的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實的保障。
土地確權政策2021年新規9月開始?
簡單細化:
1、土地監管力度加大
部分土地確權后,國家對農村土地的監管力度一定會繼續加大,特別是涉及亂占耕地建房、耕地非農化、非糧化等會成為嚴查整治的重點領域。
2、可以確權的4類土地
分別是宅基地、農用土地、建設用地、農村荒地,其中宅基地以戶為單位,原則是“一戶一宅”,多出的部分不予登記確權。農用土地在確權是在二輪承包的基礎上以戶為單位登記。荒地指的是尚未開發利用的荒地,應該確權到村集體名下。
3、不能確權的3類土地
分別是產權不明或存在糾紛的土地、農民私自開墾的土地、農村退耕還林的土地,這是因為土地產權不明,存在糾紛要解決后再進行確權,對于農村荒地和未利用土地,歸集體所有,不能確權到個人。農民耕地要按照國家退耕還林,之后歸林業部門管理,因此不能參與農村土地的確權。
4、不能確權土地由村集體收回
若不能確權的宅基地,正常情況下,將由村集體回收。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1).違法建筑,如臨時搭建房屋,耕地建造房屋等;
(2).私自開墾土地上建造的房屋;
(3).宅基地和房屋權屬存在爭議的;
(4).城鎮居民購買的宅基地、農房以及小產權房;
(5).存在“一戶多宅”情況的,原則上鼓勵有償退出,也可協商在本集體內部轉讓;
(6).家庭有多處宅基地,可分戶但未分戶的,先分戶再確權,超標部分不予確權。
5、整戶遷入區市不再確權
對于整戶已遷入設區市的,不再確權登記,對于家庭部分或整體成員遷入非設區市的,可根據戶主意愿進行確權登記。此外,對于長期閑置的宅基地以及危房,經確認后由集體回收。
6、城鎮子女繼承房屋可辦理確權
農民宅基地使用權是可以由城鎮戶籍子女繼承,且辦理不動產登記。跟農村子女一樣,城市子女繼承房屋占用宅基地,按規定辦理確權登記即可,同時會在登記簿和產證上注明合法繼承人相關字樣。
注意
土地確權有哪些好處:
好處一:農村二輪承包的延續,讓農民放心
自從的農村土地二輪承包開始后,明確了我國農用耕地承包期,之后又提出“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并保持長久不變,不再限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的締約期限”,但是很多地方都處于“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如果長久不變必定會導致新生人口分不到土地,這是不公平的,所以以確權來保證農民對土地的所有。
好處二:有效保護農民財產
土地沒有確權之前,沒有明確農民對土地的相對權利,所以出現了很多強征、強占農用耕地的現象,而農民成為了受害者,沒有得到應有的利益。而現在土地確權后,就算是 *** 前去征地,也必須和咱農民“談判”,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征用規定,如果咱農民覺得不合適,可以拒絕,從此土地成為農民的一項“固定資產”。
好處三:貸款方便
以前咱農民貸款很不方便,因為沒有可以認定的抵押物,只能用聯保等方式,而且貸款額度也不大。這回確權后,土地使用證可以成為一種資產來作為抵押,大大方便了農民貸款,解決農民生產資金緊張的問題。
好處四:農民可放心大膽往地里投入、流轉
土地確權的政策還在不斷調整,新的土地確權政策就是以上幾點,對于可以確權、不可以確權土地及其他情況都做出了明確規定。土地確權給百姓帶來了不少好處,多地的土地確權工作都已完成。對于新的確權政策,大家還是要及時了解,便于日后確權工作順利進行。
關于土地確權后補償標準,最高法關于農民失地保障補償標準及截定案例?的介紹到此結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