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廣東刑事咨詢律師怎么委托,以及廣東刑事辯護律師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怎么請刑事律師
請刑事律師的流程為:一、 根據自身情況、擬解決的問題,作出是否委托律師的初步決定。二、 如果有意委托,請與律師或律師助理聯系,安排洽談、簽約時間。三、 簽約之前,請準備好身份證、證據材料及相關的費用(以便在簽約后迅速開始工作)。四、 與律師事務所簽署《委托代理合同》,并簽署《授權委托書》。五、 按照約定支付律師費用,律師事務所開具發票。六、 向律師如實陳述詳細案情,并提交證據資料。七、 律師搜集、整理證據,確定代理方案。八、 案外調解(若案情需要或委托人特別要求)。九、 律師制作法律文書,進入訴訟程序。十、 律師參加舉證、質證等訴訟程序。
法律依據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執業行為規范》第三十四條 律師應當與委托人就委托事項范圍、內容、權限、費用、期限等進行協商,經協商達成一致后,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簽署委托協議。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執業行為規范》第三十五條 律師應當充分運用專業知識,依照法律和委托協議完成委托事項,維護委托人或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執業行為規范》第三十六條 律師與所任職律師事務所有權根據法律規定、公平正義及律師執業道德標準,選擇實現委托人或者當事人目的的方案。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執業行為規范》第三十七條 律師應當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期間、時效以及與委托人約定的時間辦理委托事項。對委托人了解委托事項辦理情況的要求,應當及時給予答復。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執業行為規范》第三十八條 律師應當建立律師業務檔案,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執業行為規范》第三十九條 律師應謹慎保管委托人或當事人提供的證據原件、原物、音像資料底版以及其他材料。
委托律師流程
一、委托律師辦理案件的程序
委托律師辦理訴訟案件的基本程序:
1、接受委托。
委托人委托律師代理參加訴訟業務,應如實、全面地陳述與案件有關的一切事實,不得隱瞞自己的過錯或對自己不利的因素。律師在對相關事實進行全面研究審查后,符合接受委托條件的,可以接受當事人的委托。
2、辦理委托手續。
律師同意接受委托后,委托人應與律師辦理委托手續。委托手續一般包括:
(1).訂立民事委托代理合同。民事委托代理合同是法律服務所所與委托人共同簽署的、確認委托代理關系成立的書面法律文書。委托合同一式兩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法律服務所存檔備案;
(2).填寫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是由委托人單方簽署的、授予律師在訴訟活動中的代理權的法律文書,是律師在訴訟中從事職能活動的依據。授權委托書一式兩份,一份交有關辦案機關,一份由受委托律師存檔。在辦妥委托手續前,委托人應按規定標準繳交律師代理費。
3、委托人應向律師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證明或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明文件;
(2).與本案有關的文書、票據、信函、材料;
(3).侵權事實和損害后果的證明文件;
(4).其他與案件有關的證據材料。
4、律師接受委托后的主要工作(1).為委托人提供法律資詢,包括分析案情,向委托人解釋有關法律規定。(2).為委托人起草有關法律文書。(3).調查、收集有關證據,包括指導、幫助委托人收集證據,展開調查,申請鑒定。(4).協同或代理當事人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參加法庭審理、調解等訴訟活動。
二.哪些人可委托刑事辯護律師
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
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養父母、監護人和負有保護責任的機關、團體的代表);
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近親屬;(“近親屬”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人;
5、人民法院的指定。
三、收費問題
1、確定收費標準的考慮因素:
(1)辦理委托事項所需律師人數;
(2)辦理委托事項所需工作時間;
(3)辦理法律事務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4)委托事項的復雜程度;
(5)委托事項涉及的價值;
(6)辦理委托事項所獲得的結果;
7)合理的成本;
(8)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9)律師的專業技能、社會知名度和經驗;
(10)其他律師事務所對類似的委托事項的收費標準。
2、收費票據的樣式
委托人交納律師費等費用時應向律師事務所索要合法發票及相關費用票據。
刑事案件怎么請律師
1.找到一個負責刑事辯護律師。
2.確定會見場所,建議直接到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里去當面溝通。
3把案件相關的情況詳細地告訴律師,看看律師對案情法理的分析是否到位。
4.如果當事人覺得這個律師合適,就可以直接與律師事務所辦理委托手續。
律師事務所認為可以接受聘請的,應當與當事人簽訂聘請律師合同,辦理委托手續,明確當事人和律師事務所的權利、義務關系,應寫明由律師事務所指派辦理此案的律師姓名,并由當事人和律師事務所簽名、蓋章,注明合同訂立日期。
5.交納律師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
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一)律師;(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被開除公職和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近親屬的除外。
[img]關于廣東刑事咨詢律師怎么委托和廣東刑事辯護律師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