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蘇州2017社保繳費標準,以及蘇州2019社保繳費標準表格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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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社保繳費標準是什么
法律分析:1、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職工基本養老、職工基本醫療、失業、工傷和職工生育保險費基數最低和最高標準分別為3930元和20331元。2、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可以在3930元至20331元之間選擇適當的繳費基數。無雇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基數為3930元。3、靈活就業自謀職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基數為3930元。4、托管中心中大齡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的保險繳費基數為3930元。(五)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職工生育保險繳費基數為393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2017年蘇州社保最低基數個人部份交多少?
2017年蘇州社保繳費繳納比例:
1、養老保險:單位繳納比例20%,個人繳納比例8%
2、醫療保險:單位繳納比例9%,個人繳納比例2%
3、失業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5%,個人繳納比例0.5%
4、工傷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個人不繳費
5、生育保險:單位繳納比例1%,個人不繳費
解讀:吳江區基數最低是2660,個人支付10.5%,單位承擔32.5% 。 不知是否能幫到你
[img]社保繳費上限蘇州園區
根據蘇州園區2017年度新的社會保險(公積金)規定,甲類和乙類繳費基數上下限分別是:
(1)甲類綜合社會保障計劃月繳費基數上、下限標準分別為17700元、2697元;
(2)乙類綜合社會保障計劃月繳費基數上、下限標準分別為16738元、2697元;
(3)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下限標準分別為17700元、26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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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蘇州社保繳納標準
一、2016年度參加蘇州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上限為200856元(16738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為32364元(2697元/月)。
二、蘇州市區(包括姑蘇區、吳中區、相城區、新區)的社保繳費比例如下:1、養老保險單位交納20%,個人交納8%;2、醫療保險單位交納9%,個人交納2%(加每人每月5元的標準繳納大額醫療費用社會共濟基金,由個人承擔);3、失業保險單位交納1.5%,個人交納0.5%;4、生育保險單位交納1%,個人不交;5、工傷保險單位交納1%,個人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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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社保的繳費基數
2021年7月份,由于蘇州社保基數調整,按照最低繳納基數為3800元計算,社保費用是1344.50元,其中職工個人部分需繳納404.00元。
從7月起,如果按照最低繳費基數來計算的話,蘇州單位繳費部分增加108.61元,個人繳費部分增加45.36元,總計增加153.97元
蘇州市社保補繳基數如何確定?
一、蘇州市 社保 補繳基數如何確定? 根據《城鎮職工基本 養老保險 補繳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要求,個人申請補繳基本養老保險時,相應年度繳費 工資 基數檔次分為以下三檔: (1)補繳年度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2)補繳年度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 (3)補繳年度繳費工資基數下限。 社保補繳是指由于某種原因導致社保有幾個月沒有正常繳納,之后又將這些月份的社保補繳上。 一般是指當人們想要 買房 、落戶、辦理 退休 等需求時,發現社保累計繳納時間沒有達到享受相應待遇的要求,從而需要補繳之前沒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確保可以享有相應的社保權益。 二、蘇州市社保繳費基數 1、2018年度參加我市企業職工 社會保險 的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月繳費基數上限為21963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為3030元/月。 2、2018年度我市個體工商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月繳費基數統一為2900元,其他險種的月繳費基數仍按企業職工相關規定執行。 3、2018年度我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月繳費基數最低為2900元,可設若干個檔次,最高不超過21900元。 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 醫療保險 的月繳費基數為1800元。 4、2018年度市區“協保”人員每月“劃賬”基數,以及單位招用“協保”人員后申請返回養老、醫療保險費單位繳納部分的基數,均按照2018年度企業參保職工繳費基數下限執行。 5、2017年度參加市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上限為365400元(30450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為73080元(6090元/月)。 參加市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2017年度補繳社會保險費的基數為113250(9438元/月)。 6、以上社會保險費基數的執行時間,蘇州市區為2018年4月1日。各縣級市由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報人民 *** 確定。 三、補繳時效 根據《 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勞動法 中就規定了,用人單位要按照規定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社會保險中也包括了 工傷 、養老保險等。如果勞動者發生了意外情況下也可以通過社會保險進行索賠,如果在入職后用人單位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勞動者也可以按照規定向勞動仲裁部門提交補繳申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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