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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糾紛案法院判決后得不到執行勝訴方能向公安機關報案嗎?
1、勝訴后,當事人應當首先嘗試與敗訴方進行協商,探討是否可以通過分期付款的方式來安排償還事宜。若雙方同意,也可以考慮讓對方以提供勞務的形式來抵扣債務。 在對方有履行能力但拒絕履行法院判決的情況下,勝訴方可以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的申請。
2、法律主觀:如果一個判決生效后,當事人拒不履行的,原告方可以 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是司法救濟的重要途徑,沒有強制力保障的判決只是一張廢紙,司法的權威得不到體現,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是公民的合法權利,是法院必須受理也必須執行的。
3、勝訴后,若敗訴方未在規定期限內履行法院判決,勝訴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申請后,將依法調查債務人的財產狀況,包括房產、車輛、證券和銀行存款等。
4、③當事人協議分擔。主要適用于調解解決的案件。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④原告負擔。原告撤訴的案件,由原告負擔。做為勝訴方,不能因為對方無力償還就放棄自己的權利,如果對方有能力償還但拒不執行的情況下,勝訴方可向法院申訴,要求其承擔法律責任。
5、不急,法院是執法機關不可能執法犯違法,不給肯定有什么事情還沒有處理好,可以好好跟法院的工作人員溝通 ,看看是不是哪里出了差錯 ,同時說說你的難處 。1如果法院判決,對方不給錢,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6、拒不執行甚至采取暴力抗法的手段阻撓執行等失信被執行人會被納入征信系統。這個司法解釋的出臺,旨在指導各級法院正確有效使用信用懲戒措施,建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并促使失信被執行人盡快履行義務,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因此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調取被執行人的身份信息,再向法院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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